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关于加拿大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什么是权宜婚姻(假结婚)?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的宗旨是帮助家人在加拿大团聚。因而,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以担保其配偶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但有些人利用权宜婚姻(假结婚),滥用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的家庭团聚的担保资格。权宜婚姻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

  1. 利用假结婚担保配偶来加拿大。有时,担保人被给予金钱或其他利益,以换取担保承诺;  或
  2. 担保人一方爱意真诚,而另一方则仅想利用关系获得加拿大PR。这里担保人一般是受害者。

以上两种情况,婚姻关系通常在被担保人来加后不久就会解体。这必然削弱加拿大的移民制度,让真正的移民申请过程更加复杂。

什么是有条件的永久居留?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CIC)已经推出了修订的家庭团聚条例:配偶spouses,同居伴侣common-law或婚姻伴侣Conjugal,如果在递交团聚移民申请时,与担保人的婚姻关系在两年或两年以下,没有双方共同子女,在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后,必须与他们的担保人保持两年合法婚姻关系。如果他们的关系不复存在,被担保的配偶的PR身份可能被撤销。有条件的永久居留措施仅适用于2012年10月25日之后申请的案例。

除了需要满足两年的同居要求外,有条件的永久居留与正常的永久居留在永久居民的权利和福利方面并无不同。他们可以工作和学习,不需要工作或学习许可; 他们不用交国际学生费; 他们将拥有相同的医疗保险和社会福利,包括社会保障(或收入支持)。

即使关系破裂,不论分手原因,担保人仍有三年承诺的财务责任。

执法和处罚

由于实行有条件永久居留,未达到或满足条件者,可能会面对特别调查。移民部会通常会根据遵守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执行随机调查。

该措施还提供了另外手段,增强对于诈骗婚姻的执法能力,如: 发出递解令, 将他们驱逐出加拿大。

特例:担保人亡故

如果担保人在两年内亡故,条件自动解除。移民部官员会根据证据做出决定,看是否在亡故前婚姻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特例:虐待或疏忽

鉴于配偶在婚姻关系中的弱势地位,如有下列情况发生:虐待(身体,性,心理或财务)或疏忽(未提供生活必需品),所施加的担保移民条件将不复存在。

担保配偶来加拿大的流程表:

  1. 登陆加拿大后,2年同居要求 
  2. 2年后,解除永久居民条件
  3. 3年后,担保人担保义务解除,担保人(如离婚)可担保其他配偶移民加拿大
  4. 5年后,被担保人(如离婚)可担保其他配偶移民加拿大 

担保配偶来加拿大的流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