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劳务市场评估程序 LMIA Part1
LMIA 介绍
为满足加拿大人才需 求,ESDC(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开设了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在TFWP下,LMIA (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 是ESDC向雇主颁发的临时外国劳工雇佣同意书。雇佣外国劳工前,雇主必须通过加拿大服务中心(Service Canada Centre)向ESDC递交雇佣申请,以此评估雇用外国劳工会给加拿大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此外,雇主需要向ESDC证明没有合适的加拿大劳工适合此 职位,需要靠外国劳工填补职位空缺。
雇主可通过加拿大快速移民通道为外国技术劳工申请永久居留权。工作至少满足以下经济类移民项目:
1)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FSWP)
- 高技术类别:例如管理性,技术性,专业性职业(NOC, skill type 0, and skill levels A and B)
- 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
- 永久性职位,非季节性
2) 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FSTP) : 可由两个雇主担保完成
- NOC skill level B, 例如厨师,电工,设备运营工
- 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
- 至少一年
3)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CEC)
- 高技术类别:例如管理性,技术性,专业性职业(NOC, skill type 0, and skill levels A and B)
- 全职工作(每周至少30小时)
- 永久性职位,非季节性
工作招聘刊登要求:
1) 在加拿大政府的Job Bank上刊登
- 招聘刊登必须连续且持续四周以上
- 招聘必须刊登在雇主申请LMIA三个月前
- 在雇主拿到LMIA前,招聘必须持续刊登
2) 另外运用两种以上方法招聘职位
- 雇主可以选择大于一种类似方法
- 纸质媒体:报纸,工作招聘栏,杂志
- 招聘网站(workopolis, monster等)
- 招聘必须刊登在雇主申请LMIA三个月前
- 在雇主拿到LMIA前,招聘必须持续刊登: 刊登内容需包含
- 公司运营名称
- 公司办公地址
- 职位名称
- 工作职责
- 雇佣期限
- 薪水–需满足最低工资
- 公司福利
- 工作地点
- 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座机,电子邮箱,传真号,邮寄地址
- 技能要求(包含学历,和工作经验)
工资要求
- 通过Unionized position条款查询
- 通过Job Bank 查询平均工资标准,或通过省内及国内工资标准查询
- 看相同职位和相同工作地点下其他雇员的工资水平
LMIA PACKAGE
- 费用:1,000 x number of positions=total payment
- 工作语言限制:英语&法语(除非可证明另一种语言为工作必须)
- 雇主需证明员工完成所有必要的资质培训
- Business License or Documentation雇主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
- 聘用书(包含雇主和外国劳工的签字)
- 招聘证明(所招聘职位的刊登地点,时间,期限)
- 公司企业注册以及合法公司证明(用于第一次申请LMIA)
- 省份/领地/市政的营业执照(用于第一次申请LMIA)
- 加拿大税务局(CRA)文件,包含
- 工资支付的T4表格(截至最近一年)
- PD7A Statement of Account for current source deductions (LMIA申请前一整年)
- Schedules 100 and 125 – T2 Corporation Income Tax Return (两次最近报税)
- T2125 Statement of Business or Professional Activities (for sole proprietorships/partnerships only – 2 most recent returns filed)
- Commercial lease agreement (如可提供)
- Provincial documentation requirements
- 工会咨询(非必要)
- 第三方委托及招聘猎头–SCHEDULE A
LMIA FAQ 常见问题
Q:为什么需要你工作的雇主帮你申请LMIA?
A:LMIA的全称是 Labo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价),加拿大的雇主如果需要招聘临时外国劳工,便必须先向就业及发展部门递交LMIA的申请,如果能够得到其签发的正面批文,则可以凭此批文协助临时外国劳工办理工作签证,令其可以来到加拿大为雇主工作,无论你是在加拿大还是不在加拿大。同时,持有LMIA批文的移民申请人,也可以有额外600分的加分,确保1个月内获得移民邀请,6个月内完成移民申请流程。所以,如果你已经成功在EE平台注册,鼓励你向雇主争取支持而加600 分。
Q:要从加拿大就业和社会发展部门(ESDC)那里获得一个LMIA需要多少申请费用?
A:LMIA的申请主要分成两种,一种是为了帮助已聘用劳工申请永久居民,例如申请「快速移民」用的申请,该申请不收申请费(There is no fee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LMIAs.),80%的申请将在10个工作天之内作出审批;
另外一种则是为了让外国劳工办理工作签证(不是为了移民)的申请,有关雇主申请LMIA的申请费用已经从原来LMO每个职位$275上升为每个职位$1,000加币,雇主必须通过信用卡或汇票支付。
如企业是为了劳工申请永久居民,申请必须送到新不伦瑞克省(New Brunswick)圣约翰市(Saint John)的LMIA申请中心,即使是先送到全国各地的Service Canada中心,也必须转送到该中心处理。
以前LMIA的申请是以纸张申请,但15年3月起已经改为网上申请。
Q:我的 PGWP毕业工签快要到期,可以让雇主去申请 LMIA 帮我续期吗?
