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租客:新移民加拿大租房指南 – 租房术语解释

按月 租金 —每个月定期续的租契。在大多数省份,您在一座房子或一个公寓里居住满一年以后,租契就会开始“按月”续。

补贴住房 —政府或非盈利组织根据一定的标准,包括居住者的收入水平,为房子或公寓支付一部分租金。

房东 —拥有和租赁公寓楼、共管式物业、镇屋或房屋的人。

高层建筑 —公寓或共管式物业大楼,其高度为6层或更高。

公共事业服务 —诸如供热、水和电的服务。它们可能包括在支付的房租里,也可能不包括在内。例如,有线电视和电话服务通常不包括在房租的总费用之内。

共管式物业 —这类建筑有几种单元(比如房子、镇屋或公寓),而每个单元由私人拥有。

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以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协议。

驱逐 —这是由法院授权的法律命令,要求租户离开他或她租住的地方。

使用权 —在持有房产的情况下的条件、权利或资格。私人拥有的住房 —个人或公司拥有的住房。

推荐信 —从过去的房东来的信。信中陈述您是一个好租户。

物业经理(或管理员) —房东聘请的人,负责收取房租以及大楼管理。

信用检查 —确认您的收入、信贷和就业的历史。房东往往进行信用检查以便确保您能够支付租金。

押金 —(也可称为损坏、保证、或房租押金)。这是租房协议开始时交给房东的钱,并在协议结束时退还给

租户,假如租契的所有条件都得到了满足的话。在魁北克,不得收取押金。

正常损耗 —由于居住而对公寓或房子所产生的可以合理预期的正常损坏。

转租 —在您的房东许可的情况下,把您租的房产租给他人的法律协议。

租房管理部门 —负责监督各省和地区

房东-租户事务和问题的执法机关。在有些地区,法院是租屋管理部门。

租房(或保证)押金 —在您入住之前房东要求提供的存款,用以支付您居住期间未付的房租或对公寓可能造成的损坏。

租户 —租借或租用一个房间、公寓或房子的人。

租金(作为名词)—为临时使用公寓或房子而支付的货币。

租赁(作为动词)—租用一段时间的公寓或房子。

租契(作为名词)—房东和租户之间的书面合同或法律协议。

租用(作为动词)—为临时使用公寓或房子而支付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