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之风劲吹加国互联网 灰色地带问题多


代生双胞胎

【环球华报记者 萧元恺】自从第一个“试管婴儿”诞生于1978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取将受精卵取出体外,然后移植到另一个子宫的办法“借腹生子”。据悉北美互联网上存在着一个鲜为人知的代孕市场,常有几百对不能生育的夫妇寻找代孕母亲。寻找代孕母亲的妇女通常因为罹患癌症而子宫被切除,她们需向中介交纳1万至3.5万美元费用,而代孕女可获5000至1.4万美元“酬金”。

代孕其实具有多种形式,大凡非传统生育形式,都可归于代孕范畴。眼下有关代孕问题引发越来越多争议,普通合约法难以适用,令到日益普遍的代孕合约出现始料未及的模糊地带,由此产生一些社会伦理方面的矛盾。

本地代孕逐年增多

卑诗大学心理学教授丹尼卢克(Judith Daniluk)日前指出,对生殖科学的误解,助长了加国妇女愈来愈晚生育。加拿大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有近49%妇女30岁后分娩,是1974年的2.5倍。在温哥华出席研討会时,丹尼卢克公布1份网上调查,虽然86%认為生头胎的理想年龄是20至30岁,但44%却计划等到31至35岁,更有28%称等到36岁以后。多数人表示,她们会求助人工受精技术;近30%表示,如必要会找代孕母亲帮忙。

加拿大生育与男科协会发言人皮尔逊医生(Dr. Roger Pierson)透露,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生育诊所的患者成分急剧变化,当时多数求助的是丈夫有不育问题的夫妇。而现在1/3是单身妇女,当中许多人都长时间无法成孕。

温哥华律师卡恩(Larry Kahn)则表示,最近3年,他每年协助安排超过35宗代孕个案,而10年前,每年不足15宗。例如本地一个患有遗传性肺纤维化的病人找代孕妈妈,生了一个女儿,因为她只有换肺才能生存下去。

代孕成为“灰色地带”

代孕涉及的法律问题很复杂,有人说在北美要通过某种机构,私下自己找代孕妈妈违法。但也有专家指出,在加拿大,私下找代孕妈妈可以,但不能涉及金钱交易,只能免费代孕。因为联邦政府认定有偿捐精非法,一旦被政府确证付钱给代孕妈妈,就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坐牢,同时以前明码标价的捐精和捐卵也被改成无偿。而渥太华大学生育专家Paul Claman博士说,除非有立法修正案允许一定形式的报酬,否则加国所有精子捐赠都会被完全切断。

现在有代孕公司经营生意,业务包括提供信息,建立双方候选者档案,牵线搭桥,联系律师和医生等。在代孕公司上班的工作人员一般不需特殊培训,也无需上岗证。

经了解,代孕合同通常写道:“由于代孕母亲在法律上是一个全新的、有争议的领域,对于最终结果、风险、责任和义务谁也无法担保。”

由于没有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规定保障各方权益,引发越来越多诉讼。曾有一位26岁代孕母亲,怀上双胞胎。由于她拒绝使其中一个婴儿流产,委托她代孕的那对夫妇便要取消合同,结果代孕母亲将委托夫妇告上法庭。

“责权利”界限难划

不久前本地有代孕母亲获知,自己所怀胎儿可能患唐氏综合症,但坚持要产下婴儿。而委托她代孕的一对卑诗省夫妇,则要求她中止怀孕。

根据相关合约,代孕母亲坚持产婴,委托代孕夫妇毋须负养育该婴儿的责任。担任这宗代孕个案主诊医生的西瑟拉姆(Ken Seethram),最近在生育医学会议说,政府可能有必要介入这类代孕合约。

桂朝恩(Juliet Guichon)是卡尔加里大学生物道德专家,认为普通合约法律不应适用于代孕合约,因为人命和财物基本性质不同。怀孕生产过程复杂,可能发生问题机会很多,不能像工厂生产线一样,有问题随时叫停。委托人或须负抚养责任,加法院目前没有审理代孕合约纠纷的先例。

