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改 计划全面取消中小公司(即CCPC)在税务上的优惠
今年7月加拿大联邦财长提出了一项针对中小企业的所得税改革方案。这一税改旨在全面取消中小公司(即CCPC, Canadian Controlled Private Corporation)在税务上的任何好处,以达到企业家与工薪阶层的平等。在谈到公司税制的“不平等”时联邦财长指出,现行的税制允许开公司的企业家通过与家人分摊收入(income split)来降低纳税,而工薪阶层却没有这种分摊收入的机会。
因此,这次提出的公司税改的目的是通过堵住现行税制的各种“漏洞”(loopholes)来取消企业家开公司创业的任何好处。概括起来,从以下4个方面堵洞:
第一、企业家从公司发工资给家庭成员需遵循市场价值的客观原则,即要像对待外人一样,干多少活发多少钱,按客观公平价值计算工资。联邦政府希望通过这一规则来杜绝企业家们通过发工资给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家人来分摊收入,享受较低税率的机会。因此,如果这项税改获得通过,以后开公司的企业家给家人发工资的金额可能会受到税局的挑战。
第二、公司股份在家庭成员内部发行,认购及转让也要遵循客观交易原则,以避免股东通过分摊股息收入来降低税率。
第三、公司优惠税率(联邦税率目前为10.5%)的适用将只限于积极生意的收入,不再适用于消极的投资收入。目前的游戏规则是,如果一个公司将其剩余资金做些投资从而获得“附带”的消极投资收入,也可以享受优惠税率,只要该公司从事的主体业务是属于积极的生意活动。
第四、公司股份转让时要将资本增值与未分配的股息分开来计税。目前的游戏规则是,股东从出售股份的所得都可按资本增值处理,不论该所得包含多少实际上的股息(即未分配利润的部分)。由于资本增值的一半可享受免税待遇(符合一定条件的甚至还可全部免税),目前税制的“漏洞”是开公司的企业家可以通过平时少分配或不分配股息,等到出售公司股份时将股息转换为资本增值,以达到省税的目的。
很明显,通过这些堵洞的公司税改联邦政府要实现的目标有二:一是维护工会及工薪阶层利益,二是增加税收;但其结果将会是适得其反。首先,加拿大如果不鼓励创业及创新会伤害经济和就业,最终伤害工薪阶层的利益。加拿大90%以上的就业机会为中小企业创造。
就增加税收而言,打击创业只会减少财政收入。联邦财长指望这些税改措施可为政府每年增加两亿五千万税收,但他没看到这些改革在两个方面会减少收入。一方面是削弱加拿大在国际上的竞争性,缩小加拿大的征税基础(tax base)。一些能离开加拿大的企业会流失到其它国家,特别是美国现在正在搞大幅度的降税税改,会乘机吸引大量加拿大企业南下。如何防范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即BEPS,base erosion & profit shifting)是目前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税务问题。
在另一方面,监督实施家庭成员工资定价客观交易的规则会造成更多的财政支出。这里主要涉及的是怎样评估家庭成员之间在管理上信任的价值,家庭生意会议的价值,家庭成员提供的咨询及感情上支持的价值等特有的问题。为解决这些方面引起的大量税务纠纷,税局的查税官员,上诉部门,税务法庭及上诉庭的开销,以及税局与纳税人双方投入的诉讼费用将不会低于两亿五千万。
不难看出,这样的税改若能获得通过,如果有任何赢家或受益者,可能是那些做税的专业人士;因为人们对税务策划及税务上诉的需求会增大。
总的来说,联邦提出的公司税改只会得不偿失适得其反;不仅会伤害企业家的利益而且还会伤害经济及就业,减少财政税收,因而已遭到一些团体的强烈反对。由于这项税改目前仍处于征求公众意见的咨询阶段,有意发表自己意见的人士,请尽快与所属选区的国会议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