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庭团聚类移民:常问问题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

1.家庭团聚类移民(担保父母和祖父母) 申请

申请人和担保人也许意识到担保父母和祖父母类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的受理时间比过去有所延长。我们理解你们希望这些申请可以被尽快审理完成的愿望,但是很遗憾也许并不总是如愿。

2010年中,北京签证办公室将审理完于2007年10月以前递交的担保父母和祖父母的移民申请。目前很难确定2007年10月及之后递交的申请将需要多长的受理时间,这些申请在2010年审理完毕的可能性不大。

担保人如希望了解其父母或祖父母的申请是否会在今年被审理,需要参照各地签证处签发的移民申请接收通知上的日期来判断,而不是按照担保申请递交至密思沙嘉(Mississauga)申请审理中心的日期来判断。

2. 我在哪里可以支付我的家庭团聚类移民申请的费用?

所有与担保及家庭团聚类移民签证申请有关的费用必须在加拿大境内或网上支付。北京办公室不接受申请受理费和永久居住权费。请遵循你申请类别所使用的申请表中随附的指导说明。

3. 哪一个签证办公室审理我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北京还是香港?

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负责受理居住在中国南方如下区域居民的家庭团聚移民申请:

福建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
居住在中国其它地区以及居住在蒙古国的申请人的申请将由北京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受理。

4. 我为孩子的出生而回到中国。我怎样能够申请我的孩子与我一起返回加拿大?

如果你及你的配偶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并且因为孩子的出生而共同回到中国,今后若希望具备担保孩子的资格,父母双方的其中一方必须居住在加拿大。

如果你是加拿大公民,你必须确保你的孩子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你居住在加拿大。

5. 我目前和我的配偶/伴侣居住在中国。我们是否可以在她获得她的永久居民身份时前往加拿大进行一个短期访问、晚些时候再移民到加拿大?

如果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并希望担保你的配偶/伴侣移民到加拿大,你必须居住在加拿大。

如果你是加拿大公民,你必须确保你的配偶/伴侣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时、你居住在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