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加拿大難民申請程序

简述:加拿大難民庇护申請程序

加拿大是一个移民国家,移民/难民政策相当宽松。本文件為您提供有關難民庇护申請的相关重要資訊,包括:

  1. 您有權自費聘請法律顧問作為您的代表,但所選的法律顧問必須在預先確定好的聽證會日期可以出庭。
  2. 您要負責準備並向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IRB)的難民庇护處(RPD)提供您的難民庇护申請的支持文件。您必須尽早安排,以便及時取得這些證明文件。

提出申請

您可以通過入境口岸(機場,海港或加美邊境)或內陸辦事處(加拿大境內)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或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官員直接交談,提出難民庇护申請。該官員將決定您的申請是否满足轉介給 RPD 進行聽證的條件。您將收到一份轉介確認表(Confirmation of Referral),表明您的申請已轉介給 RPD。稍後,您將收到一份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通知您聽證會的日期,地點和時間。

简述:加拿大難民庇护申請程序

简述:加拿大難民庇护申請程序

特定原籍國 (Designated Countries of Origin)

對於來自特定原籍國 (DCO) 的難民申請人,其申請程序有特別的適用規則,審理時間也不同。

您必須知道您的國家是否在特定原籍國名單上,請瀏覽此網站 http://www.cic.gc.ca/english/refugees/reform-safe.asp 查閱。

 

以下是申请难民的具体流程:

  1. 递交难民申请表
  2. 等待审核并接受政府调查
  3. 接受初审
  4. 完成健康检查
  5. 接受面试
  6. 等待决定
  7. 开始工作或接受培训

難民申請重要的相關政府機構

加拿大境内難民申請程序與三個不同的政府機構有直接關係。如果您的地址或電話號碼有變更,您必須分別聯繫這三個不同的機構,以更新個人信息。

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難民保護處IRB (IRB-RPD)
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设立加拿大難民保護處IRB,对难民做出接纳和保护的承诺。该局成立之初,主要是做出人道主义帮助,为难民提供住房、教育等一系列服务。同时,该局也会对难民的个人理由以及社会背景进行认真审核。

  • 審核您的難民申請理由表(BOC)
  • 舉行難民申請聽證會
  • 裁定您的難民申請是被接受或是被拒絕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

  • 對您在入境口岸是否具有資格提出難民申請,做出決定
  • 對加拿大邊界,執行安全執行安全管制
  • 對難民申請得到否定裁決結果的申請人,安排離開加拿大
  • 當您的身份不能被確認、被認為可能對加拿大社會造成威脅,或被認為不遵守加拿大移民法的某條規定,加拿大邊境服務局 (CBSA) 官員有權拘留您

加拿大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

  • 決定您在加拿大境內是否有資格提出難民申請
  • 審理工作許可和臨時聯邦醫療保險(Interim Federal Health Insurance)

難民申請基礎表

每個申請人必須向 RPD 提交申請基礎表(BOC 表)。

  • 如果您在內陸辦事處提出申請,您必須在提出申請時向當值官員提交 BOC 表,該官員會將其發給 RPD。
  • 如果您在入境口岸提出申請,當值官員將向您提供 BOC 表供您填寫。您必須在申請案轉交 RPD 之日起 15 個日曆日內向 RPD 提供完整的 BOC 表。

The purpose of the 申請基礎表(BOC 表) Basis of Claim BOC Form (PDF, 482 KB) is to present your refugee protection claim to the 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 (RPD). In the BOC Form, you will give details about yourself (your identity, family, documents and travel history) and about why you are claiming refugee protection in Canada. This form only applies to refugee claims made after December 14, 2012.

您必須將 BOC 表提交給您的轉介確認表中提供的 RPD 辦公室地址,即使您搬到加拿大的其他地區也是如此。如果您未在此截止日期前提交 BOC 表,您將被要求參加一個特別聽證會,解釋您未按時提交BOC 表的原因。如果您未參加這個特別聽證會或未提供合理解釋,您的申請可能被宣佈放棄。如果您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 BOC 表格,且如果您的申請是在入境口岸提出的,有關特別聽證會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的信息可在您的轉介確認表中找到。

聽證會時間安排

稍後,您將收到一份出庭通知,通知您聽證會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如果您沒有出席聽證會,您將被要求參加一個特別聽證會,解釋您未出席聽證會的原因。特別聽證會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的信息也將在出庭通知中提供。如果您沒有參加特別聽證會或沒有提供未到聽證會現場的合理解釋,您的申請可能會被宣佈放棄。如果 RPD 宣佈您的申請被放棄,您不可以繼續申請,將來也不能再提出申請。

