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7月1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将自2011年7月1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2011年7月1日启用因公电子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相片规格说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已通过外交途径向世界各国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样本、说明书、电子证书等说明材料。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电子护照前往世界各国和地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便利和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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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卡尔加里须知

  一、 领区基本情况

  驻卡尔加里总领馆的领区为阿尔伯塔省、萨斯喀彻温省和西北地区。总

  人口约430万,面积220多万平方公里。华人华侨主要集中在阿省和萨省,共约有20万。气候四季分明,比较干燥;冬季较长,始于10月终于次年4月底。冬季最低气温可达-40多度。阿省时间为山地时间,与国内时差15小时(每年4月至10月为夏时制,时差14小时)。萨省时间为中部时间,与国内时差14 小时,全年不变。

  二、医疗及福利情况

  在加拿大看病费用昂贵,如不购买保险,个人将难以承担巨额医疗费用。

  阿省规定,凡在本省居住者(包括留学生、访问学者)必须购买省健康保险卡(Alberta personal health card),每人每月44加元,三口之家庭保险88加元。看病须出示健康保险证。体检和就医一般需到家庭医生诊所进行。如需做进一步检查或医治,家庭医生会预约安排到大医院看专科,但等待预约的时间较长。体检、就医除药费自付外,其他均予以免费;如需住院,所有费用均免。对65岁以上的移民有不少福利政策,如给部分家具,给镶牙、配眼镜费等。萨省规定,凡在该省居住者(包括留学生、访问学者)自动获得免费健康保险(无需购买),其他规定与阿省相同。

  买药要去“药房”(pharmacy或drugstore)购买,有些超级市场内也设有药房。你还可以在那里买到不需医生开处方即可买到的药物(non-prescription),如阿司匹林或普通治感冒的药。“处方药物”(prescription drugs)必须由在该“药房”任职的有执照药剂师售出。合法购买“处方药物”必须有医生开的“处方”(prescription)。

  阿省近两年发生过“疯牛病”,夏季的西尼罗河病毒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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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温哥华须知

  二、签证、入境与海关:

  加拿大入境手续相对简单,但入境时需如实申报携行物品,认真填写海关申报表,特别注意如携带超过10000元以上加币现金应及时申报。

  三、安全形势与治安状况:

  目前无恐怖分子袭击危险。国家政局稳定,整体治安良好,少见针对中国人的犯罪案件。特别提醒:在温哥华东区部分街区有吸毒者、妓女和乞丐出没,他们向行人乞讨,有时会跟随。遇此情况不要紧张,不用理会,照常走路、行事即可。

  四、常见疾病与医疗状况:

  无特殊疾病。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简称:“BC省”)医疗条件良好,本地居民均享有医疗保险,但短期访问者(无在加长期居留身份者)不享受医疗保险。如无医疗保险,则本地医疗费用很高,建议短期访问者在出国前考虑购买旅游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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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赴加拿大须知

加拿大
最新特别提醒
• 驻卡尔加里总领馆提醒中国同胞注意行车安全 (2011-01-12)
• 持APEC商务旅行卡可快速入境加拿大 (2008-02-19)
• 赴温哥华中国公民和团组谨防财物被盗 (2007-11-02)
• 出国团组访加安全旅行提示 (2006-01-25)
更多内容…
我驻该国外交机构
• 驻加拿大大使馆
• 驻温哥华总领事馆(加拿大)
• 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加拿大)
• 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加拿大)
中国公民赴加拿大须知
最近更新时间:2006年10月31日
• 中国公民赴温哥华须知
• 中国公民赴卡尔加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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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文明出行 平安常在

海外中国公民文明社交指南

相互尊重

  以良好的修养,展现自尊自信。热情坦诚、以礼相待,在友善待人的同时赢得他人的尊重。

真诚相待

  诚实守信,表里如一。以真诚为纽带,促进人与人间信息传递、情感交流、思想沟通。

宽容大度

  心胸豁达,宽以待人。多为他人着想,体谅他人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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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公证认证-办证指南-办理公证须知

 二、总领事馆受理的公证种类:授权委托书、声明书、宣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寄养委托书、生存健在、居留、起诉状、答辩状等文书的公证。(本馆不受理有关财产赠与、财产担保和财产继承等类文书的公证业务。当事人的此类业务可在加拿大当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及省政府办妥公证、认证后,再到本馆办理领事认证手续。)

