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许可申请,联邦商业移民和省提名投资移民- 关于资金来源说明

加拿大商业移民申请人必须有一定数额的“净资产”。例如,联邦与魁北克投资移民需要看到申请人80万加币以上的“净资产”。BC省政府要求在区域投资人40万加币以上的“净资产”。绝大多数的商业移民申请人,都具有足够的净资产。关键在于:这些“净资产”是如何积累的?及“净资产”积累过程是否合法?

加拿大政府在制定移民法的时候,将“加拿大不能成为外国犯罪分子的天堂”,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加拿大也不希望“出售加拿大护照”。因此,对于商业投资移民申请的资金来源的审核,历来是商业移民重中之重。

加拿大政府对于对于中国大陆的商业移民非常慎重的态度,以防一部分人利用经济体制的改革中的漏洞,将公有资产转为己有。

中国大陆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有些中国大陆的申请人的资金积累,不是直接地将公有资产转为己有,而是通过形式上完全合法的商业途径,通过其所掌握的官方资源,间接地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这样的现象,比直接侵吞国有资产的规模更大,危害更严重,而且更不容易鉴别。这是加拿大移民部近年来所面临的艰巨的挑战。

对中国大陆商业移民的资金来源的审核问题,不仅存在于联邦制度下的移民项目,在各省政府的商业移民项目中也普遍地存在。举例说,在90年代,当联邦政府严格审核中国商业移民资金来源的同时,魁北克移民部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许多魁北克移民官在审核资金来源时,草率了事,放进了很多的“大鱼”。导致联邦移民部给魁北克移民部下了“最后通牒”:如果魁北克移民官再不严格审核资金来源,联邦移民部将对已经为魁北克所批准的申请人另行重新审核。结果,导致了大批已经被魁北克批准的申请人,在联邦审核的时候被拒绝。在此之后,尽管魁北克移民部增强了对大陆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的审核力度,但是,联邦政府还是不放心,至今继续对魁北克的案子严加监督。

近年来,除了魁北克省,其它一些经济不发达的省份也获得联邦移民部的授权,独立接纳“省政府提名计划”的商业移民。联邦移民部知道这些省政府没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和经验对来自中国的商业移民的资金来源做彻底的调查,因此,在批发签证前,也协助各省政府做严格的审核。

台湾、香港的商业移民申请案,其资金来源的审核一般只是草草掠过,而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所面对的却是极为严格的。大陆的申请人的“第一桶金”的问题是很难说明的。

中国商业移民的资金来源

相当一部分的中国大陆商业移民,是合法正当地经营的。但是,由于中国过去的财务制度、银行制度与税收制度的不健全,即使是合法商人,其资金积累过程的“文件证明”,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尤其是,很多人的“第一桶金”的积累,是在没有严格的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完成的。要将他们的“第一桶金”与贪官污吏所侵吞的公有资产区分开来,或是与“奸商”们所间接地非法聚敛的财产区分开来,有时是会非常的困难。特别是一些小本经营起家的商人,早年经手的都是现金交易,许多财务资料都已经无从找起了。因此,对这些人的资金来源的证明,就是一项费时、费神的工作。不仅需要对加拿大的法律有深入的理解,对联邦法院的相关判决有深入的理解,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的法律、财务和税收制度有深入的理解。不仅要了解现行的规定,还要了解这些规定的演变过程。大多数目前在加拿大定居的中国大陆的商业移民都经历过这样的痛苦的“举证过程”。而这样的“举证过程”的目的,就是要把自己与贪官、奸商严格地区别开来。

移民部面临的挑战

加拿大移民部所面临的挑战,是中国的经济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与急速的改变。有些在80’90’年代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商业行为,在今天就是不合法的了。有些在今天是合法的行为,在当年其实是不合法的。

移民部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承包”
对公有制企业的承包,在中国的80’90’年代非常普遍。承包合同合法性,是移民官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对一个公有制(特别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的整体承包,还是对其一个业务部门的承包?其次,移民官会考虑,承包部门的营运资金,在财务帐上是如何纪录的。是贷款,还是所有者权益。作为贷款,其法律依据在哪里。作为所有者权益,又是根据什么文件?另外,当时中国法律中的一个含糊不清的法律界限是,集体所有制到底是谁所有的?这些,是需要当事人能够准确地将法律规定解释清楚的。

“私营企业”
申请人的企业,到底是个体经营还是合伙还是注册公司?所有的这些企业,也都有一个原始资金的数额和来源的问题。特别是注册公司,这里有一个注册资金的来源问题。另外,移民官也会审核股东名单及股东协议,以确定申请人的那部分股本金的数额以及来源的合理性。在审核过程中,也可能会考虑到公司章程的一些规定,例如,各股东任命董事的投票权的规定,与他们的股份比例是否一致的问题。

“第一份财务报表”
申请人的公司的启始的资产额,是判断有无“侵吞国有资产”的一项重要的依据。如果一个仅有数十万元所有者权益的企业,其企业贷款额和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总额达到几千万元,且没有任何资产担保,这就会引起移民官的警惕。同时,如果该公司开业最初几年就有巨额利润,特别是第一份财务报表中显示出投资额的几十倍的利润,接着在短短三、四年的经营后,又将其关闭(避税考虑),也会引起注意。

“损益表”
企业的每年的营业额与利润额之间的比例是否合理?每年的利润额有多少?缴税额有多少?为什么没有或很少缴税?减、免税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资产负债表”
所有的数据是否能对齐?这本来是财务报表的一个基本问题。但是,中国的许多企业的报表,连这一起码的要求都达不到。例如,资产负债表的前后两年是可以对不起来的。这样的财务表报都是已经在相关的税务局那里申报过的。到底是接受它,还是拒绝接受它?

“包税协议”
许多企业与税务局有减、免税或定税的协议。这些协议是否经得起移民官的核实?红头文件在哪里?根据协议,该企业所缴的地税与国税数额是否能对应?

“企业增资”
很多私营企业经营有方,经济实力在短期内急剧膨胀。随即发生巨额增资。问题是,这些增资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许多人的解释是,是从过去几年的企业利润中积累起来的。问题是,很多企业的“税后利润”额与“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无法衔接,增资的资金来源无法解释清楚。

“财务报表审计的真实性”
众所周知,有一些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真实性是有很大的问题的。为此,中国政府曾经花了很大的力气加以规范化。但是,出假报告的情况,还是常有存在。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个别会计师,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出具审计报告。到移民部核查时,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全部否定该报告的存在。这是常见的现象。

“股票交割单”
账户拥有人的名字是谁?是申请人本人还是他的配偶?为什么能有那么多的闲余资金去作股票投资?资金的原始来源是什么?交割单的连续性,真实性是否可靠,合理?是否经得起实地核查?

“房产增值”
购买房产的资金的来源?“住房改革”所出售给单位职工的房产的真实背景以及其真实的原始价格和现在的市场行情?

问题如此复杂,加拿大移民官是怎样处理的?

移民官是绝不可能将以上要点全部搞清。但是,移民官是绝对有可能将其中的一、两个问题抽出来,弄得一清二楚的。如果申请人是将他的全部希望放在移民官不可能弄清楚全部问题的这样的假设上,那么,他的申请的风险就大了。一旦抽出一、两个问题,被发现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有瑕疵,则,申请人的全部文件都是不可信的。他的移民申请就一定要被拒绝了。

近年来,北京使馆的签证官经常到地方上去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做实地调查。实地调查的对象从公司的前台,一直到财务部,以及公司所属的工商、税务机关。一旦查出有问题,则申请人的签证立即就被拒绝。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