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政治体制
【加国行政机构】
加拿大在行政上奉行议会负责制,政府包括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政府。联邦政府包括总督、枢密院、总理和内阁。
加拿大总督
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之一,英国女王是名义上的国家领袖,总督是名义领袖的代表,由英国女王任命。现在总督一般是加拿大人。总督职责包括:召集或解散议会,主持总理、最高大法官、内阁和枢密院的就职仪式,统帅三军。实际上总督权力受到宪法很大的限制,根据加拿大宪法,总督召集或解散议会必须在总理的提议下进行,其职责的履行必须遵循各有关部长的建议。
【枢密院】
是一个向政府提供“援助”和“咨询”的荣誉机构,其成员由总理推荐、总督任命,包括执政的总理和内阁成员、前任的总理和内阁成员、前任与现任的大法官等,任期终生。
【政府总理】
执政党领袖。执政党指在国会大选中获胜,占大多数席位的政党。总理权力很大,除组建政府还建议总督人选、国会的解散等。总理的任期也不固定,只要其党仍为执政党。
【政府内阁】
政府各部部长构成内阁,通常是众议院议员,少数来自参议院。总理在选择内阁成员时重视地区平衡,使每个地区在政府中都有利益代表。内阁主要是确定政府各项任务并制定相应的政策、考虑和批准每项立法。政府各部部长只对民选的众议院负责。
【立法机构】
联邦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控制。两院都能提出法案,公众法案多由众议院提出,私人法案多由参议院提出,但有关公款使用、征税及关税等只能由众议院提出。众议院提出法案后须在该院经三轮宣读通过后提交参议院,参议院再经类似程序通过后由总督或大法官批准,法案就正式成为法律。参议院提出法案也要经过同样程序。众议院现有282个席位,按人口分配席位,人口越多、席位越多。参议院现有104个席位,席位分配则更注重地区性。
【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分为联邦法庭与省区法庭,二者之下都有一些专门议事会和仲裁所。联邦法庭是国会设立的,分为上诉庭和审判庭,其主要是审理对联邦政府的诉讼,同时也兼理专利、版权、海事法方面的事务。此外它还负责所辖之下的专门议事会和仲裁所的诉讼,拿大税务法庭的诉讼也由它受理。省区法庭分为两个层级,第一级是省法庭,主要审理刑事案件。这一级也包括一些受理小额金钱纠纷的小法庭和青年及家庭法庭。这一级的法官由各省任命。第二级是省区高级法庭,处理严重的刑事及民事案件。两级之上是省区诉讼法庭,它受理对下级法庭的诉讼。加拿大最高法庭是终审法庭,由首席法官和八名陪席推事组成。它受理对联邦法庭与省区法庭的诉讼,其判决通常无法驳回。加拿大的律师行业入行规定在每个省份和领地不尽相同,但每个省份和领地都有法律援助项目,加拿大的每个人无论金钱多寡都能在需要时获得合适的法律代表。
【执法机构】
加拿大皇家骑警(简称 RCMP)是加拿大的国家警力,执行联邦法规。加拿大皇家骑警规模庞大,现有在编人员2万多人,拥有8个刑侦实验室和设在渥太华的加拿大警察信息中心及位于里贾纳的加拿大警察学院,其空中力量和海上力量都很强大。皇家骑警也是加拿大的国家象征之一,身披红色斗篷、骑着高头大马威武行走的骑警形象已为世界所熟识。在育空地区和西北地区,皇家骑警是唯一的警力。安大略和魁北克都有自己的省区警察,其他八省则雇佣皇家骑警协助当地警察完成域内的治安任务。一些城市拥有自己的警察,没有市警的地区由皇家骑警或省区警察负责警事任务。
【国旗、国徽及国歌】
国旗 加拿大的国旗由红、白两色组成。中间的白底色表示广阔无垠的国土,其间的红色枫叶表示居住在这片富饶土地上勤劳勇敢的加拿大人民。两侧的红色长方形分别代表大西洋和太平洋。1964年12月加拿大议会通过国旗法案,并于1965年2月15日中午12时在首都渥太华举行了隆重的升旗仪式,加拿大的国旗日就定在每年的这一天。
国徽
加拿大的国徽制定于1921年,为一盾形图案。盾面上绘有雄狮、苏格兰王狮、马身狮尾独角兽、百合花、枫叶和代表爱尔兰的金竖琴。国徽的最上部是镶有宝石的圣爱德华金色王冠,象征英国女王是加拿大国家元首。它的下部绘有头戴王冠的雄狮和金色头盔,这是为了纪念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加拿大部队所作出的巨大牺牲。盾徽的中部分别有金竖琴和百合花,在它们的下方有3枚红枫叶。左侧绘有金狮和英国国旗,象征着加拿大为英联邦成员国;右侧绘有马身狮尾独角兽和百合花旗,象征与法国的关系。在盾徽下方,爱尔兰白花酢浆草和法国红色百合花拱托着蓝色的饰带上写着“从大海到大海”(拉丁语 A MARI USQUE AD MARE )的加拿大格言,表达了加拿大在地理上幅员辽阔的特征。
加拿大还有两个传统上象征着国家的标志,一个是代表英国传统的水獭,另一个是代表法国传统的枫叶。17世纪水獭皮是加拿大与欧洲大陆间贸易的极其重要的物品,是当时商贸交换的标准货品和货币的商品基础,水獭图形是在英王查尔斯一世赐予亚力山大爵士的盾形徽章中第一次出现的。1805年,法裔加拿大人第一次将枫叶作为代表国家的标志。以后,枫叶也逐渐成为全加拿大人认可的国家象征。随着枫叶在1965年成为国旗的图案,它已成为加拿大的最重要的国家象征。
国歌
加拿大的国歌由卡力沙•拉瓦雷作曲、阿多尔夫•贝西•卢提尔作词,1880年首次被演唱。国歌的歌词原先只有法文,1908年,罗伯特•斯坦利•维尔写了英文词。1980年7月1日加拿大政府宣布《啊,加拿大》为正式国歌,并在首都渥太华举行了国歌命名仪式。因此,加拿大的国歌有英、法两种歌词。加拿大的英文歌词及中文大意是:
O Canada! Our home and native land!
True patriot love in all thy sons command.
With glowing hearts, we see thee rise,
The True North strong and free!
From far and wide, O Canada,
We stand on guard for thee.
God keeps our land glorious and free!
O Canada, we stand on guard for thee.
啊,加拿大!我们的祖国,我们的家乡!
您的子女对您充满真爱!
颗颗闪亮的心儿深情凝望,
那一片强大自由的北方!
啊,加拿大!无论身处何地,
我们都保卫您。
上帝使我们的祖国自由辉煌!
啊,加拿大!我们保卫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