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移民: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者的福音–AEO
所谓的AEO,英语是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它是指申请人预先获得加拿大雇主的永久性工作职位的聘用信(Permanent Job Offer),并且获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批准后,即可申请技术移民。AEO是不能用来申请加拿大的工作签证的,它是加拿大政府专门为技术移民而设立的一个加分项目。不管申请者目前从事什么工作和具有什么样的教育背景,只要在加拿大找到了相应的工作,并获得AEO, 那技术移民的资格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人在加拿大找到一个雇主后,你的雇主会给你一份长期的工作邀请Permanent Job Offer(雇主函、聘书、永久工作合同),确定一旦你移民成功,雇主就可以永久聘用你。该工作邀请需要上报加拿大人力资源部(HRSDC),并且获得加拿大人力资源部核准并且发出批文—AEO 。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技术移民申请人则可以获得10 分的加分,同时在适应能力上增加5分。共计可加15分!并得到移民局的优先审理,甚至都专业不需要是在29种紧缺专业之内,照样可以申请,并同样得到优先处理。
人力资源部的审核是十分严格的,因为他们的任务,不仅是要保证加拿大有充沛的劳力资源供应,同时也要保护加拿大的劳工市场、捍卫加拿大人的劳动权益。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他们给予正面性的意见,就意味他们将此工作机会拱手送给了外国人,减少了加拿大人的相应的机会。
加分计划中关键的一环就是联系到合适的雇主。人力资源部在审核这一类申请时会非常关注聘用单位的背景。如果雇主方面不过关,则申请很可能就不成功,而加分计划就等于失败了。
那么,什么样的雇主才符合申请AEO的要求呢?
1. 公司已经运营1年以上(知名大公司);小公司则需要至少运营3年。
2. 公司已有1年以上的雇佣员工记录。
为了向HRSDC证明以上2点,雇主还必须出示其它相关的文件。因为劳工部门在审核申请时,会重点审查1)雇主的财务状态,并要求雇主提交税务登记的证明;2)雇主所拥有的正式员工人数,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3)雇主的经营业务范围,要求与申请人的学习和工作背景相近;4)雇主计划聘请的职位必须是长期的,而非短期或季节性的。另外,劳动部门还对该职位要求的学历和经验有一定要求。
这就是为什么好多中介都会说AEO难做而不做的原因。其中最大的原因莫过于要有加拿大移民律师或注册移民代理合作。要找符合条件的,又要肯办事的。哎。。。但AEO为技术移民所加的15分又实在是太诱人了,所以现在好多人都在寻找着能做AEO的机构。面对AEO而言实在是求大于供啊。这点着实让想要移民的人头疼。移民想要成功实在是不容易……
来源:【麦特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