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宣布 取消技术移民“安置就业意见书(AEO)” 类别

加拿大移民部宣布 取消技术移民“安置就业意见书(AEO)” 类别

联邦移民部发出通告,5月4日起不再接受技术移民申请人采用「安置就业意见书」(AEO)申请移民,改用与临时外劳相同的「劳动市场意见书」(LMO)。3月8日前已送件申请AEO的雇主可改送LMO,否则人力资源部(HRSDC)不保证能赶得上5月3日的大限。

为加速雇主申请海外专业技术人士前来加国任职,联邦政府去年12月19日宣布将修订人力资源部审理联邦技术移民(FSW)的「预先安置就业」作业程序。

根据现行规定,有意提供海外专业人士永久职位的雇主,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工作安排意见书」,协助该名海外人士申请联邦技术移民,不仅有额外加分且可获优先审理。但5月4日起,移民部将不再接受AEO做为技术移民申请人的辅助文件。

未来雇主无论想引进永久居民或临时外劳,只要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同一种「劳动市场意见书」即可。新措施3月8日起生效,由于AEO的审理时间约八周,因此即日起人力资源部不再受理AEO申请。

为处理过渡时期的申请桉,移民部与人力资源部特别制订下列过渡准则供依循:

3月8日前送达人力资源部,但尚未审理完成者:

.雇主可选择重新申请LMO;

.不想重新申请者可继续等候,但人力资源部不保证AEO可赶在5月3日大限前完成,作为移民申请辅助文件;

.雇主近期将收到修订过的LMO申请表格,提供他们更新资料的机会,并保留审理顺位;

.AEO效用仅到5月3日,5月4日起移民部不再接受AEO做为辅助文件的移民申请桉。

至于3月8日到5月4日间收到的AEO申请,由于不可能在5月3日前审理完成,因此将直接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