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告移民部一刀切 中国学者:不靠谱

  投资移民「一刀切」诉讼 陆学者:赢面小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废除投资移民项目及「一刀切」退回所有申请案,尽管有人考虑提出诉讼,但中国法律学者认为,从法律观点胜诉机会微乎其微,亦印证了移民部长亚历山大所言,移民部的法律意见是申请者若采法律行动也没法取胜。

  中国西南大学政法大学副教授和静钧在接受大陆媒体访问时指出,加拿大叫停申请,而且还「一刀切」所有积案,是「回溯行为」,但并不违背「法不及既往」之要义。

  投资移民之法律性质就是加拿大向全球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其形成法律契约权利义务关系之点,在于加方受理申请后同意其移民之时,而非在于申请书呈交至加方手中之时,不是一申请就移民合同成立。

  加方的投资移民「要约邀请」,是基于加方每年的投资移民「配额」基础上,在每年都完成「配额」的客观情况下,一旦没有新「配额」供给,新申请案与「积案」都一样得服从于「新法」。因此仅是要求加方处理「积案」为由起诉,不仅不可诉,也不存在任何胜诉的可能。

  至于以长年累月等待、最后换来一场空为由,可否索取损失赔偿呢?这得取决于加方的「要约邀请书」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加方已经在「投资移民申请书」中载明一切因申请过多而在技术上无法及时处理的免责声明,那么胜诉希望也是相当渺茫。

  从另一角度上看,国内申请者或相关中介公司向加方起诉,将形成一场跨国诉讼。这虽然是跨国诉讼,但还不属于「国际私法」意义上的诉讼,一切尽依加方法律,这将置中国起诉者于「法律劣势」,考虑到高昂的诉讼成本,还有根本没有胜诉希望,明智的人要么就此作罢,要么快点转换移民项目。

  他又指出,加拿大目前是透过预算案来叫停联邦投资移民项目,预算案还有待国会审读通过。在这一阶段上,最有效的维权行动,反而不是司法诉讼,而是「政治游说」,通过影响国会议员,从而不让「议案」成「法案」。

  和静钧认为,不论从哪个角度看,为「投资移民」希望落空一事,而大动司法干戈,真的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