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联邦技工移民FSTP:雇主提供的就业聘书

提供加拿大雇主的全职连续性的工作有助你申请加拿大联邦技工移民FSTP。

有效的聘书应该是在一年期内的全职(每周至少工作30个小时)工作,并且聘书可以来自两名雇主(如,每个雇主半年)。

根据情况,一个有效的工作聘书可能有不同要求。

如果你现在在加拿大工作:

  1. 你必须为工作许可上指定的雇主工作
  2. 你现有的雇主必须提供一个全职工作聘书(你的工作许可上的同类工作),并且
  3. 在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时,你必须有权在加拿大工作

另外:

  1. 你的工作许可是移民部根据人力资源和技能发展部(HRSDC)积极的劳工市场意见(LMO), 或
  2. 你目前在加拿大工作,属于免除劳工市场意见(LMO)的劳工,如根据国际协议(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或 显着的经济效益类别(如公司内部调动)。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

你不得在加拿大工作,如果你:

  1. 没有有效的工作许可 或
  2. 你有工作许可,但你的情况与第一个例子中所描述的情况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提供的就业聘书是有效的,如果你未来的雇主

  1. – 就业聘书是为期一年的全职工作
  2. – 已经获得HRSDC积极的劳工市场意见LMO。

签证官必须确信你有能力从事该份工作。如果该行业是加拿大的规管行业,签证官必须看到你有可能到加拿大后获得你的专业执照。

注意:在加拿大,各省和地区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特定行业。指定和认证的专业执照的要求各不同。请参阅:特定行业的许可和监管要求 – 海外学历认证办公室 或 你未来移民去的省/地区的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