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解析:常见的美国移民骗局
王君宇律师楼
周五,最高法院发布了美国诉汉森案的裁决。 摆在法官面前的问题是,将“鼓励或诱导”移民来到或留在美国非法定为刑事犯罪的联邦法律是否违反了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障。 法院对法律进行了狭隘的解释,以避免第一修正案所担心的问题,即如果“鼓励或诱导”被赋予普通的会话含义,并且包括“影响”,“鼓励”或“激发希望”等含义,则会引起这种担忧。 ——正如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所认为的那样。其实很多不靠谱的移民骗局“鼓励或诱导”移民来美国说可以帮你拿到身份,今天我们就和大家讲讲目前一些常见的这对移民的一些拿身份的骗局。
骗局一:成人可以通过领养拿身份?
假的。领养如同婚姻绿卡申请一样,移民局在过目申请材料的时候会核实这段关系的真实性。只有存在真实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时候,成人领养才行得通。美国法律允许收养 16 岁及以下的人。 此外,美国还允许收养 18 岁及以下的儿童,前提是被收养人是已被或将被同一父母收养的 16 岁以下儿童的兄弟姐妹。所以必须在儿童时期被收养才能享受移民福利。还有一种就是青少年特殊移民,但同样必须是21岁以下并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因此,成年人不能通过收养成为美国公民。 但是,成年人可以有监护人帮助该成年人管理他们的个人需求或财产或两者兼而有之。
骗局二:“走线”偷渡后,在美国到餐馆打工,拿到低工资就举报到政府,有劳工纠纷案就可以申请U签证
申请U签证主要有三个条件:1)某些罪的受害者 2)有报警或举报,协助执法部门破案 3)有受到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向这种劳工U签证,往往不符合第三个,伤害条件因为仅仅拿到低工资不够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例如你被持枪抢劫,受到的精神上的伤害才有造成足够的创伤。这些骗子利用U签证漫长约四到五年的处理时间,先让你递解申请,但你要的四,五年之后才知道不符合。所以大家不要上当受骗。
骗局三:可以在美国买一个公司,之后申请EB-1C来拿到绿卡?
假的。EB-1C是一种劳工绿卡的途径,给某些跨国经理或高管。 你可能是与美国有业务往来的国外公司的经理或主管,或者是已经在美国工作的员工。申请人必须曾在与美国企业有某种附属关系,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企业实体工作。另外,你的工作 必须与将在美国工作的实体相同。所以在美国买一个公司根本无法导致你可以符合成为跨国经理或高管,特别是如果你从来没有来过美国。即使是通过线上管理一家公司也几乎没有可能,因为管理一家公司需要很多工作不仅仅可以通过线上可以操作的。所以这个途径是一个骗局。
以上就是目前一些常见的骗局,但当然不限于这些。律师再次提醒大家不要贪便宜因小失大,得不偿失了之后才后悔。身份道路选择很多,不要一心栽在歪门邪道上,上当受骗不说因此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和递解出境的结局。通过作假拿身份总是不踏实,因为就算拿到了身份,东窗事发后移民局依旧可以将你的身份收回。中介公司只在乎完成任务,好向你们收取费用。如果出了任何差错,顾客才是最后为错误买单的人。如果你要做任何申请,一定要聘请专业,有法律执照的律师以诚实的方式帮你实现目标。王律师办理移民近二十年,如果你想要看看有什么方法可以拿身份就尽快联系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