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省、曼省等省提名:一旦发现没去当地居住,或被取谛提名资格

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政策变动经过近半年的扰攘在2010年12月1日终于尘埃落定,申请人的资产要求由原来80万加币提高到160万加币,投资额由原来40万加币(5年无息返还)或一次性投资12万加币提高到80万加币(5年无息返还)或一次性投资22万加币。由于资产要求和投资金额都要比联邦项目低很多,市场上萨省、曼省等的加拿大省提名项目成为热门。不过,专家提醒,在选择办理这些项目时需谨慎考虑。

从加拿大的相关渠道了解到,近期省提名项目的新移民在登陆时被拒的案件激增,其中几乎全部是中国移民。一位获得萨省登陆纸的移民全家人在温哥华机场登陆时,因为航班的目的地是温哥华,而且没有转机到萨省的计划,移民官强烈怀疑其没有在萨省居住的意愿,进行追问得知该移民在温哥华买了房子,计划在温哥华逗留一个月再去萨省。对此移民官完全不相信移民人在温哥华买房会到萨省居住,当场取消了这位移民人永久居民的移民资格。移民人全家只好返回国内。而且这类案件在联邦投资移民新政颁布后急剧提升。

2010年11月24日加拿大移民局颁布了关于省提名项目的移民签发枫叶卡指引,指引明确指出入境移民官如若判断萨省、曼省的省提名移民人员没有到当地居住的计划,则劝客人自动放弃永久居民身份,若客人同意,则没收客人的永久居民确认信;若客人不愿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则移民局将永久居民确认信交省提名地的内陆移民办公室,由省提名地的移民办公室对客人进行考察,确认客人是否有意愿住在省提供的地区。内陆移民局会将有关信息转给当地的省提名政府,若省提名政府选择收回客人的提名纸,则客人的永久居民申请被拒签。客人到省提供地居住后,若省政府满意客人的表现,移民局内陆办公室不满意客人的表现,觉得客人无意向在当地居住,则客人同样会被拒签。指引还重点提出,如果办理萨省、曼省等省提名的移民被发现一开始就没有到这些地区居住的计划,那么提交的申请资料就是不真实的,已经违反了加拿大的移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