難民聽證會

聽證會通常安排半天時間,或是上午或是下午。聽證會是不公開和保密的。您的聽證將由一名 RPD 成員作決定。RPD 成員是一名決定者,他接受過難民保護方面的特殊培訓。聽證會可以是各方在同一地點舉行,如果成員在另外的地點,也可以通過視頻會議舉行。在您的聽證會上,您將作證並回答成員和律師的提問。如果 IRCC 或 CBSA 參加您的聽證會,部長的律師也會提出問題。如果您有證人,您的證人也會作證。在您和證人作證後,該成員將要求您或您的律師解釋您認為自己是公約難民被保護人士的原因:

  • 公約難民:如果基於您的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或政治觀點,您有充分理由擔心您在自己的國籍國會受到迫害,則您被視為公約難民。
    • 公約難民的定義是:如果您是一位難民申請人,您須證明當您返回您的國家,您有理由畏惧遭受迫害。迫害的理由必須與種族、宗教、政治見解、國籍、或是因為您是某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份相關。
  • 被保護人士:如果您被遣返回國籍國,將會面臨遭受酷刑的危險,生命危險或遭受殘忍和不尋常的待遇或處罰的風險,您將被視為需要保護的人。
    • 需要受保護的人士的定義是:如果您是一位難民申請人,您須證明當您返回您的國家或在您國家的任何其他地區,您會面臨當局的酷刑、遭受生命威脅,或面臨殘忍和不尋常的對待或懲罰。

依照加拿大移民法,要獲得難民身份,難民申請人必需符合”公約難民” (Convention Refugee) 或”需要受保護的人士” (Person in Need of Protection) 的定義。

简述:加拿大難民庇护申請程序

简述:加拿大難民庇护申請程序

決定

IRB 官員可以決定您的案件,並在聽證會結束時告訴您決定,他們也可能稍後通過郵件向您發送決定。您將收到一份書面決定通知,其中會陳述決定內容和您的申請被拒絕的理由。如果您的申訴被拒絕,決定通知還會告訴您是否可以向難民上訴法庭(RAD)提出申訴或向聯邦法院提出申請。

案例分析:香港示威者庇護申請

加拿大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表示,單純的香港示威者這一身份不足以申請庇護,要視乎他們能否證明到自己有可能遭受嚴重檢控,會否在國際標凖下受到虐待,以及他們有沒有其他選擇。

部分流亡海外的示威者未有被捕。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律師說,如果一些示威者未有被捕,只是認為自己可能被起訴,就很可能申請不到難民保護。

根據加拿大移民部門的資料,要完成難民保護申請整個程序需時約22個月,等候的過程亦可以申請工作准許證,完成後再需時約22個月才能成為當地永久居民。

就算申請被拒,也會再次進行風險評估,去決定是否把他們遞解出境,這個程序又會花幾年時間。

審批難民申請的部門 IRB是獨立機關,加拿大政府不能夠施加政治壓力。

改變聽證地點

如果在入境口岸提出申請,轉介確認表中將向您提供 BOC 表的提交地址,以及您的聽證會將在何處舉行。如果您計劃搬家並希望將聽證會的地點更改為其他城市,則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您可以在IRB 網站(http://www.cisr-irb.gc.ca/)上使用一種表格來申請。RPD 必須在您的聽證會日期前至少 20 天收到您的申請。RPD 成員將決定是否同意更改地點 – 它不是自動的。在您收到決定之前,您必須繼續與您的轉介確認表中列出的辦公室進行溝通並發送文件。如果您的聽證會設定了日期,並且在該日期之前沒有收到答覆,您必須前往出庭通知中的地點並為聽證做好準備。

更改聽證會的日期或時間

如果您想更改聽證會的日期或時間,您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除醫療或緊急原因外,RPD 必須在聽證會開始前至少三個工作日收到您的申請。 RPD 僅同意在特殊情況下(例如出於醫療原因或您無法控制的情況)更改聽證會的日期或時間。 如果您在聽證會日期之前沒有收到答覆,您必須在出庭通知中的日期和時間前往聽證會並作好聽證準備。

醫生證明

如果您因醫療原因沒有出席聽證會或申請延長提交 BOC 表格的時間或更改聽證會的日期、時間或地
點,您必須提供醫生證明。醫生證明必須是有日期且易於閱讀的原件。它還必須由醫生(或其他合格的醫務人員)簽名,並且證書上必須打印或蓋有該醫生的姓名和地址章。醫生證明應包括您預期能夠繼續進行難民申請程序的日期,以及醫療狀況的詳細信息(請注意,醫療狀況的名稱不需要明確)。

如果您想使用醫療表格,可在 IRB 的網站上找到(http://www.cisr-irb.gc.ca)。

聯絡信息

如果您的聯絡信息發生變化,您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 IRB 和 IRCC 和/或 CBSA。 如果我們沒有您的正確的聯絡信息,我們將無法與您聯繫。這可能會導致您的申請被宣佈放棄。如果 RPD 宣佈您的申請被放棄,您將不被允許繼續提出申請或將來再提出申請。

