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领事馆: 签证护照公证认证 – 办证指南 – 护照、旅行证 – 遗失护照后申请补发须知

总领事馆: 签证护照公证认证 – 办证指南 – 护照、旅行证 – 申请换发中国护照须知

一、 本馆受理在本领区(BC省和YUKON地区)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的护照换发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之规定,定居在加拿大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加拿大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应再申请办理换发中国护照。根据新修订的《护照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本馆已不再办理护照延期手续。

二、下列因私护照持有人,通常可申请换发新的因私普通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

2.护照签证页用尽而不敷使用者;

3.儿童因年龄增长容貌发生较大变化者;

4.护照严重破损,影响使用者。

三、申请人必须亲自(包括婴儿及老人)前来本馆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现有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即①有照片页;②曾办理过延期的护照延期页;③有加注内容的备注页)复印件。

2、有效枫叶卡、工作、学习许可等居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枫叶卡需要复印正反面;每一位申请人的复印件必须单独复印在完整的A4或Letter Size纸张上,不能裁剪。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4、递交近期正面免冠3张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照片要求:照片尺寸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2毫米,头部长度为30毫米,相片的背景要求为白色或浅蓝色,请勿用红、黄、黑颜色作背景)。照片经扫描后直接打印在护照上,因此要求照片高度清晰,表面光滑,脸部曝光适度,像素必须在400万以上。不能使用一次成像的快照,以避免因补交照片引起的制证延迟。

5、护照是重要的个人身份证件,因故破损或残缺需换领新照时,请提供损坏原因的书面材料;此类申请按非正常换发护照处理,申请费用140加元,取证时间通常为2个月。

6、根据不同个案情况,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

四、其它办理护照情况

1、我馆不受理持临时访问签证来加拿大的中国公民护照换发申请,如情况特殊,申请人须写明情况。由于审查手续所限,此类申请取证时间无法确定,请申请人2个月后在我馆网页上查询护照是否办妥。

2、丢失护照补发请参阅《遗失护照后申请补发须知》。

3、非正常移民申请护照请参阅《非正常移民申请护照手续须知》。

五、申办时间和窗口:

工作日上午 9:00-11:00

1号窗口(领取号码排队)递交申请

六、换发时间、取证与付费办法

正常换发护照通常需时1个月,非正常换发护照(护照因故破损或残缺等情况)通常需时2个月。

护照没有加急服务。一般情况下,您都能在取证单上标注的日期取到护照。如您想提前领取护照,请自申请受理之日起计算,三个星期后可在我馆网页上查询,如您的取证单号已列出,说明证件已经办好,可以领取,如您的取证单号尚未列出,说明您的证件未办理完毕,请您耐心等待。在证件办妥前,我馆不提供证件办理进度查询服务。

取证: 工作日下午14:30-15:00

请持取证单到5号窗口领取护照。我馆只接收加元银行卡(DEBIT CARD)和现金支票(MONEY ORDER)。为减少您的排队等待时间,建议您使用现金支票付费。收款人请写: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正常换发70加元

非正常换发140加元

七、我馆不接受邮寄申请,也不提供邮寄服务;持取证单者均可直接取证;无须本人亲自取证。

如您丢失取证单,则需本人前来凭其他有照片的身份证件在5号窗口提出领证申请。经审查无误后,需要2个工作日后本人再来我馆领取。无论何种情况,均无法于当日领取。

八、注意事项:

(一)换发护照时,护照号码将变更,申请人原来的护照将被剪角注销,取新护照时一并退还本人。原护照如有外国有效签证记录或其他出入境记录者,其有效性请径向签发机关咨询。

(二)申请人必须亲自来我馆申请办理护照换发,不得通过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

(三)如申请人枫叶卡或工作、学习许可等居留证件或临时探亲签证过期,请先与加移民部门联系,申办延期或请其出具“未入籍证明”(见未入籍证明办理方法)。

(四)持有效中国护照,但学习许可过期的留学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就读证明

注:必要时,上述说明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证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