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加拿大难民申请 难民聆讯

定义

放弃的申请(Abandoned claim):
如果您错过了BOC表格提交的最后期限或错过了聆讯会的时间,IRB-RPD可宣布您的申请被“放弃”。这意味着您不得继续申请,也不得在以后申请。如果您的申请被宣布“放弃”,您可以申请重开,但此申请很难成功。

指定原籍国(Designated Country of Origin,英文缩写为“DCO”):
指CIC“安全国家”名单中所包含的国家。“安全国家”是指被加拿大政府确定为一般不产生难民、尊重人权并提供国家保护的国家。例如:美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对于来自指定原籍国的申请人,其难民申请程序有特别的适用规则。要查阅最新的DCO国家名单,请访问 www.cic.gc.ca(搜索“DCO”)。来自DCO国家的申请人的难民申请审理时间更短(更快)。

指定外国人(Designated Foreign National,英文缩写为“DFN”):
指随一群人一起抵达加拿大,被加拿大政府认定为“非正常入境”的人士。对于指定外国人,其难民申请程序和拘留程序,
有特别的适用规则。

指定代表(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指由IRB-RPD挑选的人,负责保护18岁以下人士或不能自主明白难民申请程序的人士的利益。此人通常是父母中的一方,但也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员、朋友或社会服务工作者。

被拒入境/留境人士(Excluded person):

指不能被认为是“公约难民”的人士或“受保护的人士”, 例如:

  • 在加拿大之外的国家或地区犯有重罪的人士
  • 在另一个安全的国家拥有永久居住权或公民权的人士。

快速审理程序(Expedited Process):
如果IRB-RPD决定难民申请人无需出席聆讯会即可做出裁决,该项难民申请则会被快速审理。IRB-RPD会通知您,您是否符合快速审理的资格。请登录网站 www.kinbrace.ca/rhp-guide/updates 了解哪些人有资格进入快速审理程序,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可进入该程序。

迫害(Persecution):

一般来说,迫害是指威胁或违反人权的反复、不断的严重伤害。其法律定义是复杂的。建议您咨询律师,了解这个定义如何适用于您的申请。举例来说,酷刑、殴打、生命威胁、被迫绝育、女性被迫切割生殖器、强迫婚姻、因非暴力政治活动而入狱、强奸都属于迫害。

特别聆讯(Special Hearing):
指决定您的难民申请是否将被声明“放弃”的聆讯。如果您错过了提交BOC表的最后期限或未能如期参加您的难民聆讯,您则必须出席特别聆讯。您在难民申请开始时收到的《出席聆讯通知书》(Notice to Appear for a Hearing)上列出了特别聆讯的日期。

弱势人士(Vulnerable Person):
弱势人士是指由于某个十分特殊的原因,可能难以参加常规聆讯并需要对程序做出特别改变的人士。他们成为弱势人士的原因可能是疾病、年龄或其痛苦经历(伤痛之深,难以言表)。

您可以要求怎样的改变?例如,如果您感到您已经不堪重负、神志混乱,您可以要求频繁间歇。如果您是一位女士,曾遭受性骚扰或其他难以向男士描述的问题,您可以要求一位女性聆讯审判委员和女性口译人员出席您的聆讯。如果以前的事情让您饱受创伤,您可以要求一位对创伤影响特别敏感的聆讯审判委员来出席您的聆讯。

如果您属于弱势人士,您或您的律师应该马上告诉IRB-RPD。让IRB-RPD知道,对聆讯过程做出怎样的改变可能会使您更容易陈述您的案情。有些情况下,医生的说明有助于支持您的请求。如果IRB-RPD认定您属于弱势人士,他们将做出特别的安排,方便您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