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盗版软件大王:李享在美国被诱捕 获刑12年

  美诱捕中国“盗版大王”

中国盗版软件大王:李享在美国被诱捕 获刑12年
美国公佈的诱捕画面

李翔今年36岁,四川成都人,被称为中国“盗版大王”。2008年4月至2011年6月间,李翔通过网站和电子邮件向美国等61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名买家,销售了500多件受版权保护作品的盗版制品,总价值达一亿美元。买主甚至包括美国国家航天局(NASA)的前雇员以及一些科学工作者。

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2010年初,美国国土安全部雇佣的代理人向李翔购买了5个软件产品,这其中包括Satellite Tool Kit(航天卫星工具套件),总共价值15万美元,但李翔只收取数千美元。

随后,上述代理人约李翔见面谈生意,并将其吸引至美属塞班岛。2011年6月,在塞班岛的酒店当中,李翔随身携带了一个容量为20GB非法从美国软件公司获得的未授权文件,于是当场被捕。据报道,李翔已于今年1月在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认罪。

  涉及近200家公司

根据诉讼文件,李翔盗用的软件售价则不足原价的5%,一般是20美元到1200美元不等。被盗版的软件产品其中涉及微软、Oracle、SAP、罗克韦尔、安捷伦、西门子等近200家公司。

据媒体报道,业内人士称,在中国企业级软件的盗版现象并不严重,最常出现的情况是企业用户会增多许可证的数量,比如,有些企业用户只购买了20个License(许可证),却使用了50个。此外,无论是微软的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还是企业级软件,都存在漏洞,从技术上是可以破解的。

目前,微软等在中国不断加大反盗版力度,其近期目标主要针对那些销售安装盗版操作系统电脑的销售商。

  李翔是否应回国受审?

昨日,有网友讨论“李翔是否应该回国受审”。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售卖盗版软件属一般刑事犯罪。对于该类行为,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结果地都可以对其进行审判。

因此,李翔的售卖盗版行为可以属美国管辖范围,并不需要回国受审。

  美方是否涉及钓鱼执法?

对于此案,有质疑声音认为,此案中美国国土安全部雇佣代理人,对李翔进行“诱捕”的行为已涉及“钓鱼执法”。

对此,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钓鱼执法本身并不是法律概念。法律上,只有合法执法和违法执法。有些犯罪行为是警方平时无法碰到的,这时,警方只能设置条件进行逮捕。例如,在美国某些州,卖淫嫖娼属违法行为,女警也会经常扮作诱饵对违法分子进行逮捕。

此外,于国富称,也要看犯罪者是否有“犯罪故意”,当其发生犯罪行为后,警方通常会对其进行诱捕。

还原中国盗版软件大王

“我对他完全没有印象,直到今年初有记者电话采访才知道这个人。”昨日傍晚,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这样形容李享(又译李翔)。

2005~2008年期间,“盗版软件大王”李享曾在隶属于新尚集团的成都数码广场卖软件。

这名美国史上最大盗版案的制造者,彼时不过是IT卖场里最普通的软件商:守着15平方米左右的店铺,地段并不是很优越,“夫妻店”的经营模式还能小有盈余。

随即,唐立新又补充说:“或许楼层管理员还会有点印象,但他(李享)那个层级完全接触不到我。”

比起见识过大风大浪的唐立新,与李享同时期进驻数码广场的张明(化名)并不淡定。售出市值一亿美元的盗版软件,客户包括美国政府工作人员,被美国安全机构在塞班岛“钓鱼执法”……李享的所有行径,张明不解且惋惜,他最终用四川话狠狠地说了一句:“他小子咋个会整到美国去呢?”

张明的印象里,李享还是那个胖嘟嘟的20多岁小伙子,与他及身边大多数同行一样的“IT民工”——“以前从事IT工作很洋盘,现在卖盗版光碟的都叫自己是IT从业者。”张明自嘲道。

“他个子不高,嘴巴会说,和人相处得很好,有点自来熟。”在张明看来,李享因微胖而面带“招财相”,丝毫找不到盗版软件大王的影子;而且,虽然李享当年也卖正版软件,但主营业务却是视频设备销售、视频后期编辑等。

若是非要讲有什么特别之处,张明在电话那头略作沉思:“他外语不错,人年轻,做事情头脑灵光。”

外语好的印象,源于李享有次帮助张明搞定了两位“老外”顾客。“他张嘴吧啦吧啦就卖了几张软件出去,要知道当时没几个人会讲英语。”张明说,李享当时卖的很多正版软件都是外国的。

同时,李享又时常带来一些新的玩意儿,比如,Email、MSN、Skype以及后来的iPhone等。“大部分只是看着他玩起来新奇而已。”张明笑称。

2008年底,李享从成都数码广场撤离。张明说,2008年前后,正版软件的行情越来越差,他自己也在一年后撤离广场。此后,李享与他们在数码广场的一群“IT民工”鲜有交集。

与外界的猜测不同,张明及另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李享并不是电脑黑客,他不懂得破解软件。

这也从美国国土安全部移民海关执法局(ICE)官方文件以及特拉华州法院1月4日记录的陈述事实中得以验证:李享主要通过浏览黑客论坛,搜索出被破解的软件后花钱购买;或者直接花钱请“黑客高手”破解。

李享起初相信,只要躲在中国,盗版这门生意就可以一直干下去,即使被美国人发现,也拿自己没办法。他没有察觉的是,从2010年1月起,ICE已经盯上了他,并且用尽办法,想要将他逮回美国。

2010年初,美国国土安全部雇佣的代理人以几千美元的价格向李享购买了价值15万美元的5个软件产品,在各种邮件交流和Skype通话之后,李享决定从成都出发到塞班岛与代理“卧底”见面。

2011年6月6日,李享从中国飞往塞班岛。而据李享的代理律师陈明利(Mingli Chen)此前透露,李享有两个孩子;为了安全,他之前从未与潜在买家面对面接触过,这是唯一的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从美国刑满回国将近50岁,孩子都已成年。”再看到有关李享刑期的新闻,张明突然有些伤感,“这么灵光的小伙子可惜了!看有的新闻分析,他好像也没有赚到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