  三、办理公证所需文件:当事人须持本人有效护照、枫叶卡、学习签证、工作签证以及与所申办公证种类有关的证明材料。我馆不受理来加拿大旅游或探亲中国公民的公证申请。[注:凡申请财产类(如:房屋、土地、汽车、股票等)出售、出租、转让委托书公证,均应提供该财产的产权证原件或近期公证件、结婚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结婚公证书)。如该财产已在银行作贷款抵押,除提供产权证外,申请人还须提供银行同意处理该财产的证明书及与银行的贷款协议书原件,财产是共有的,一般需所有财产共有人一起申请;委托他人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的,需提交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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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公证认证-办证指南-办理认证须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领区为BC省和YUKON地区。本馆只授权认证经加拿大BC省和YUKON地区政府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各类文书、证书和法律文件。

  二、上述文件不得违背中国的有关法律。

  三、办妥BC省或YUKON地区政府的认证后,应在三个月内办理总领事馆的认证;超过三个月者,总领事馆不予认证。

  四、申办总领事馆认证,可径在总领事馆签证大厅收件窗口办理。即:填妥并签署《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将需总领事馆认证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起交收件窗口。(注:如原文件页数过多,可只复印省府认证书首页和所附主要文件的首页及含有公证处签章的末页;复印时请勿将文件装钉拆散。凡拆散过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责任自负,本馆不予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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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公证认证-办证指南-办理单身证明须知

  3、《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声明书》(模板/模本)参考格式:

  我,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国X省X市/县。本人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声明之日止在加拿大居住期间未曾结婚(或离婚后未再婚、丧偶后未再婚)。本人与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国X省X市/县)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我声明以上内容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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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公证认证-办证指南-回中国与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登记须知

  一、申请结婚的当事人须达到中国法定婚龄,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二、华侨在中国与中国公民结婚应提供下列文件:

  1、本人有效护照;

  2、单身证明(MARRIAGE SEARCH CERTIFICATE)。【此件请到所属省或地区人口统计局(Vital Statistics Agency)开具,经所属省或地区政府认证处(地址附后)和中国总领馆分别认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书公证。(此声明书需经加拿大当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公证,并经所在省政府认证处和中国总领事馆分别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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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公证认证-办证指南-办理公证常见问题FAQ

  一、什么叫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等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驻温哥华总领馆办理公证的依据是什么?

  总领馆领事官员依照国际法、国内法、双边条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接受领区(BC省和育空地区)内中国公民的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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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

第一部分 出国前特别提醒

  > 了解您的旅行目的地国。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艾滋病、流行病疫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 登录外交部网站www.mfa.gov.cn,查询中国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了解在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地址与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 检查护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或因在国外期间护照过期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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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护照公证认证 – 办证指南 – 赴华签证 – 申办中国签证须知

  本馆受理本领区(BC省和YUKON地区)的各类赴华签证申请。申请人必须如实、认真、仔细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如表格填写不实、漏填、字迹不清楚,可能导致签证申请遭到拒绝,或延误旅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领事官员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个案情况审发签证,有权依法拒绝申请人的签证申请,依法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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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护照公证认证 – 办证指南 –赴华签证 – 中国香港特区签证或进入许可

中国香港特区签证或进入许可
一.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可免办签证或进入许可:

(一)加拿大公民持有效护照赴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事短期旅游或经贸活动、停留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或过境;

(二)享受免签待遇的其他外国公民在其免签期限内赴港旅游或从事经贸活动,或过境。

  

二.下列人员赴香港特区,必须直接或通过我馆向香港特区入境处申办签证或进入许可:

(一)加拿大公民赴香港特区从事短期旅游或经贸活动,停留期超过三个月者;

(二)享受免签待遇的其他外国公民在其免签期限内赴港旅游或从事经贸活动或过境,拟在港停留时间超过免签期限者;

(三)外国常驻香港的领事官员及国际组织机构人员;

(四)不享受免签待遇的国家和地区人员,无国籍者;

(五)拟赴港居留、学习、受训、工作、投资、探亲或与家人团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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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馆: 签证护照公证认证 – 办证指南 – 护照、旅行证 –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须知

  1、填妥并签署的香港特区护照(海外用)申请书。16岁或以上申请人须填写ID843表;16岁以下儿童须填写ID844表。

  2、申请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影印件(只需载有照片和个人资料的一面)和有关证明文件。如申请人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须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此类申请人须填妥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格(ROP143/ROP144表)并连同填妥的护照申请书一并递交。所需的有关证明文件请参见随申请表格一并提供的填表须知。

  3、标准的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一式三张。照片的尺寸应不大于55X45毫米,不小于50X40毫米。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颜色以中度的兰色、红褐色、紫色、绿色或粉红色为宜,切勿用黑、白、黄色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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