法律顧問

如果您需要這方面的援助,請联系【嘉和国际】,我们為您提供必要的資訊。

您有權自費聘請法律顧問作為您的代表(例如律師或移民顧問),也可以自己代表自己。您可能符合條件獲得省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

如果您沒有法律顧問但想要一名法律顧問,您應該盡快聘請。

如果您的法律顧問收取費用(或收取其他代價),他必須填寫法律顧問聯繫信息表。

不是授權組織成員的法律顧問只有在免費的情況下才可以代表您。在這種情況下,您和您的法律顧問必須填寫免收費或其他代價代理通知書。

如果您聘請或更換法律顧問,您必須立即書面通知 RPD,IRCC 和/或 CBSA 您的法律顧問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您在聽證會日期確定之後聘請法律顧問,則您的法律顧問必須做好相關準備並在預定日期出席聽證會。 RPD 一般不會因為律師不能參加而改變聽證會的日期或時間。

如果您更改法律顧問,則必須向新法律顧問提供與您的難民申請相關的所有文件。這包括由您自
己,RPD 或其他方提供給您以前的法律顧問的文件。

文件和證人的使用

您應該獲取並提交可以支持難民申請的任何文件,例如警方報告,醫療記錄和報紙文章。如果您想在聽證會上使用某份文件,您必須確保 RPD 在聽證會日期的前 10 天收到該文件。您必須在聽證會開始時出示原始文件。如果要提供多個文件,則必須包含文件列表,並將每個頁面連續編號,就好像它們是一份文件一樣。

如果您想使用非英語或法語的文件,您必須提供這些文件的經認證的英語或法語翻譯件。

如果您有證人,RPD 必須在聽證會日期之前 10 天收到有關證人的必要信息(包括聯繫方式和證
詞)。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以下是需要提供的材料:

  • 出生证明或护照
  • 婚姻或离婚证明
  • 已到加拿大工作的人需要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包括工作证明等
  • 学生需要提供学校记录和成绩单
  • 申请难民的人需要提供一份详细的个人经历简述,同时也需要提供社会背景和政治迫害证据等

身份證件

您必須提供可以識別您身份的證件。這些證件的原件必須在聽證會上出示。如果您無法提供這些文
件,則必須說明無法提供這些文件的原因以及您為獲取這些文件所採取的行動。

語言和翻譯

您的聽證會將使用您選擇的官方語言(英語或法語)進行。
如有要求,我們將為您提供您所選擇的語言/方言的翻譯。
如果您想更改聽證會的官方語言,您必須在聽證會日期之前 10 天通知 RPD,IRCC 和/或 CBSA。
如果您想更改口譯的語言/方言,您必須在聽證會日期之前 1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RPD。

國家文件包

IRB 為每個曾經出現難民保護要求的國家製作國家文件包(NDP)。您應該查看您所在國家/地區的國家文件包中的文件,因為 RPD 會考慮這些文件以決定您的難民申請。國家文件包包含報告國情的文件,例如國際組織的人權報告。您還應該在聽證會之前查看 IRB 網站以獲取最新版本的國家文件包。

國家文件包和其他信息可以在 IRB 的網站(http://www.cisr-irb.gc.ca)上查看。

如需進一步資訊,請參閱難民申請人指南或通過以下地址之一與註冊辦公室聯繫:

RPD 註冊辦公室

Eastern Region  

Montréal
Guy-Favreau Complex
200 René-Lévesque Blvd. West
East Tower, Room 102
Montreal, Quebec H2Z 1X4
Telephone: 514-283-7733 or
1-866-626-8719
Fax: 514-283-0164

Central Region

Toronto
74 Victoria Street, Suite 400
Toronto, Ontario M5C 3C7
Telephone: 416-954-1000
Fax: 416-954-1165

Western Region

Vancouver
300 West Georgia Street,
Suite 1600
Vancouver, BC V6B 6C9
Telephone: 604-666-5946 or
1-866-787-7472
Fax: 604-666-3043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
聯繫方式:
溫哥華市中心中央圖書館第7樓,西
喬治亞街300號 (Library Square, 7th
Floor, 300 West Georgia Street
Vancouver BC V6B 6C9)
電話: 1-800-461-9999
傳真: 1-800-461-9999
網址: www.cbsa.asfc.gc.ca

加拿大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
聯繫方式:
溫哥華市漢比街 1148號 (1148
Hornby Street Vancouver BC V6Z 2C3 )
電話: 1-888-242-2100
傳真: 604-666-3043
網址: www.cic.g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