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評:惊世骇俗:贝蒂·道森(Betty Donson)的名书《自慰》(Sex For One)

《海蒂性学报告:女人篇》第一部分 第1章 自慰(3)

“是的,我非常喜欢自慰,但是我也很担心:如果我自慰过度,是否会妨碍我与男人的性关系?我几乎天天自慰,用的是振动器。我每次自慰都会有高潮,由于我最近才学会用手自慰,所以,近来高潮的次数就少了些。如果借助振动器的话,大约需要5~20分钟的时间即可达到高潮,不过,要是用手,至少需要30分钟以上。”

有些女人过去对自慰有罪恶感,但现在已经释怀了:

“是的,在生理上我非常喜欢自慰,但直到最近,我才开始打从心底真正爱上它。以前我不曾听过别的女人谈自慰的事,所以,我一直以为我之所以需要自慰,必定是自己出了什么问题(我通常一个礼拜自慰两次,历时一个小时左右,每次都有3次以上的高潮)。我很后悔直到长大成人之后才学会自慰。我一直都是中规中矩的淑女,不敢尝试也不敢创新,直到婚后数年,我才学会自慰。如果早在少女时期就学会的话,我一定会过得更快乐。”

“生理上我非常喜欢自慰。以前在心理上会觉得有一点罪恶感,不过现在却再也不这么认为了。我每次自慰都一定会有高潮,独处时高潮特别强烈,不过,如果有伴侣在场,会持续得久一点。每次自慰,平均都会有8次的高潮。至于小时候觉得有罪恶感的原因,是因为妈妈常常会偷窥我,想趁我在自慰的时候当场逮到我。”

“大概从11岁开始,我对自慰感到罪恶。我总是很害怕被当场捉到,19岁那年,就在我自慰之后,我清楚地告诉自己:这绝对不是一桩罪恶,因为我总是会因此而深感快乐,此外,我既没有伤害自己也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所以,上帝绝不会说自慰是一桩罪行。事后,我去找一位老古板的教士做忏悔,问他对自慰的看法。出乎我的意料,他也告诉我说自慰并非罪恶,这令我如释重负。他还告诉我,所有的女人、男人,大家都会自慰。他还举心理学的最新研究,告诉我说自慰可以满足身心的需要,是正常而自然的行为。这些话出自一位保守教士之言,他既非自由派亦非新教徒,却表现得多么热情啊!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觉得不安了。”

仍然有一些女人无法享受自慰之乐,她们甚至连生理上也无法因自慰而得到满足:

“无论用各种方式,我都很喜欢自慰,可是至今我仍然无法克服从小对自慰的歧视。老实说,在心理上我并不满足,尽管在生理上达到高潮了,但是我似乎很难充分地尽情享受。我每次自慰都只有一次高潮,因为我觉得自己很羞耻,所以就不再继续做下去了。”

“我宁可尽量忍耐性冲动,也不想去自慰。我猜想,我不会去谴责别人,但我绝对不要自慰,因为我从小就被教导说那是所谓的猥亵,不应该沉溺其中。我可以容忍别人自慰,但我绝不容许自己这么做。这关乎自尊,同时也是自我要求的问题。基本上,我是个严守礼教的人。”

“我只自慰过一次——是为了要找到我的阴蒂,以便让我丈夫看看。那次自慰令我非常兴奋,但随即停止,因为我实在被吓住了,我觉得我好像在作怪、捣蛋,虽然在意识上我觉得这并无不妥,而我丈夫也不会认为羞耻。我想这可能是跟我父母亲早年对我的教育有很大的关系,但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对自慰我有许多心理障碍,但老实说,在生理上,我非常喜欢。我记得念小学的时候,大家会说:那些喜欢‘玩乐自己’的人,都是一些情绪不满、心理有问题的人。那时我已经开始自慰,但不久改掉了,因为大家都说自慰不好。”

“我一点也不喜欢自慰。虽然自慰是我现在发泄性欲的惟一方法,可是,我真的非常厌恶它,我并不是基于道德原因才讨厌自慰,而是因为自慰并非出于自愿,它让我备感孤单、冷清,一点也不能满足我。我曾有一次性高潮,是在独处的时候,我现在极力想忘掉它。”

但有一些女人完全乐在其中:

“年轻的时候,我从不自慰,但自从我学会自慰,顿时觉得自己拥有了力量,获得了解放。自慰帮助我了解到了历经性高潮的各个阶段中的生理变化。”

“我非常喜欢自慰,一礼拜至少5次。我总是一个人自慰,只因为绝大多数的男人都认为女人自慰是一件肮脏的事。如果他们放弃偏见,我就会在他们面前明目张胆地做给他们看。”

“我喜欢自慰,虽然要在朋友面前承认此事会让我不好意思。朋友们一般不赞成我自慰,他们会叫我去找个男人。但是,我要说的是:我的阴蒂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而男人却一向令我失望透顶。”

“是的,我非常喜欢自慰,尤其是生理上。频率有多高?我不清楚。通常是在我身边没有性伴侣可以做爱的时候,我就会自慰。比方说,我偶尔会跟我的性伴侣分隔两地。但自慰绝对不是性爱的替代品,因为我也非常热衷于自慰,那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性爱。而且每次自慰我都会有好几次的性高潮,至少3~4次。一个人的时候,高潮感尤其强烈,因为那时的我已经完全放松,没有任何压抑。”

“自慰是我至今惟一的性活动,因为我已经守寡近两年了,而我并不想结交新的男友。自慰其实一点也不坏,我一生都靠自慰取乐,只要我有需要,我就开始自慰,而现在更变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说真的,我还蛮喜欢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