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申请加拿大非税务居民
按语:要知道,只要还有孩子在这里读书,你很可能须回来。一旦你回到加拿大,国税局就有办法找到你。所以在提出非税务居民的申请之前,一定要确定自己做好了准备,免得被国税局怀疑而受到进一步的调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本系列文章:
1、想做加拿大非税务居民 没那么简单
2、详解加拿大税务居民定义 住所是关键
3、加拿大非税务居民认定不简单
在前几期的文章中,我们谈了想要成为非税务居民,需要切断自己与加拿大的居住关系。2013年起海外资产申报表被细化后,国税局可以想象出,有很多人希望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所以国税局也多半会采取应对措施。
很多人有一种心态,觉得自己以后不会再进加拿大,所以不会被国税局查。但要知道,只要还有孩子在这里读书,你很可能须回来。一旦你回到加拿大,国税局就有办法找到你。我知道有些朋友已经收到了国税局要求提供更多证明资料的信件,所以在提出非税务居民的申请之前,一定要确定自己做好了准备,免得被国税局怀疑而受到进一步的调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个人财产处理
如果你想维系一定程度的加拿大居住关系,同时又想成为非税务居民,就必须符合国税局的一些要求,来证明自己有最终和加拿大切断居住关系的倾向。这些条件和申请步骤相当复杂和繁琐。
举例来说,想要成为非税务居民,国税局会要求申请人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按市价做视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对于“出售”所得的资本利得(Capital Gain)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国税局希望以此来确保申请人确实打算离开加拿大。
但这样一来,就有可能产生一些问题,因为有不少人很可能一开始就没有完整申报,甚至没有申报自己的海外资产,也就无从提供相对应的资本利得。这就会给国税局一个提醒,国税局很有可能回过头来检查过去几年中,此人的家庭消费、收入和报税情况。
入境加国的频率和时长
反复入境加拿大也有可能被国税局看做是“继续在加拿大生活”的倾向,那么入境的频率和时时间长长要达到多少会被重新认定为税务居民?国税局对此并没有做具体定义,而是在条例中指出,如果一个人已经把自己所有的居住关系都切除,并且离境,但此人访问加拿大的频率和时长超出了偶然情况(More Than Occasional),就有可能被重新考虑他与加拿大的居住关系。一般来说,“偶然情况”是指一年累计在加拿大居住时间少于2-3个月。
成为非税务居民的日期
如果真的符合非税务居民的条件了,哪一天是你真正成为非税务居民的日子呢?
国税局给出了三条衡量标准:实际离开加拿大的日子;配偶或法定伴侣及/或子女离开加拿大的日子;成为另一个国家的税务居民的日期。依照三条标准,最晚的日期就是申请人真正成为非税务居民的日期。
正常来说,最晚的日期很有可能是配偶和子女离境的日期,因为申请人一般都会先离境。以我们华人的情况来说,很多家庭中的丈夫是“空中飞人”,而申请人回去的地方一般是原居国。正常情况下,大多数移民从来都没有改变过自己在原居国的税务身份。所以,成为另一个国家税务居民的日期比离开加拿大的日期还早。
但是,国税局也给出了一个特例,有可能忽略配偶或子女离境的日期,只以申请人的离境日期做标准。前提是,申请人在进入加拿大之前,已经是另一个国家的税务居民,现在离境后,将重新成为那个国家的税务居民;而申请人的配偶或法定伴侣短期留在加拿大,处理他们的住所(比如出售),申请人的子女暂时留在加拿大,完成他们已经开始的这一学年。
按照国税局的标准,只有“暂时”留在境内的配偶和子女才可以被豁免,但我们大部分时候看到的情况是,“空中飞人”回原居地了,伴侣和孩子还在这里长期的生活。这样想要申请非税务居民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所以,在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之前,多和自己的专业会计师谈一谈,不要对自己的情况太笃定喽。
《加西周末》2013年9月21日第2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