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新政:投资移民的四点变化

        加拿大投资移民于2010/6月份提高门槛,新政在2010/12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快速的审批速度吸引了许多申请人,环球移民提醒,申请人必须注意加拿大移民新政出台之后的几点最新变化。

 

  第一、取消简易申请程序多种文件需公证

 

  从2010/12月1日起,简易递表程序被取消之后换成普通程序,并由新的申请表代替旧的申请表。据介绍,加拿大投资移民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一次性上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公司的报表、税单、销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无犯罪公证、出身公证、结婚公证等。递表费用为主申请人1050加元,家庭成员中超过22岁的交550加元,未超过22岁的交150加元。

 

  第二、新政审批快捷半年可完成

 

  优先考虑加快办理中国人申请的速度。新政出台后办理申请的速度会明显加快,加拿大移民局将会增派人手用于新政递案的处理,同时新政实施后,移民局计划以2:1的配额比例处理目前投资移民“旧政”和“新政”下申请的案例;但针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审批速度也不尽相同,来自中国的移民申请人最快6个月到1年左右即可办好申请。

 

  第三、融资计划的材料需有基金声明

 

  递表材料中新增基金声明。基金声明中要有申请人和促成人基金公司双方的签名,申请人将22万加元的融资计划贷款利息汇给基金公司,达到了投资要求。五年后,借款利息为22万加元不返还。

 

  第四、旧政申请人可选两方案

 

  加拿大新政开始后,旧政策下已递案的申请人在申请新政时可采用两种方法:A方法是旧申请撤案,递交新申请,两者只选其一;B方法是保留旧申请,递交新申请,两者同时进行。关于这一点移民局还要后续继续确认。

 

  旧政策下已递表的申请,都可以转为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政策下申请。申请人需要向自己已递交申请的魁省移民局办事处递交书面通知:撤销旧政策下的申请,转为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政策下申请。如果申请人净资产低于160万加币的,移民局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通知后,会将该申请人已递案的申请材料退还给申请人。申请人需要按照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政策的要求,重新递交一套完整的申请材料。如果申请人净资产高于160万加币的,想要转到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政策下申请的,申请人需要递交新的申请表、新的基金协议、基金声明、资产积累陈述文件以及其他按照文件清单需要更新的文件与书面通知一起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