据桂朝恩预料,法庭倾向不接受代孕合约的法律效力,以家庭法为审理这类个案的基础,因此可能要求委托代孕的“血缘”父母,抚养代孕母亲产下的婴儿。

华裔移民也寻代孕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少从大陆赴加的新移民,尽管岁数已大,过了正常生育最佳年龄,却都想再要个孩子。其中有些由于受到生理限制,就想到走代孕这条路。

不久前有位华裔女士上网说,去年她第二次怀孕失败,失去了孩子的同时也失去了子宫。虽然家里有小儿3岁半,但还很希望能有自己的第二个孩子,老公和妈妈也很支持。为此她想在多伦多寻找一个能代孕的好心人,希望孩子能在2011或2012年出生。她说也曾想过在国内找一个,但没那么长时间停留在国内进行前期的促排卵、取卵等,更不要说后续的怀胎十月了。不可控制的因素太多,所以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想在本地找一个。

也有华裔网友说,代孕是件风险很高的事情,她也咨询过,去印度大概3万美元试一回,但去印度生孩子涉及到孩子的国籍问题。在这方面美英都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证明孩子的生理父母,由此保证孩子的国籍,但加拿大就没有。而她距离成为加拿大公民还差2年,等到那时候又觉得年龄太大。

母为女儿捐卵子

今年早些时候,蒙特利尔市36岁母亲梅勒妮·博伊文决定,为患有先天不孕症的7岁女儿弗拉维捐赠卵子。在接受长达6周的荷尔蒙注射和提取卵子手术后,目前她已将自己捐给女儿的21枚卵子在麦吉尔大学生殖中心冷冻起来,从而成了全球首例为女儿捐卵的母亲。

弗拉维将来如果用母亲的“冷冻卵子”怀孕,将会生下自己生物学意义上的“弟弟或妹妹”,而梅勒妮将既是新生婴儿的外婆,也是新生婴儿的母亲。

梅勒妮是名女律师,她和35岁的伴侣马丁·科特生有3个孩子,但医学检查发现,他们7岁的女儿弗拉维患有一种罕见的基因遗传疾病——“特纳综合征”,长大后将永远失去生育能力。“特纳综合征”患者的两个X染色体通常会缺少一个,或发育不完整,大多数患者身材矮小,或卵巢发育不全,长大后体内永远无法生产卵子,繁衍后代。

梅勒妮为女儿捐赠卵子的消息传出后,在加拿大引起剧烈的伦理争议。梅勒妮本人也承认,在决定为女儿捐卵前也曾有过犹豫。“在整整一年中,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我到互联网上进行查询,和我的伴侣进行讨论,因为我们也关心它可能引发的伦理问题。我们还关心这一事件对我的经济影响、身体影响和对家人的情绪影响,一年后,我终于确信我的决定利大于弊。”

加国女子海外代孕

加拿大姑娘沙丽·萝丝28岁,是一位运动设计师和发型师,在网上结识了一对科威特夫妇,他们膝下无子而求子心切。经过协商,萝丝决定当一回代孕母亲,一来可圆这对夫妇的梦想,二来可赚上一笔。

在一位加拿大律师安排下,今年7月25日萝丝来到科威特,将那对夫妇的胚胎植入自己子宫。她打算在此之后返回加拿大,然后到美国加州生下孩子,再将孩子交给该夫妇。为此,她可以得到1万美元酬金。

但在萝丝接受胚胎移植后,情况变得复杂起来。因为她这时才知道代孕在科威特非法。在伊斯兰教国家,代孕被视为与通奸无异,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如果体检证实胚胎移植成功,她可能永远没机会离开科威特,而是被逮捕。那对科威特夫妇安慰她说不会有危险,因为警方拿不到证据。

但萝丝思前想后,越想越怕。最后通过电子邮件向新闻媒体、救援机构、加拿大议员甚至联邦总理求救。加拿大驻科威特大使馆为她买了一张机票,并将她护送上飞机。如今萝丝已回到加拿大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