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临时居留签证:不予受理的情况
被拒签,或被拒入境,或被驱逐出加拿大
根据如下理由,申请人可能会被拒签,或被拒入境,或被驱逐出加拿大:
- 出于安全原因,包括间谍,颠覆,暴力或恐怖活动,或是参与这了类活动的组织成员;
- 侵犯人权或国际权利,包括战争罪或危害人类,或是政府高级官员涉入严重侵犯人权或受到国际制裁;
- 严重犯罪,涉及刑事犯罪,或同等类型,被判罚最高徒刑入狱至少10年以上的;
- 犯罪,涉及攻击或违法被判刑定罪;
- 有组织犯罪,包括组织成员,参与有组织犯罪活动,人口走私或洗钱的;
- 健康原因,如果他们的状况有可能危害公众健康或公众安全,或可预期会对健康或社会服务有过多的需求;
- 财政原因,如果他们不能或不愿意支持自己和家庭成员;
- 不实陈述,包括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资料,直接影响到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法 (IRPA)作出的决定;
- 未遵循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 );或
- 不被接受的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
*移民和难民保护法豁免了对某些群体的过分的评估的要求。这些措施包括家庭团聚类:担保配偶,同居伴侣及受供养子女,公约难民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受保护的人和在类似情况的人员及其家属。
未遵循移民和难民保护法的例子有:
- 临时居民不遵守入境条款,例如,过期逗留,或没有许可进行工作或学习;
- 永久居民不遵守居留义务;和
- 以前被驱逐出境,并未经书面授权寻求进入加拿大。
什么是临时居留许可(TRP)?
在他们不会对公众健康或加拿大的安全造成风险的紧急情况下,临时居留许可有可能签发给不予受理的人,让他或她进入或居留在加拿大。但需交纳悔过自新的费用。该许可可能会在任何时间取消,该人可能要接受聆讯或被遣送离境。许可的签发有特定的有效期,往往是短期的,例如,一周的有效期,以便该人可出席会议。但是,也可能会签发长达3年以上,并按时延期。
根据各个不予受理的理由,在授予合法有效的临时居留的情况下,连续在加拿大生活3年到5年的许可证持有人,可能有资格申请永久居民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