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省省提名:Saskatchewan人权法

“我是Canada人,可以无惧地自由发言,以自己的方式自由崇拜,自由地支持我认为对的事,自由地反对我认为错的事,或自由选择治理我国的人。我保证为自己和全人类坚守这种自由的传统。”
–前总理约翰.迪芬贝克(取自1960年7月1日Canada人权法案。)

1. 人权

问:人权是什么?

人权指属于全人类的权利。它们是Canada社会的原则或价值观,并同等适用于所有的男士和女士。它们包括以下东西:

 每个人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任何人都不应因为特征如性别或残疾而被不公平对待。
 每个人(18岁或以上)都可以投票,并与他们选择的政党有关联。
 任何人都不应因为其所属的团体而被剥夺教育。
 任何人都不应因为国籍、宗教、性别,或是他们而被剥夺住屋有儿女

这不是完整的清单,但它令您知道有关在Canada的一些自由和人权。

2. Saskatchewan人权法

问:Saskatchewan人权法是什么?

Saskatchewan人权法(The Saskatchewan Human Rights Code)是用于促进和保障在Saskatchewan的人权和平等。该法律订明歧视是违法的。歧视 是指因为您属于某一群体而对您作出一种不公平的行为。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 (Saskatchew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SHRC)是政府机构,目的是保障和促进在Saskatchewan的人权。

问:歧视是什么?

根据法律,歧视(discrimination)是一种行动:

 令一个人处于不利的位置:
 通过对待他们与别人有所不同
 通过对每个人相同的规则,令一个人得不到机会或接受更少的福利(例如,参见问题” 根据法律歧视是什么?”)
 是否连系一种称作受保障范围特点(“保障范围”的解释,参见下一个问题)
 包括法律列出的生活公共领域 (欲知有关”公共领域”的解释,参见”根据法律生活的公共领域是什么?”的问题)。

问:受保障范围是指什么?

法律规定因为某些称作受保障范围的特点而歧视一个人是违法的。受保障范围是指个人的特点,例如:

 血统,国籍或出生地 (Ancestry, nationality or place of birth)
 宗教
 身体或精神残疾
 性别(包括怀孕(pregnancy)和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
 年龄(若您是18岁或以上)
 婚姻状况(结婚、未婚、丧偶或离异)
 家庭状况(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 领取政府的财政援助,以支付生活费(公共援助)
 性取向

问:根据法律生活的公共领域是什么?

法律保障您在生活的公共领域不受歧视。公共领域并非一定指一个”地方”。它也可以指社会各部分。例如:

 就业和职业 (Employment and occupations)
 教育
 住屋(租住房屋)
 公共服务(酒店、餐厅、商店、政府服务)
 刊物(报纸或杂志)
 法律合同或购买物业
 工人协会或工会

问:根据法律,歧视是什么?

这里是歧视的一些例子:
 雇主因为肤色或出生地而决定不雇用符合资格的人。
 房东拒绝向某个人出租公寓,其原因是因为她的血统,因为她有儿女或因为她领取政府的财政援助。
 主管因为她怀孕(pregnant)而减少其工作时间或解雇她。
 一间商店规定所有收银员必须站立工作。一位员工有背部疼痛及其医生告诉她每次不应该站立超过20分钟。雇主強迫工人站立超过20分钟。

问:根据Saskatchewan人权法 (Saskatchewan Human Rights Code), 什么不当作歧视?

根据法律,下列行为不当作歧视:

 您知道应该如何工作但做得不妥当或工作时做非法的事而受处分。
 经理或主管有合理的理由所做的工作分配,检查,指导,评估或处分。
除非问题更严重,适当的工作处分可能包括口头或书面警告,或停薪停职1至3日。

问:根据Saskatchewan人权法骚扰是什么 (Saskatchewan Human Rights Code)?

根据法律,涉及保障范围的骚扰就是歧视,例如种族、宗教或性别(sex),及发生在生活的公共领域例如工作场所、学校或住屋。它包括伤害您感情的玩笑,侮辱您,不适当地接触您或错误地拒绝给予您好处。

例子:
 主管或同事对您的年龄、种族或宗教习俗 所作的负面评论,而您觉得冒犯。因此,您在工作时遇到不利的情况。这是基于年龄、种族和宗教的保障范围之就业歧视。

3. 工作时不受歧视

问:我的雇主可以歧视我吗?

