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公布修订《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草案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公布修订《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草案,展开30天公众谘询,主要目的是加快审理合资格难民申请及打击偷运人蛇集团。

《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周五刊登有关草案,根据修订的法规,一旦难民申请移交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RB),应在不迟于60天内进行难民聆讯。

新的政治庇护制度会加快处理一些来自指定来源国(designation of counties of origin,简称DCOs)的难民。而DCOs是尊重人权的国家,提供国家保护,在正常情况不会发生难民潮。对于来自DCOs的难民申请人,IRB在收到申请后将在30或45天内为申请人进行聆讯。

对于符合条件的难民上诉,难民保护处(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简称RPD)做出决定的时间不得超过90天。口头听证会是必须的,而不仅是基于书面的检讨。

DCOs的难民申请人在难民批准前,没有资格申请工作许可,除非180天以上还未做出裁决。此外,难民申请人获批准后,需在30日内,向加拿大边境服务处(CBSA)报到,以配合调查。

修订《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主要是配合今年6月11日国会通过对C-11法案,即《难民改革法案-修订版》(The Balanced Refugee Reform Act)以及C-31法案,即《保护加拿大移民制度法》(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目的是更加高效地处理接纳的难民申请案,使得真正的难民可以在加国得到有效保护,并遏止有人滥用加拿大难民保护资源达到非法移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