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加快难民申请程序 启用全球档案系统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根据《保护加拿大移民系统法案》(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更改境内难民申请程序,同时启用「全球档案管理系统」(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加快处理申请。

由 2012年12月15日开始,公民及移民部更新一系列难民申请表格,表格可透过网上下载,旧有的IMM 5611表格将会停用。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IRB)将会提供新的《申请理由表格》(Basis of Claim),在边境口岸填写的申请人,必须IRB推荐后15天内交回难民保护处(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简称RPD);在境内的申请人,表格必须即时连同其他难民表格交给移民部处理,若由难民保护处转介,有关官员会将表格转交难民保护处。

  不接受邮递申请

公民及移民部重申,所有邮递申请不获受理,难民申请人必须将表格亲自送往就近的公民及移民部办事处。如果申请人需要难民保护,但没有填写所需的表格,需参考在加国境内申请难民保护的指引,按照指引提交难民申请。之后,移民部官员会核实身分,邀请申请人面试,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全球档案管理系统」存档。

移民部会将旧有「操作协助系统」(Field Operational Support System,简称FOSS)存放的资料,转移到「全球档案管理系统」统一处理。在新法例下,难民聆讯时间将会缩短,对来自「指定来源地」的申请人推荐给难民保护处后,必须在45日内安排口岸申请者接受聆讯,境内申请人则为30日内;对「非指定来源地」的申请人,不论口岸或境内申请人,必须在60日安排聆讯。

新系统下,被拒难民申请的上诉将由新建立的难民上诉局(Refugee Appeal Division)处理,该局有权推翻移民及难民署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