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15新政:加拿大公民法修订案
2014年6月19日,修订后的加拿大公民法获得御准并成为法律。公众所关注的双非婴儿加拿大国籍问题,未被列入。
这些修订是自1977年以来的,首次对公民法进行的全面的改革。下列新政将于2014年6月19日生效:
- 快速办理加拿大武装部队成员(CAF)的国籍;
- 清晰界定国外出生的第一代公民;
- 确保海外出生的政府雇员子女可以申请公民;
- 特定公民申请决策权移交到移民部长。
2014年8月1日,新的入籍申请简化决策流程,新的法庭上诉程序。
下列新政将在2015年内实施:
- 给予二战老兵的海外子女公民身份
- 新的居住要求:
- 6年内住满四年,
- 每年在加拿大至少居住半年(183天)。以前在获取PR永久居留前的居住时间,可以折半计算为申请公民的居住时间,现在一律不再考虑。
- 申请人需声明在加拿大的居住意愿
- 居住意愿要求:如,依法缴税
- 申请人入籍考试和语言考试的年龄要求扩大
- 从以前的18–54 年龄组 扩展到 14–64 年龄组。偶有特殊情况,可以豁免。
- 申请人入籍考试和语言考试要求
- 强化对违法和欺诈的惩处
- 有条件限制的PR不能申请入籍
- 申请人或协助申请人造假人士被陪审团认定犯法,处$100,000罚锾及5年监禁。被简易法庭定罪,处$50,000罚锾及2年监禁
- 简化做假公民的取缔流程,1). 移民部长裁定,2). 联邦法庭司法审查复核,3). 联邦最高法庭审查复核。
- 申请入籍做假被拒,10年之内不得再申请
- 为保护国家利益,严禁外国犯罪分子入籍
- 入籍申请的代理人必须是规管的移民顾问或律师
- 非法中介代理如被发现,被陪审团定罪,处$100,000罚锾及2年监禁。被简易法庭定罪,处$20,000罚锾及半年监禁
- 改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分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