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难民法条例修订方案 – 申诉时限 (1)


加拿大难民法条例修订方案 – 申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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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主要来自某些国家的大量难民庇护申请,被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RB)发现查无实据。这不仅对加拿大的难民庇护体制造成压力,而且会导致漫长的等待和造成案件积压。目前,真正需要保护的人士需等待约19个月,而不需要保护的人士平均要在加拿大呆上四年半。事实上,这些败诉的难民申请人有机会获得多层次的救助,导致延误遣返。在某些情况下,会长达10年以上。在此期间,申请人有机会获得工作许可,进入加拿大的劳动力市场,并获得社会服务和福利。这反而刺激那些不需要保护的人群,为能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更长时间,挺而走险申请难民庇护。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加拿大移民部长在2010年介绍了均衡难民改革法案(the Balanced Refugee Reform Act),紧接着在2012年介绍了保护加拿大的移民制度法(the 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草案C-31)。这些法案简化了难民庇护系统,通过规定审理时间,以加快处理程序。

 

目标

加快难民处理的目的,是要阻止那些不需要保护难民申请。这也是 均衡难民改革法案的总体目标,更快裁决审批,让加拿大更快保护那些真实难民,更快遣返那些败诉的难民申请人。加速审批和延迟6个月获得工作许可,可以阻止指定国家的(Designated Country Of Origin-DOC)难民申请人为了留在加拿大,寻找就业机会,作出毫无根据的申请,因而减少了滥用加拿大难民庇护系统的企图。

修订法规的目的并非是禁止难民申请。所有的独立难民申请个案仍能在难民保护厅(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RPD)进行申请,在难民申述厅(Refugee Appeal Division-RAD)进行申述,在加拿大联邦法庭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