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卡:枫叶卡延期方案
加拿大永久居民居住要求
加拿大的移民法规定,加拿大永久居民必须每五年在加拿大累积住满两年,才可以保住移民身份。所有未入籍的移民在2004年1月1日后,必需持加拿大永久居民卡(俗称枫叶卡)才能出入境。枫叶卡有效期为五年。
但是在以下的三种情况下,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外居留的时间,都可以算作在境内的居留时间,从而保住移民身份。这三种情况是:
- 陪伴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家庭成员在境外居住;
- 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配偶或同居配偶,如果申请人是未成年子女,则是父母。同时要提供自己与家庭成员的关系证明和陪伴该成员在境外居住的证明。
- 由加拿大注册的公司、团体或者政府机构派驻海外工作的全职雇员;持有永久居留权之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任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该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居留在境外。
居住时间不足能否办理枫叶卡延期?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越来越多已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选择继续留在中国发展。例如,一些投资移民因为要照顾国内的生意,不可能长期在加拿大居住,只能每年来加拿大一两次,以探望在加拿大的子女;一些在国内有较高收入的技术移民,不愿放弃在国内的高薪工作来加拿大从头开始。这些人士通常不可能满足每5年在加拿大住满两年的居住要求,并且往往也不属于上述的三种情况(外派工作或陪伴有公民身份的家庭成员),那么他们能否成功办理枫叶卡延期并保住移民身份呢?答案是肯定的。
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如果您在加拿大的居住时间不足但却想保留枫叶卡,请马上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最佳的枫叶卡延期方案。
申请枫叶卡延期遇到困难
如果您在申请枫叶卡延期的过程中遇到下述问题,请马上联系我们。我们将协助您解决枫叶卡延期及相关的一切疑难问题。如果您被要求参加聆讯,我们将陪同您见官,为您争取对您最有利的结果。
- 入境加拿大时被移民官查问,因而担心无法顺利办理枫叶卡延期
- 办理枫叶卡延期被要求补交护照公证或/及出入境记录
- 枫叶卡延期申请被延迟处理(delay process)
- 办理枫叶卡延期时(或取卡时)被调查,需要填写问卷及补充居住证明文件
- 办理枫叶卡延期时被要求见官
- 枫叶卡已过期且人在境外,希望重返加拿大
- 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希望以人道理由上诉并重获身份
- 配偶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不清楚应该选择上诉还是办理担保配偶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