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生根:在加拿大生孩子,福利多多(下)

上期我们介绍过怀孕假和父母假以及津贴金的计算,本期我们继续介绍相关的内容。

患病津贴是帮助那些因患病,受伤或受检疫隔离而不能工作的雇员,解决其经济的困难。患病津贴最多只可领取15个星期,但必须过去52个星期或自上次领取就业保险金后曾工作600小时。你可在同一个津贴期内领取患病津贴、怀孕津贴及育儿津贴,但加起来不可超过30个星期。

申请患病津贴必须提供医生证明,证明你是患病及所需的康复时间。

申请怀孕,育儿及患病津贴手续

你可到你居住地区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就业保险办事处申请,你可以直接在网路上填好申请表,当然也可以致电或亲自前往其办事处预约,申请当日,你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社会工作记录:雇主发出的就业记录(Record of Employment),有公司会协助你将证明书直接寄到加拿大的 Labour Centre。若你在过去52个星期曾为多过一间公司工作,你必须出示所有记录书;若你是领养父母,想申请育儿津贴,必须出示领养证明书;若申请患病津贴,必须要出示医生证明书,证明你不能工作。亲生母亲于申请怀孕津贴金时,可同时办理申请育儿津贴。

你的薪水单以及Social Insurance卡。

如果想要直接转帐到银行, 就要在准备一张个人支票。

当你抵达人力资源部办事处(Labour Centre)办理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

首先要跟公司拿 Record of Employment (RoE), 上面写着开始任期日, 如果要领父母假, 你必须知道你配偶的SIN 卡卡号以便填写,手续办妥后,你会获得一个确认号,之后还会收到人力资源部办事处发出的信函, 会给你一个密码, 让你透过网络了解办理的进程,直到获得批准为止。

这里要提醒你的,不论你工作性质是全职、半职、季节性或临时工,只要是有供过就业保险,且前52个星期内或自上次领取失业金后的工作时数加起来达到600小时或以上,就合资格申请怀孕、育儿或患病津贴。但如果你正在领取普通失业金时患病,需要转为领取患病津贴金的话,有可能工作少于600个小时也合资格申请。

如果有其他收入

领取怀孕及患病津贴期间同时有工作收入的话,你所赚取的工资将会全部扣除出来。至于育儿津贴,新规例下,父母可在领取津贴金期间保留一些工作,不需完全脱离就业市场,并容许部分收入不用扣除,不扣除金额限于每周50元或每周所得的育儿津贴的25%,以较高者作计算。此外,劳工赔偿金,公司集体购买的伤病保险赔款,因意外受伤引起损失工资的保险赔偿及抚恤金等收入,都会影响你的津贴金额。

若你的怀孕,育儿或患病津贴已领取完毕,但同时受到原有工作的雇主遣散(Lay-off),不能返回工作的话,你可向就业保险办事处申请普通失业金,加长你可领取津贴的期限。至于你可否加长期限或可加长多少个星期,则要视乎你过去一年曾工作过多少个小时及你居住地区的失业率而定。

(本文由加华移民留学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