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14至70岁中国签证申请者 需录指纹
中国驻加使领馆27日发布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起,申请中国签证规则将有变化。14岁至70岁的中国签证申请者将会被要求留存十指指纹。使领馆原文如下:
关于指纹采集及先收费的重要通知
2018年5月8日起,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受中国驻曼彻斯特总领馆委托,曼彻斯特中国签证申请中心将向领区内申请中国定居签证(D)、工作签证(Z)、长期学习签证(X1)、因私长期探亲或团聚签证(S1和Q1)、常驻记者签证(J1)、及符合中国5年/10年多次签证审发条件的申请人采集十指指纹信息。申请上述种类签证的申请人需本人亲自来中心递交签证并留存指纹。之后,根据大使馆统一部署,指纹采集范围将扩展为全部普通签证申请人。但下列人员可免采指纹: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十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同时,签证申请中心收费将变更为先收费模式,即申请人需在递交签证申请的同时,需向签证申请中心缴纳全额签证费和服务费。如果签证申请未被使领馆批准,或被拒签,或被更改,缴纳的签证费和服务费将不退还。
请注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签证申请的申请人仍需填写“扣款授权书”,并同其他材料一起寄到申请中心, 以便先行缴纳全额签证费和服务费。如需采集指纹,签证申请中心将电话或邮件联系申请人到中心来留存指纹。受理时间自留指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果签证申请未被使领馆批准,或被拒签,或被更改,缴纳的签证费和服务费将不退。
请注意,申请人需本人亲自在申请中心预留指纹,如出现顶替他人留取指纹情况,中国边防检查机关很可能禁止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以上特此通知,感谢理解和配合。
签证申请中心
2018年4月25日
关于中国驻加使领馆对签证申请人采集指纹的通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等原则,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及驻多伦多、温哥华、卡尔加里、蒙特利尔总领事馆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委托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对包括加拿大公民在内的全部申请中国签证的人员留存十指指纹,以下人员可予免采:
(一)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二)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有对等需求的人员除外);
(三)5年内持同本护照在同一中国使领馆(或签证申请中心)申办签证并采集过指纹的人员;
(四)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请注意,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往签证申请中心留取指纹。伪造指纹或由他人冒充留取指纹,将导致被拒绝进入中国境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同时,请申请人提前在签证申请中心网站(www.visaforchina.org)预约并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