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领事馆: 签证公证认证-办证指南-办理公证常见问题FAQ
一、什么叫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等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驻温哥华总领馆办理公证的依据是什么?
总领馆领事官员依照国际法、国内法、双边条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接受领区(BC省和育空地区)内中国公民的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三、申办公证是否需要当事人前往驻温哥华总领馆?
申办公证需要当事人前往总领馆,在领事面前签名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四、居住在加拿大18岁以下中国公民是否可以向总领馆申办公证?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18岁以下中国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18岁以下中国公民不能独立向总领馆申办公证。
五、只有中国公民可以向总领馆申办公证吗?外籍华人是否可以向总领馆申办公证?
只有长期居住在加拿大BC省和育空地区的中国公民(持有枫叶卡、工作签证、学习签证者)可以向总领馆申办有关公证。
总领馆不受理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的公证申请。
六、需要公证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国内,驻温哥华总领馆是否可以办理公证?
驻温哥华总领馆不能对发生在中国国内的事实或法律行为进行公证。
对于发生在国内的事实或法律行为,如出生、死亡、结婚、驾驶执照、学历、毕业证、未受刑事处分等,当事人应在出国前办妥有关公证。如当事人已经出国且近期内不便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办理上述文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
七、驻温哥华总领馆可以办理哪些公证?
总领事馆可为在领区(BC省和育空地区)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办理下述公证:
1、证明当事人签字属实类公证,如:《授权委托书》、《声明书》、《民事诉状》、《离婚意见书》等;
2、证明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类公证,如证明某人护照复印件与护照原件一致等;
3、指纹类公证:证明印在纸上的确为某人的指纹,主要用于在国内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
八、什么情况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签字公证?
在加拿大长期居住的中国公民不便回国处理个人事务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签字公证。如在国内购买或出售房地产,可办理财产类《授权委托书》签字公证;诉讼离婚等可办理民事类《授权委托书》签字公证。
九、如何向总领馆申办《授权委托书》签字公证?需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人应亲自到总领事馆办理,并需出示以下资料:
(一)、委托出售房产:(已付清全部房款的现房)
1、委托人有效的中国护照、枫叶卡或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复印件(枫叶卡正、反面);
2、房产证原件或近期(自公证书签署两星期之内)房产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若不能提供房产证或公证书原件,则不能办理委托公证。可按认证程序办理委托书认证);
3、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人已婚,夫妻双方同时到总领馆办理);
4、委托书(共有产权房中所有产权人均在领事面前签字。委托书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内容不得涂改);
5、公证、认证申请表;
6、公证接谈笔录。
(二)、委托购买房产:
1、委托人有效的中国护照、枫叶卡或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复印件(枫叶卡正、反面);
2、购房预付款收据(收据要体现姓名、房产地址、付款金额、签名、公章);
3、购房合同;
4、委托书(委托书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内容不得涂改);
5、公证、认证申请表。
(三)、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
1、委托人有效的中国护照、枫叶卡或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复印件(枫叶卡正反面);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院出具);
3、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关系证明;
4、相关的房产(房产证)证明;
5、法人申请者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声明书:(内容包括声明的事项、对声明后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声明人签名和声明日期。声明书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内容不得涂改);
7、公、认证申请表;
8、公证接谈笔录。
(四)、离婚委托:(国内法院诉讼离婚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受托人不可是离婚当事人另一方)
1、委托人有效的中国护照、枫叶卡或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复印件(枫叶卡正、反面);
2、结婚证复印件;
3、委托书(委托书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内容不得涂改);
3、公认证申请表。
(五)、寄养委托:(委托人即小孩的父母必须亲自在领事面前签署委托书)
1、委托人有效的中国护照、枫叶卡或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复印件(枫叶卡正、反面),结婚证复印件;
2、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护照、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委托书(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寄养年限、被寄养人与受托寄养人的关系等详见寄养委托书格式)(委托书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内容不得涂改);
4、公、认证申请表;
十、如何办理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
申请人应亲自到总领事馆办理,并需出示以下资料:
1、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其护照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枫叶卡或有效居留签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公、认证申请表。
十一、如何办理指纹类公证:
申请人应亲自到总领事馆办理,并需出示以下资料:
1、申请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其护照复印件(资料页即照片页);
2、申请人枫叶卡原件及其复印件(枫叶卡正、反面);
3、公、认证申请表。
4、申请人必须亲自在领事官员面前在白纸上捺指印,同时签署本人名字及日期。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