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公证处办理加拿大移民类公证费问题

问题: 你好! 我在广州市公证处办理加拿大移民类公证。按照价目表,每项应收取80元另加翻译费50元,共130元(含一式二份)。 但实际办理时发现:该处一般公证无需翻译的收取130元(含一式二份);要翻译的130元加翻译费50元,共180元(含一式二份);未受(受过)刑事处分公证180元(英文/含一式三份);户口本公证130元加翻译费80元,共210元(含一式二份)。 请问:广州市公证处以上收费是否合理? 另,请尽量用电子邮箱回复,谢谢!

回复: 张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网上的投诉咨询等均在网上进行答复,不另行用电子邮箱寄发,您根据您注册时的帐号密码即可查询回复,每人均只能看到给自己帐号的答复,不便之处敬请原谅!根据我市公证收费标准,50元翻译费是指翻译公证书证词的费用,若公证书需附上其他资料的英文翻译的每千字符收费80元(不足按千字符计算),如户口本、学历证、考试分数表等。户口本公证210元中包括对户口本的翻译费80元,并无不妥。凡是出国使用的公证书证词均需翻译成英文的,130元是基本收费,您所说的无需翻译的情况是否指没有其他资料需翻译的情况?要翻译其他资料的应加收80元以上。未受(受过)刑事处分公证书无需翻译其他资料,一般应收130元,副本一般一式二份,加一份加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