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房地产: 税务局紧盯楼花炒家

多伦多和温哥华等地的分契式大厦(condo)单位市场火热,不少人看准机会,买入楼花再等单位落成后,立即转售图利;这种情形已引起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简称CRA)注意,现正严密调查多市和?市两地市场的分契式大厦单位的转售获利情形,一旦发现短时间内转售单位后获利却又未有申报,或要将所赚金钱全数交出作税款,再征收惩罚性税款;而经纪若曾建议其客户以此法牟利,亦可能面对客户追究其法律责任。

 

多伦多税务律师William Howse提出警告说,已提醒地产经纪,假如他们曾建议客户,于单位落成后立即出售该楼花单位,经纪或会因向客户提供违反税务法例的建议,而遭其客户起诉。此外,部分人持有楼花期间,因个人经济或家庭状况有改变,譬如说失业、与伴侣分离或健康变差等因素,令他们决定尽快转售单位,不少人亦遭税务局追讨税项。

多年来,税务局利用房地产资料库、土地登记资讯、建筑许可资料和发展商提供的买家名单,查核转售单位图利后避税的情形;有税务律师表示,于过去一年,即使是把单位当作主要居所(principal residence),后来转售单位获利,都同样遭税务局盯上。

  入住不足一年转售将严查

多伦多地产商会(Toronto Real Estate Board)拒绝评论事件,只表示「一般而言,规则都很清晰,说明住户要把单位当作是主要居所居住多久,才可享有资本增值免税额(capital gains exemption)的优惠。」但法律条文并无明确列出居住时间的要求。现时,CRA的核数师似乎主要针对拥有物业后,于不足一年之内便把单位出售的交易;不过,有税务律师提醒客户,假如在单位居住18个月或两年之前便出售单位,他们或要缴交获利金额的50%作税款。

CRA的渥太华地区发言人Sam Papadopoulos表示,CRA的政策并无改变,只是近年于多伦多和?哥华等地的分契式大厦单位成交量大幅增加,吸引税局非常积极地发出问卷追查。他知道大多区最近有1,200份由税局寄出的问卷,查问交易情形,温市亦有160份。

William Howse正代表十名被CRA追讨欠税的业主,其中一人因为失业及失婚需要变卖单位,她曾经向核数师表示无意住进该单位,结果被追讨数以万计的HST回扣,她正在上诉但要应付约万元律师费。

安省基秦拿(Kitchener)的税务律师James Rhodes指,部分一向没有从事房地产投机活动的人,出售单位后亦被要求把卖楼获利全数交出作为税款,还要另交等同获利金额的50%金钱作惩罚性税款。

(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