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加拿大难民申请 难民聆讯

收集证据:法律定义

要使您的难民聆讯获得成功,您必须提供证据表明您符合《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例》中的关于“公约难民”或“需要受保护的人士”的每条法律定义。IRB-RPD在评估您的申请时将考虑哪个定义适用于您。如果您不止是一个国家的公民或永久居民,您必须证明,您在每个国家都面临危险。下面几页将帮助您了解IRB-RPD聆讯审判委员在聆讯的过程中会考虑哪些要素,以及针对每条定义您应该收集哪种证据。

“公约难民”的定义

(请参阅《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例》第96节)想要符合“公约难民”的定义,您必须表明您符合下列所有6部分的定义:

  • 如果我返回我的国家,我将很可能面临迫害 (法律问题:迫害),
    并且
  • 这种迫害是基于我的:种族/宗教/国籍/政治 见解/或特定社会团体的成员身份
    (请注意:术语“社会团体”是指许多类型的团体,包括基于性别、性取向、残障、家庭和工会等),
    并且
  • 我真的害怕回到我的国家(法律问题:主观畏惧),
    并且
  • 基于我国家的状况我有充分的理由畏惧,
    并且
  • 我的政府不能保护我(法律问题:国家保护),
    并且
  • 我无法安全地在我国家的任何其他地区生活,或者基于我的身份,搬往该国的其他地区对我来说并不合理。(法律问题:国内逃亡选择)。

如果您是女性,您可能想读一读以下指南中有关妇女面临的特别迫害类型。

 

UNHCR 指南:

3d36f1c64

IRB

指南:
www.irb-cisr.gc.ca/Eng/BoaCom/references/pol/GuiDir/Pages/GuideDir04.aspx

 

如果您是同性恋或改性别人士, UNHCR指南中有关针对性取向的迫害:

509136ca9

 

“需要受保护的人士”的定义(请参阅《移民及难民保护法例》第97节)

要符合“需要受保护的人士”的定义,您必须证明下列第1部分或第2部分适用于您:

  • 如果我返回我的国家,在我的国家我很可能面临当局的酷刑。
  • 如果我返回我的国家,很可能面临生命威胁,或面临残忍和非寻常的对待或惩罚的威胁,
    并且
  • 我的政府不能保护我(法律问题:国家保护),
    并且
  • 我无法安全地在我国家的任何其他地区生活,或者基于我的身份,搬往该国的其他地区对我来说并不合理。(法律问题:国内逃亡选择),并且
  • 这种威胁是特定于我的,我国家的一般民众没有这种威胁。(法律问题:广义的危险),
    并且
  • 这个威胁不是由于我的国家因为我做出的行为在加拿大属于犯罪而要惩罚我(法律问题:控诉畏惧,而不是迫害畏惧),
    并且
  • 这个威胁不是因为我的国家医疗匮乏(如果您可以证明您因歧视而被拒绝医疗护理,您则可以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