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刑法概述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宁是法律的一个宗旨也是法律存在的意义。人们之所以能够安定的生活,是因为法律存在于社会当中。它规划出合法与非法的界线,制定出罪行的定义,以其中的刑法来维持社会治安。加拿大的联邦刑法(Criminal Law)无论从形式到內容,都深受英国法律的影响,由早期依据判例形式的判例法,逐渐演变到今日的一套完整法典。大部份刑法都辑集于刑事法典(Criminal Code of Canada) 之中。

该法典中清楚地列明了刑法的原则、审讯的程序、罪行的刑罚以及罪行的定义。对于量刑判罪来说,是那些危害公民与社会的非法行为。如谋杀、盗窃等等。民事法律是人民与人民之间的诉讼,大前提是金钱的补偿。刑法的大前提,却是征罚以及镇摄罪恶,所以一般都是由政府司法机构提出检控。刑事案件通常都会由省法庭开始审讯,较严重的便会提升至最高法院。

刑罪的定义,通常包括两种因素──犯罪行为(actus reus)和犯罪意图(mens rea)。犯罪行为是指具体的邪恶行动;而犯罪意图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心理状态。这两种因素同时存在,才能判定为有罪。而刑事诉讼中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把被告人在未判有罪之前,视为无罪(Pre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此外,有关审判标准方面,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Onus of Proof) 由控方承担,被告沒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而对被告有罪的根据要完全沒有合理的怀疑,否则就不能完全证明被告有罪(Proof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加拿大宪法诞生之后,保障了很多基本公民权力,对整个刑法制度也有影响。例如,宪法中规定在拘留期间,被告有权知道拘留的理由,有权要求律师援助,有权保持緘默,而緘默并不会在法庭上引至被告不利。这些保护人权的法利,确保严峻的刑法能维持社会治安之余,公民也会享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自由及受到合理的对待,确保社会有一个完善文明的司法制度。

有关刑法的法律援助机构简介:

* BC省庭─刑事案件部门——(Provincial Courthouse – Criminal Courts) 大部份刑案由省庭开始审理。

* 刑案受害者辅助协会——B.C. Victim Assistance Program 电话:1800-victims,1800-563-0808

* 刑事伤害补偿局——(Criminal Injury Compensation Board)

* 卑诗省人权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协助处理人权法律问题,如受到警方不合理的对待等等。这个机构会帮助调查及提供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者及附属机构——(Legal Services Society & other affili- ated legal referrals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