A:直至 2014 年初,PGWP 持有人很容易经雇主拿 LMO 续两年工签。因为当时的包容政策,一方面不需要雇主证实请不到本地人,另一方面对工资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但好景不常,这两个给雇主的优惠被取消了。
现在如果你的工签期限逼近,此时除了需要你的雇主帮你申请适合移民的LMIA,同时还需要考虑要求雇主支持工签而申请的LMIA。如果你的雇主不愿意同时支持后者的话,你的PGWP到期后只能离开加拿大,哪怕你已经递交了EE申请,除非在到期前已经有结果!
Q:递交LMIA的申请,对雇主有什么要求?需要提供哪方面的材料?
A:申请LMIA通常需要雇主提供:雇佣邀请函和雇佣证明,自己企业的登记法律文件和运营记录、税务证明和税单,商业租赁协议等一系列文件外,同时需要提交该潜在雇员的个人信息、在当地的招聘记录等,以便向“就业及发展部”解释雇佣该雇员的必要性,体现出该申请人的不可或缺性。
然而对于一些超大型的企业,为了确保这些企业能正常的运作,每年对于一些特殊企业特殊行业,雇主可以提前向“就业及发展部”申请Unnamed (不记名的)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方便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招募海外员工,无需因为申请LMIA而产生有岗位没职员的现象。
此外,如果你的加拿大公司与外国公司有母子关系,又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情况下,可以免去LMIA,把专才以内部转移的方式拿下工签。
Q:我就业的新成立企业可否递交LMIA的申请?申请 LMIA 对雇主的财务状况有要求吗?
A:公司成立的年限不能一概而论,但新公司要人才帮助发展业务是完全符合加拿大思维的,而初期亏本也是常见的。ESDC 从来没有说什么类型、规模,或业务性质的公司才有资格递交LMIA 申请。
但起码是成立不少于1年的正规公司,是有业务运作的,才符合申请资格。
ESDC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没有特别清晰的指引,但如果公司长时间亏本,就难以说服官员公司有财政实力聘用你了。
Q:ESDC 的官员是用什么准则来审批 LMIA 申请呢?
A:ESDC是否批准企业申请的LMIA,关键是基于这个职位的失业率和其工资水平和实际工时。如有需要,ESDC 官员会给雇主打电话提问,包括要求补充材料。
加拿大的移民申请例如 FSW(技术移民)的打分制,申请人如果达到不少于 67 分,移民官没有随意权力不批的。但是,ESDC 官员却有随意权力 discretionary authority 去接受或拒绝一个申请,而他的判断是不可以上诉的,虽然申请人可以卷土重来。
Q:如果有申请人由雇主申请LMIA却遭拒绝,补充申请的资料能否重新被ESDC考虑?
A:LMIA申请若被拒绝,相同内容的申请,将不会被重新考虑,原则上你只可以重新申请,因为新的LMIA政策下没有上诉或要求重新检视的机制。除非申请人改以其他职位,或是到不同公司去应聘,那时才能提出不同内容的LMIA申请。
Q:申请 LMIA 对工资有什么要求? 我现在的工资水平远低于 LMIA 的申请要求,怎么办?
A:申请LMIA的工资要求是基于ESDC 公布的你所在省份或地区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字,也可以是你身处城市职位的每小时工资中位数字。现实中可能绝大部分留学生的工资水平是未能达到 LMIA 的申请要求,这就需要与雇主直接沟通,这将会是你与其在合情合理合法、又不为难雇主的前提下而找出解决方案。
Q:我正在上班的A公司老板不愿意支持做 LMIA,有人介绍B公司帮我,可行吗?
A:是否可行最终是由 ESDC 处理案件的官员说了算的,即不是由B公司的老板或者介绍人说了算,所以一定要谨慎这样做。如果你别无他法,非要接受这个“介绍”不可,你要考虑的是风险,例如,为什么B公司会支持你这个陌生人?代价是多少?后果又会如何?
Q:一家公司是否可以同时替多个员工做 LMIA申请?
A:笼统的回答是可以的,前提是只要公司员工不是以雇佣外藉劳工为主。
Q:为什么现在申请LMIA被拒的比例相当之高?
A:因为加拿大主流社会的保护势力是偏向于反对政府引入外劳的。在此先不谈其是否合理,结果就是导致联邦经济发展及就业部门 ESDC 对 LMIA 的审批采取十分严格的态度。同时,更加引进措施追踪外藉劳工在加拿大工作后的状况,例如雇主是否履行 LMIA 指定的工资或工时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