经验类移民CEC:加拿大联邦经验类移民(CEC)简介

2008年9月开始实施的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为留学生提供了又一个申请移民的途径。

移民部数据显示,本国在2009年共批准2,544份经验类别移民申请,其中安省1,754人,卑诗省385人,亚省326人,其它的申请人则分散在其它省份。由于这是一个较新的移民政策,留学生们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供参考,往往对该政策的具体申请要求和申请步骤不甚清楚。我们这两年接到大量留学生们关于经验类移民的咨询电话,如什么样的工作经验符合申请要求?校内工作算不算?兼职算不算?在此,我们对留学生办理经验类移民的常见问题做一个简单的解答。

首先,经验类别移民的工作经验必须要在学生毕业之后。因此留学生在校期间的工作,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的都不符合申请该类移民的工作要求。而兼职工作,如果达到规定的小时数也是可以的。对此,移民部的具体要求是在申请前的24个月内,有连续12个月的合法工作经验(每周工作37.5个小时)或者相当于全日制工作时间的连续两年的兼职工作(共1950小时)。

此外,申请人的职业必须是国家职业分类表(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中的0类、A类或B类。申请人在餐馆或超市等打工的经验是不被接受的。另外自雇工作也不符合工作经验要求。在此,我们特别要提醒留学生们,毕业时选择工作一定要小心,要确保工作职位属于0、A或B类。一些申请人在准备递交申请时甚至是在申请被拒时才发现自己的工作不符合申请要求,白白浪费了时间。留学生们还要特别注意,对于不同类别的职业,CEC移民对申请人的英语(或法语)有不同的要求。对0和A类的工作,要求雅思达到至少6分,如果是B类的工作,则雅思5分就够了。申请人要根据自己的职业类别,在移民局的网站上查找对应的语言要求。

还有些留学生问到递交CEC申请后能否辞职甚至离开加拿大。对于留学生来说,申请人只要在递交申请前两年内累计了1950小时符合要求的工作经验,就可以辞职甚至离开加拿大。如果申请人在加拿大,则将申请递交到加拿大驻美国水牛城总领事馆。如果申请人已经离开了加拿大,则要将申请递交到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或香港总领事馆。注意,申请人必须在终止了加拿大工作的1年之内递交申请,否则就不能满足在递交申请前两年内工作满1年的要求。

有些留学生问到能否同时递交CEC申请和技术移民申请。答案是否定的。有些留学生已经递交了技术移民申请,可是后来发现自己更适合办理CEC申请,那么他们必须先撤销了技术移民申请,才可以递交CEC申请。如果他们的技术移民申请还未开始审理,可以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