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海外劳工:豁免劳工市场意见LMO,但需要工作许可

以下劳工需要工作许可证,但不需要人力资源和技能发展部(HRSDC)的劳工市场意见。

符合国际协议

根据国际协议来加拿大工作的专业人士,技工,投资者和商界人士来加拿大工作。

加拿大海外劳工的配偶/家属

加拿大政府和各省/地区政府的协议,即积极的试点项目,某些劳工及他们的配偶/家属可能有资格申请工作许可。这些临时措施,旨在吸引省份或地区所需的指定劳工。相关链接:积极的试点项目。

省提名

一般来说,被省提名申请永久居留,或该省的雇主提供了工作就业机会。

各省对永久居留的具体举措:

  1. 安大略省省提名计划(PNP) – 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可以作为省提名候选人持开放式工作许可过渡到永久居留身份
  2. 魁北克省CSQ持有人,豁免LMO的工作许可更新/延期

详细信息,请参阅 操作公告406(安大略省)和 操作公告 420(魁北克省)Operational Bulletin 406 (Ontario) and Operational Bulletin 420 (Quebec)。

企业家和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某些企业家,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和其他类别的劳工,来加拿大工作,将为加拿大带来显着效益。

参加交流项目

在加拿大就业属于交换性质,如参加青年交流项目,教师交流项目或其他互惠方案。

Co-op学生

外国学生在加拿大学习,作为学习的一部分,需要参加Co-op实习。

配偶

  1. 就读全日制课程的海外留学生配偶或同居伴侣。此项LMO豁免仅适用于未注册全日制学习的配偶
  2. NOC A B O 海外劳工的配偶和同居伴侣
  3. 大专毕业后“开放式”工作许可的持有者的配偶和同居伴侣

学者和学生

某些学者和学生。

宗教工作者

从事慈善或宗教工作人士。

其他

某些因其他原因进入加拿大,如:进入难民甄别程序,需要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