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福利 – 老年人 津贴金(Allowance)
津贴金(Allowance)
津贴金,前身为配偶津贴(Spouse’s Allowance简称S.P.A)是加拿大联邦政府给予低收入的老年人士的一种生活补贴。如你符合以下资格,便可申请津贴:
1. 你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正在领取养老金及保证入息补助金
2. 你的年龄在60至64岁之间
3. 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
4. 18岁后你以成年人身份居住在加拿大最少有十年
由2000年7月31日起,同性同居伴侣与异性同居伴侣也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福利。同居伴侣(Common-law partners)的定义是指两人,不论性别,己形同夫妇一起居住及生活一年或己上。因此配偶津贴(Spouse’s Allowance)的名称改为津贴(Allowance)。即同居的同性伴侣也可申请养老金计划之津贴,只要符合以上的资格。申请时必须签署一份声明 书,并提供同居关系的证明,例如联名报税表、遗嘱或保险证明书等。
此外,假如你居住在加拿大少于10年,但曾在一些国家居住过,而这些国家与加拿大签有社会保障协议,或有在这些国家供款,也有可能合资格申请。如欲查询哪些国家与加拿大签有社会保障协议,可致电1-800-277-9914向加拿大人力资源及社会发展部之入息保障办事处索取进一步资料,或参阅其网 址:www.sdc.gc.ca 。
申请手续
合资格申请的人士应在其年满60岁及居住满10年之前的6个月递交申请表,一般情况下,如你配偶或同居伴侣己正在领取养老金及保证入息补助金,入息保障办事处会自动寄申请表给你。但如果你没有收到表格,应尽快与他们联络,电话为1-800-277-9914。
申请表上除了填写个人及配偶或同居伴侣资料外,更要填报由出生以后所有住过的地方,及填写两个可以证明你在加拿大住满十年的人士的姓名、地址及电话(这两位人士必须与你没有亲戚关系)。
至于证件方面,你必须附上出生证明文件以证明你的出生日期及年龄,另外还要附上移民入境纸及公民证,证明你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移民。如果你在十八岁以后没有连续在加拿大居住,必须提供每次出入境加拿大的证明。此外,还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书或同居关系宣誓书。
津贴金和入息保证补助金一样,需要每年申请 。
津贴金计算方法
津贴金也是入息补助金的一种,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你及你配偶或同居伴侣过去一年的总收入来计算,于2006年1月1日起,津贴金的最高金额为$874.30。而夫妇两人的收入不可超过 $26,496。
津贴金的金额是会每三个月按生活指数而调整。有关金额的数目及收入的限制,请参阅网址www.sdc.gc.ca。
以下的收入会用作计算你的津贴金:
(1) 加拿大或魁北克退休金
(2) 私人退休金及年老金
(3) 海外退休金
(4) 已提取的退休储蓄计划
(5) 就业保险金
(6) 利息收入
(7) 资产增值或股息
(8) 租金收入
(9) 工作收入
(10) 其他收入来源
居住于卑诗省的老年人士,如果你领取了津贴金之后,仍然未达到本省的生活水平,省政府会自动发出老人补助金(Senior Supplement)给你,保障你的生活。
付款方法
如果你因某种原因延迟申请津贴金,入息保障办事处将会补回过去的金额给你,但最多只可补回12个月。当你年满65岁时,在一般情况下,入息保障办事处会自动将你的津贴金转为养老金。
停止发放条件
津贴金在以下情况,将被终止:
(1) 你与配偶或同居伴侣去年的总收入超过最高限额
(2) 你年满65岁,则会自动转领一般的养老金
(3) 你连续离开加拿大超过六个月
(4) 你没有每年重新申请
(5) 你与配偶或同居伴侣分居,由1999年7月开始,津贴金会在分居后三个月停止发放
(6) 你配偶或同居伴侣去世,但在这情况下,将会自动安排你领取遗属津贴
(7) 你已去世
和入息保证金一样,津贴金是政府给予那些居住在加拿大的低收入人士的一种生活津贴,所以,如果你要暂时离开加拿大,只可领取离开这个月再加6个月的津贴金,之后津贴金便会停止发放,当你将来返回加拿大居住时可以重新申请。
另外还有一种是需要人士入息补助金(Guaranteed Available Income For Needs简称G.A,I.N) 。这项补助计划主要是针对永久居民(移民)设立的。凡领取联邦养老金及入息保证补助金者,都自动获得需要人士入息补助金,此项补助无需办理申请手续。
(本文由加华移民留学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