雇主有责任提供一个不受歧视(workplace)和骚扰(discrimination)的工作场所(harassment)。

法律订出措施保障不受所有就业方面的歧视。雇主不可以基于任何保障范围而歧视员工:

 决定雇用或解雇谁
 决定晋升谁
 设定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
 工作时受骚扰

任何员工在工作场所中骚扰另一名员工或客户要承担责任,包括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 (Saskatchewan’s Human Rights Commissions’) 的申诉程序或有时警方和法庭的调查。

问:工作中的调节是什么?

有时您可能由于残疾或宗教习俗或其他有关保障范围而需要改变您的工作。法律要求您的雇主尽量满足或调整,因而使您可以做您的工作。

您和您的雇主需要合作以达至适当的调节。您必须让您的雇主知道您需要调节及您需要提供医疗或其他资料。您的雇主需要探索改变工作、工作条件或工作环境的可能方法,使您可以做您的工作。这就是有义务调节这一术语的意思。若调节会引致不必要的困难,例如导致工作场所破产或令您或其他人有安全风险,您的雇主则无须作出工作或工作场所的改变。

工作時调节的例子:

 雇员由于他或她的宗教而不能在星期六工作,而雇主为其改变工作日程。
 一间商店规定所有收银员必须站立工作。一位员工有背部疼痛及其医生告诉她每次不应该站立超过20分钟。当员工需要凳子才可工作时,这家商店的经理给她一张凳子。

问:有关法律在招聘广告,申请表及面试是否有效?

雇主不得在招聘广告指明偏好。例如,他们不能指出他们只接受”男士”或”女士”的申请。

如需更多有关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s)或面试问题的资料,请与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联络(Saskatchew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雇主可准予询问有关教育,技能及工作经验的问题。

例子:

 雇主不应该问您的出生年份,但可询问您是否达到工作年龄。
 雇主不应该问您的国籍或出生地,但若您是合法在Canada工作,雇主则可询问。
 雇主不应该问您之前有否因疾病或残疾而没有上班,但您若需要任何调节 以执行工作,雇主则可询问。

4.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歧视

问:我觉得受到歧视。我可以做什么?

如果您觉得有人歧视您,你可以 申诉(make a complaint)。申诉并不需任何费用。在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的职员会为您解答任何有关申诉程序的问题,并协助您提出申诉。

问:我为什么要申诉?

向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 (Saskatchew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申诉的目的是为了补偿歧视对您造成的伤害。歧视可能使您感到尴尬或羞辱。您可能因为歧视而失去工资和福利。

如果您提出申诉及确定你受到歧视,您可以取得经济赔偿,以补偿您感情和自尊的伤害申诉亦可有助教导其他人在工作场所不该做的事及可以阻止将来的 歧视行为。

问:我会因为作出申诉而失去工作吗?

如果你对你的雇主作出歧视的申诉,而雇主因而解雇你(令您失去工作)或减少工作时间,这是违法的及称为报复。 您可以寻求经济赔偿,以补偿报复对您造成的任何损失。

问:我如何作出申诉?

当您联络了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Saskatchew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你需要填写一份称为资料问卷的表格,回答事件的细节及您认为受到歧视 (Intake Questionnaire) 的原因。如果您能记下事件的细节,发生日期及看到或听到事件的人之名称,这对申诉有好处。

问:我需要律师来进行申诉吗?

不需要。你并不需要律师来向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作出歧视申诉(make a complaint)。

欲了解更多资料,请浏览www.shrc.gov.sk.ca。您亦可以亲临、致电或写信予Saskatchewan人权委员会的其中一个办事处:

Regina 办公室 Saskatoon 办公室
(Regina office)
(Saskatoon office)
301-1942 Hamilton Street
816-122-3rd Avenue North
Regina, SK S4P 2C5 Saskatoon, SK S7K 2H6
电话: 787-2530 电话: 933-5952
免费电话(不收费):1-800-667-8577
免费电话(不收费):1-800-667-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