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指南:人道同情移民内参 - 加拿大生存能力 (Establishment in Canada)

H&C指南:人道同情移民内参 – 加拿大生存能力 (Establishment in Canada)

H&C指南:人道同情移民内参 境内申请-加拿大生存能力 Establishment in Canada

  • 适用: 境内 (in Canada)

申请人目前在加拿大境内。申请人通常已在加拿大居留相当一段时间,并且证明在加拿大具有良好生存能力。这里没有明确定义(hard and fast rule )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但根据常识,获取相当程度的生存能力需要数年时间的积累。

H&C指南:人道同情移民内参 境内申请-加拿大生存能力 Establishment in Canada

H&C指南:人道同情移民内参 境内申请-加拿大生存能力 Establishment in Canada

请参考下列因素:

  • 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
  • 导致申请人居留加拿大的情形是否超出预期掌控 (beyond their control)?
  • 申请人是否被暂停执行离境令 由于政府的禁止令(TSR,a temporary suspension of removal)?
  • 申请人与加拿大政府的配合度,特别是旅行文件(travel documents),是否有意丢弃或损毁旅行文件?签证官可与加拿大边境管理局的驱逐部门 (removals unit,CBSA) 联系,发现为何申请人没有旅行文件
  • 申请人是否有稳定就业记录?
  • 存在良好的金融管理模式?
  • 申请人是否融入社区,加入社区组织/机构,参与志愿者服务或其他活动?
  • 申请人是否留在一个社区或流动在不同社区?
  • 申请人是否参加专业,语言或其他学习,显示融入加拿大社会
  • 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是加拿大良民(a good civil record), 无犯罪记录,或无执法人员介入事件:家暴或虐待儿童

申请人的生存力在第一阶段评估可能被评估。 事实上,申请人某种程度的生存力未必成为必要的H&C的考量因素。

H&C的正向结果有可能确定,如果是由于超出个人掌控状况,无法离开加拿大期间,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有相当程度的 (a significant degree)生存能力。

什么是超出申请人掌控的情形

超出申请人掌控的情形:

  • 申请人的原居国被列入临时停止驱逐国家名单 (TSR , a temporary suspension of removals – R230)
  • 申请人正在等待移民申请的结果,并且在加拿大有合法身份多年(如:居家保姆项目)

以上情况,属于超出个人掌控,无法离开加拿大。

不被认为超出申请人掌控的情形 (beyond the applicant’s control)

  • 申请人,在加拿大滞留数年,不愿为申请护照申请签字,或提供信息
  • 申请人主动丢弃或毁损他们的旅行文件(travel document)
  • 申请人非法黑在加拿大(“underground” and remains in Canada illegally)。 这种情况,无法离开不被认为超出申请人掌控 不能被视为强烈的负面因素。 详见案例 (Legault decision)

H&C指南:人道同情移民内参 境外申请-加拿大生存能力 Ability to Establishment in Canada

  • 适用: 境外 (overseas)

通常,申请人应该证明他们将不会对加拿大增加社会成本(a burden to Canadian society)。为获得认可,你必须提供个人资源和有意义的支持文件,如:由加拿大相关机构/人员提供的受雇就业机会。

申请人的生存能力可以通过下列标准来衡量:

  • 申请人是否由稳定的就业记录?
  • 是否存在良好的金融管理模式?
  • 申请人是否留在一个社区或流动在不同社区?
  • 申请人在加拿大有相当的居留时间:
  • 申请人是否融入社区,加入社区组织/机构,参与志愿者服务或其他活动?
  • 申请人是否参加专业,语言或其他学习,显示融入加拿大社会
  • 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是加拿大良民(a good civil record), 无犯罪记录,或无法律人员介入事件:家暴或虐待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