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加拿大难民申请 难民聆讯

聆讯之后

肯定的裁决结果:
如果您收到肯定的裁决结果,并且部长代表没有在15天内上诉,那么您可以向CIC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权。您可以将您的配偶以及合资格的孩子包括在您的申请中。

有些群体可能会被告知他们是指定外国人(DFN)。如果您属于指定外国人,您需要等候五年才能申请永久居民权。CBSA或CIC会在聆讯之前通知您,您是否属于指定外国人。

如果您要到加拿大以外的国家旅行,请事先咨询律师。如果您需要到加拿大以外的国家旅行,您应该申请难民旅行证(Refugee Travel Documents)。可从网站 www.ppt.gc.ca找到这份证件的申请,点击“Find a Form”,然后选择“Travel Document Applications”。

否定的裁决结果:

如果您得到了否定的裁决结果,请向律师咨询是否仍有适合您的其他选择:

  • 您可以选择自愿离开加拿大,或者
  • 如果您有资格上诉,您可以向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难民上诉处(IRB-RAD)对此裁决结果提出上诉,或者
  • 如果您没有资格上诉,您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对裁决结果进行司法复议。

如果您针对IRB-RPD的否定裁决结果向IRB-RAD提出上诉:

  • 由于整个过程十分复杂且耗时,您需要从嘉和国际专业人士那里寻求帮助。
  • 您必须在收到《裁决通知书》(Notice of Decision)后的15天内向IRB-RAD提出申请。此后,您将有另外15天来“完善”(完成)您的上诉。
  • 在对您的IRB-RAD上诉做出裁决之前,您可以留在加拿大。
  • 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有聆讯。上诉裁决将基于您的书面证据和论证而做出,并应在90天内寄送给您。
  • 如果IRB-RAD驳回了您的上诉,您可以向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申请司法复议。在对您的司法复议申请做出最终裁决之前,您可以留在加拿大。

如果您没有资格向IRB-RAD提出上诉,于是向联邦法院申请对IRB-RPD的否定裁决进行司法复议:

  • 由于整个过程十分复杂且耗时,您需要从律师那里寻求帮助。
  • 您必须在收到《裁决通知书》(Notice of Decision)后的15天内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
  • 如果CBSA通知您将执行驱逐程序,您必须立刻通知您的律师。您可能必须向联邦法院申请“暂停”对您的驱逐,以便您可以在等待司法复议裁决结果期间仍留在加拿大。

要获得联邦法院的地址,请访问:
http://cas-ncr-nter03.cas-satj.gc.ca/portal/page/portal/CAS/locations_eng
要了解向IRB-RAD提出上诉的信息,请访问:
www.irb-cisr.gc.ca/Eng/RefApp/Pages/RefApp.aspx

我有资格向IRB-RAD提出上诉吗?

您应该与法律代理谈谈,以确定您是否有资格就IRB-RPD的否定裁决结果向IRBRAD(难民上诉处)提出上诉。这一点非常重要。

有些难民申请人,例如来自属于“指定外国人”的人以及那些被IRB-RPD称为“毫无事实根据”(Manifestly Unfounded)或“不可信”(No Credible Basis)的申请人,没有资格向IRB-RAD提出上诉。

上诉和司法复议有什么不同?

上诉时,裁决人是IRB-RAD成员,可对您的申请做出新的裁决。司法复议时,裁决人是联邦法院法官,他/她只能裁决主持您聆讯的审判委员在对您的申请进行裁决时是否犯有法律错误。如果法官裁定确有错误,您的申请将被发回IRB-RPD,重新聆讯。

如果您有资格向IRB-RAD提出上诉,您必须先完成上诉才能申请司法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