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类:配偶和供养子女 – 谁可以申请

你的配偶(Spouses),同居伴侣(common-law ),或婚姻伴侣(conjugal partner),或受抚养的子女可能有资格成为永久居民移民加拿大。

你可以提出赞助/担保家庭类的移民申请,无论你的配偶,同居伴侣,或或婚姻伴侣,或受抚养子女,是否在加拿大境内或境外。
第一步是申请成为担保人
你,作为担保人,你的亲属必须满足某些要求。

永久居留申请者必须通过体检,刑事和背景审查。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可能不允许进入加拿大。构成了对加拿大的安全风险的人也不允许进入加拿大。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国的警察证书。家庭团聚类的 担保人指南 解释了体检,刑事和背景审查的内容。更多信息,请参阅“我需要…”一节。

  1. 担保配偶,伴侣或受抚养子女
  2. 配偶
  3. 同居伴侣
  4. 婚姻伴侣
  5. 受抚养的子女
  6. 不符合资格的亲属关系

担保配偶,伴侣或供养子女

你可以担保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或受抚养的子女,如果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要成为担保人,你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

您可以申请成为担保人,如果你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或陪同供养子女居住在加拿大,即使他们没有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但是,所有的其他要求必须得到满足。

您也可以申请成为担保人,如果你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或供养的子女,不在加拿大,如果他们符合所有的要求。

当你担保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或供养子女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你一定要保证提供他们财政支持。所以,你必须符合一定的收入要求。如果您以前担保过亲戚来到加拿大,他们后来询求政府的财政援助,你可能不会被允许成为担保人。担保是很大的承诺,所以你必须认真履行这项义务。

成为担保人:

  1. 你和你的担保亲属必须签署一份担保协议,承诺为你的亲戚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这项协议还要说明,成为永久居民的人将尽一切努力自食其力。
  2. 您必须为成为永久居民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提供3年的财政支持,自批准之日算起。
  3. 你必须为受抚养子女提供10年,或直到孩子满25岁,的财政支持,以先到者为准。

您可能没有资格成为担保人,如果你:

  1. 你以前签署了担保协议,担保了家庭团聚移民,但你没有提供你承诺的财政支持
  2. 拖欠法庭判决的财政支持指令,如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
  3. 接受政府财政援助,不是因为残疾的理由
  4. 因暴力犯罪行为被定罪,任何冒犯亲属或任何性侵害,视乎情况,如犯罪的性质,案发的时间,以及是否裁定赦免
  5. 拖欠移民贷款,晚交或错过付款
  6. 被判入狱 或
  7. 已经宣布破产,还没有解除债务。

没有包括在此的其他因素也可能使你不具担保资格。

如果你住在魁北克,在CIC批准你作为担保人,您还必须满足魁北克移民的担保要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相关链接部分。

配偶(Spouses)

如果你与你的担保人经过法律程序结婚,则你们就是配偶。

如果你在加拿大结婚:

  1. 你必须有结婚发生地的省或地区签发的结婚证书。

如果你在加拿大境外结婚:

  1. 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符合结婚所在国的法律和加拿大的法律。
  2. 婚姻不是在自己的公民身份所在国家,而是在公民身份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登记的,并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担保同性伴侣作为配偶

你可以申请担保你的同性伴侣作为配偶,如果:

  1. 你是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
  2. 你在加拿大结婚,并由加拿大省份或地区在以下日期或之后签发了结婚证:
    1.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2003年7月8日或以后)
    2. 曼尼托巴省(04年9月16日或以后)
    3. 新不伦瑞克省(2005年7月4日或以后)
    4. 纽芬兰省和拉布拉多(2004年12月21日或以后)
    5. 新斯科舍省(2004年9月24日或以后)
    6. 安大略省(2003年6月10日或以后)
    7. 魁北克(04年3月19日或以后)
    8. 萨斯喀彻温省(2004年11月5日或以后)
    9. 育空地区(2004年7月14日或以后)
    10. 所有其他省份或地区(2005年7月20日或以后) 。

如果你在加拿大境外结婚,您可以作为配偶申请担保同性伴侣,只要婚姻在法律上获得承认,根据婚姻发生地的法律和加拿大的法律。这项规定适用于下列国家的同性婚姻:

  1. 比利时
  2. 荷兰
  3. 挪威
  4. 南非
  5. 西班牙
  6. 瑞典
  7.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2008年6月16日- 2008年11月5日)
  8. 美国马萨诸塞州
  9. 在新罕布什尔州
  10. 美国康涅狄格州
  11. 在爱荷华州
  12. 在佛蒙特(2009年9月1日有效)

请注意,上述的司法管辖区的名单只提供参考,并随时可能更改。提供给CIC的信息,有关你的同性婚姻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是否在法律上获得承认,是你的责任。

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

你们是同居伴侣一无论是异性或是同性,如果:

  1. 你们共同生活至少一年,在连续12个月时期内,不得有间断(允许因商务旅行或家庭原因,短期缺席)。

你需要证明你和你的同居伴侣共谋家务和联合理财。这可以是以下形式:

  • 共有银行帐户或信用卡
  • 共有住宅
  • 联合租赁住宅
  • 联合租赁收据
  • 联合账单(电力,煤气,电话)
  • 共同管理的家庭开支
  • 联合购买证明,尤其是家居用品; 或
  • 发给任何一人或两人的在相同地址的邮件。

婚姻伙伴(Conjugal Partners)

此类别是指异性或同性伴侣,在无法自我掌控特殊情况下,阻止他们以同居伴侣或配偶关系生活在一起。

婚姻伙伴关系(conjugal relationship )不仅仅是身体的关系。它意味着你们互相依赖,在关系上有所展现,有类似于婚姻或同居关系承诺。

你可以申请成为婚姻伙伴,如果:

  1. 你与你的担保人一直保持着婚姻伙伴关系至少一年。你们因下列因素,不能同居或结婚:
    1. 移民障碍
    2. 你的婚姻状况(例如,你与别人结婚和现居住的国家阻碍你离婚)或
    3. 你的性倾向(例如,你有同性关系和在你的居住地同性婚姻是不允许)
  2. 你可以提供证据,说明你们不能生活在一起原因(例如,你被拒绝在彼此的国家长期停留) 。

你不应该申请成为婚姻伙伴,如果:

  1. 你可以住在一起,但没有选择不这样做。这表明你没有承诺所需的婚姻伙伴关系。(例如,您可能没有意愿想放弃工作或学习的课程,或者你们的关系还不到居住在一起程度。 )
  2. 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阻碍让你们生活在一起的原因。
  3. 你订婚了。在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申请成为配偶一旦结婚,或申请成为同居伴侣,如果你们已经在一起连续居住至少12个月以上。

供养子女

供养的儿子或女儿,如果这个孩子:

  1. 是小于22岁和没有配偶或同居伴侣
  2. 是全职学生,在22岁前或成为配偶或同居伴侣(在22岁前),由父母提供财政支持,或
  3. 因为残疾,在22岁前,在经济上依赖父母。

不符合资格的亲属关系

你不能担保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如果:

  • 您未满16岁
  • 你(或你的担保人)已与他人结婚,在你的婚姻期间
  • 你与担保人分居至少一年,要么你(或你的担保人)是别人的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
  • 你的担保人移居加拿大,在他们申请永久居留时,你是家庭成员,应该已经被检查是否符合移民的要求,但你未经检验;或
  • 您的担保人以前担保过另一个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该人成为永久居民的时间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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