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

温哥华警察变“凶煞” 施暴 华裔市民权益何在?

【环球华报】警察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人们都知道,日常生活中,遇上违法乱纪的事儿,找警察;发生了交通事故,找警察;自家里争争吵吵闹纠纷,还是找警察……在人们心中,警察是大家的“保护神” ,警察是公道与正义的代表。可是,1月21日发生在温哥华一户华人住家中的警察执勤中弄错对象并施暴之事件,却颠覆了警察的神圣形象。

事件过程回放

这起警方认错人并造成无辜市民受伤的乌龙事件发生于1月21日凌晨2时,地点在温市东区兰纳克街(Lanark St.)6200号独立屋。

按照事件受害人吴耀伟的回忆,当时,他被敲门声惊醒,下楼察看,从门眼往外看,见到两名男子站在门外,对方自称是警察并出示警徽,于是他将门打开。不料两名便衣警员二话不说,就将他拖出门外殴打,随后用手铐将他铐住,强迫他蹲在门前。痛殴之下,他左眼眼骨裂伤、视力受损,面部和身体多处瘀血。

之后才发现,警方根本就是弄错了人。原来,两名警官奉命调查一宗家庭纠纷,报案中心告诉警员,一名女子报警,称被喝醉酒的丈夫殴打,她担心自己及其婴儿的安全。警官来到现场,但没有发现该栋房子住着华裔屋主和菲律宾裔年轻夫妇租客两户不同的人家。报案求助者系地库租客菲裔女子,可是警方敲错了门,屋主吴耀伟成了“冤大头”。

警方:道歉并展开调查

温市警察局长朱小荪说,他已在案发当晚,同温市警局专业操守标准部门督察贾迪尼(Mario Giardini)及一个讲广东话的警官,前往吴耀伟的家中道歉,除对事主的伤势表示关注,并保证会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调查将由警方专业守则组接手。

次日他又亲自出席市警例行记者会,在会上指两个涉案警员已经开始放4日例假,而警方内部调查亦已展开。朱小荪表示,警方的内部调查将包括,涉案警员是否在冲突发生前已表明自己的警员身分,以及在采取拘捕行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武力是否适当,等等。

受害人:向警方追讨赔偿

无辜遭打受伤的华裔屋主吴耀伟,在事发次日早上由温市警车接载,到警局对警员行为作出正式投诉。经过1个多小时的问话和签署文件等程序后,再由警车送回家。

据报道,作为装修工人的他,是家中经济支柱。除了妻子和两子女以外,还有两个刚移民温市不久的父母须要照顾。他说这次事件令他骤失工作能力,相应地也失去了工作收入,导致家庭不能正常生活下去。所以他有理由向市警追讨赔偿。对于两个打他的市警应受怎样的处分,他指自己不大熟悉加拿大法律,所以也不知道要如何处理。

吴太太目前非常担心丈夫伤势,尤其忧心他的左眼会失明。她认为,温市警只是向他们道歉并不足够。她表示,警方的职责是保护公众安全,而不是可以随便打伤无辜市民。事后她的心情一直未能平伏,想不通警察办案时为何打人。

她表示,想不通警察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打人。警方说是到现场处理家庭纠纷,那就应该设法调停,而不是在现场连名字都不问就打人,更何况先生在公婆及孩子面前遭警方殴打,叫家人情何以堪。

各方向吴氏家庭表关怀

吴耀伟27日表示,事件发生至今,他的眼睛看东西时仍泛光、视线不清,周身疼痛,躺在床上不能翻身,需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睡。而他太太,一天要哭几次。
为向吴氏一家表示支援与帮助,中侨互助会已经派出了专门人员为吴太太做心理辅导。

亦有一群社会热心人士,包括时事评论员姚永安、列治文学务委员区泽光、加拿大亚洲二战浩劫史实维护会共同主席列国远,以及加国与原住民真相及和解联会创办人朱伟光等,于周三(1月27日)召开记者会,宣布成立“吴耀华先生被警察殴打事件关注组”。

该组织发言人区泽光表示,关注组主要将作为桥梁形式在三方面向吴氏提供协助,包括应付目前家庭日常生活上的经济需要、创伤后的心理辅导和提供法律专家意见。他们已经成功向汇丰银行申请设立了一个吴氏家庭救助基金户口(Relief Fund for Wu Family),帐号是730-357937-080,并呼吁市民捐款支持。

列国远指,有关款项将首先解决吴氏经济上燃眉之急,而长远来说,关注组会帮助吴氏向有关基金或团体申请拨款,以应付日后在法律上或其它方面的支出。至于会否举办筹款活动等问题,就需要视乎事态日后的发展而定。

警察法:行为不当属违纪

警方执法的標准操守规则在《专业行为守则规例》之下的《警察法》中有明确规定。规定指出,警官的以下表现属于“丢脸的、可耻的行为”,要受到纪律惩处:

1、警官在执勤时行为无序,或者与该警务人员所受雇的市警察局的纪律相违背;或者可能诋毁该警务人员所受雇的市警察局的声誉;

2、警官在执勤时的行为,对任何人构成欺压或攻击性;

3、警官违反《警察法》之下的任何规章、条款或准则,或不遵从该警务人员所受雇的市警察局的现行命令;

4、警官隐瞒或隐藏对任何其他人员的申诉或报告;
……等等。

市民有投诉警方的权利

市民拥有对警方投诉或加以控告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由卑诗省《警察法》赋予的,该法律对省内所有各市警局均适用。通常来说,任何影响到你个人或你所目击的与警察行为不当有关的事情,都可以是投诉的内容。“大多数与警方有关的投诉都事关公众信任”。不过,温哥华警察局的网站明确指出,任何人应该在事件发生后不超过12个月内发出投诉。

市民投诉警察之门在哪?

任何人都可以直接向警局投诉专员办公室,或向市警局发出投诉。“市警局致力于确保你的投诉将会经过充分的调查,你的权利和相关的警员的权利都受到保护”。

目前温市警局在Cambie街和Main街设有公共服务柜台,前者地址是Cambie街2120号,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关闭)早8点至下午5点对外办公;后者地址是Main街312号,包括节假日在内的每一天早8点至晚7点均对外办公,希望亲自前往投诉者,可选择自己方便的时间和地点。

如想将投诉内容邮寄过去,邮寄地址是Vancouver Police Department,Professional Standards Section,312 Main Street,Vancouver, B.C. V6A 2T2。

另外,市民也可打电话604-717-2670或发传真604-717-2664进行咨询。

如何对警察进行投诉?

温市警局资料称,投诉时,应对发生了什么、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所涉及的人物等有清晰的描述。

而受理投诉者负有下列职责:1、帮助完成投诉;2、在法律许可下提供其他信息或协助,例如帮助你写下发生的事件。

温市警局并且表示,诸如翻译一类的你可能需要的支持或服务之信息,他们都可以提供。

警方处理投诉程序

对你的投诉加以调查并向你提供关于他们调查的详情,是警方的职责。

通常来说,在针对投诉事件进行的调查展开45天之后,你就会接到第1份报告,接下来每30天将有更新的信息,直到投诉发出后的6个月之内,调查可以结束。这时,你会得到1份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事件的简洁而又真实的描述、调查过程中每一步骤的清单以及对警方涉案人员的惩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