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联邦技工移民FSTP:申请加拿大联邦技工移民的资格

申请加拿大联邦技工移民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注意:为避免积压,确保快速审理理时间,移民部今年(从2013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1日)只接收不超过3000名申请。

在3000申请配额内,每年A类的每项职业不能超过100个新的申请,每年B类的每项职业不限配额。请参阅A类职业和B类职业的详细列表。

加拿大联邦技工移民的申请资格是:

– 未打算在魁北克省居住(注:魁北克省有自己的甄选技术移民)
– 达到所需的英语或法语能力,包括:听,说,读,写
– 在5年之内,至少有两年的全职工作经验(或相当的兼职工作经验)
– 达到NOC上所有的技工岗位描述要求,并且
– 有至少一年的全职聘书 或 省或地区的行业认证机构认可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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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加拿大:如何申请加拿大联邦技工类移民?

申请加拿大联邦技工类移民,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4项要求:

拥有加拿大雇主签发的聘书((聘用时间至少一年))或 获得加拿大省、地区管辖的执照认证机构出具的上岗资格认证书;
符合最低语言能力要求。申请人的语言能力,由指定的语言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四种语言能力(口语,阅读,写作,口语理解)达到最低门槛5级(CLB Level 5); 说明CLB Level 5的每项能力应得分数:
听 Listening: 5.0
说 Reading: 4.0
写 Writing: 5.0
说 Speaking: 5.0
在过去5年内,拥有至少2年的本行业经验(取得执照后);
职业描述,技能和经验符合《国家职业分类》系统 (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NOC- B 或 NOC-C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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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有43个符合技工移民资格的职业

移民部将于明年1月2日开始受理「联邦技工移民计划」的申请,合资格的技工职业项目分为A类及B类,其中A类的17个职业,将以年收100个为限制,例如工程判头;而列在B类的26个职业则不受申请人数限制,例如在地下矿区工作的矿工以及钻井人员等。

所有43个符合技工移民资格的职业情况,已刊登在29日的《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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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联邦技工类别移民 于2013年1月2日开始实施 每年收3000申请

综述

部长指令是就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第87.3章加以说明。指引已发送至负责处理和审核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和临时居留的签证官和代表处。

部长指令将于2013年1月2日指令生效,并适用于2013年1月2日或之后收到的申请。

经济类移民申请

任何本部长指令未提及的类别应继续按以往的方式处理。

联邦技工类别移民

联邦技工类别移民于2013年1月2日开始实施,依发表2012年 12月19日在“加拿大宪报刊登的公告“,对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的“修订”(SOR/2012-274),第Ⅱ部。本指令旨在管理联邦技工类别移民的申请程序,以确保该项目能回应一系列加拿大对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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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2013技术移民新法 不溯既往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今年5月在参议院答询时表示,准备让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适用即将实施的新甄选办法,明显与移民部官员在法庭的证词不同。移民部回应本报澄清要求时强调,明年1月实施的新甄选办法不溯既往,现有积案无论是2008年之前或之后送件,都依旧法审理。此外,渥京已成立工作小组,处理作废积案退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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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经验类移民 4年批2万 中国最多 但审批易 找工难

 4年批2万 移民部昨日迎来第2万名以加拿大经验类别(CEC)申请的移民,CEC自2008年开办以来,不仅是吸纳移民人数增加最多的一个移民类别,现在更已成为中国留学生移民加拿大的主要途径,在已发出签证的2万人当中,中国移民高居第一位,总人数达到约6000人。 移民部的统计数据显示,CEC类别在去年有6022人获得批准,其中中国移民占1608人,整体人数比2010年大幅增加50%。今年CEC的总名额将增至 7000人,预计有三分一(即2300人)为中国移民。而2008年以来的2万名CEC新移民中,约有三分一、即约6000人来自中国。 去年,中国稳占留学生入境人数的第一位,有逾2.1万人,远远抛离第二位韩国的8178人。今年第一季新增中国留学生也有304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约三成。这些数据都显示,未来透过CEC移民的中国人仍会继续增加。 目前CEC的申请及审批时间约需14个月,是联邦所有经济类别移民当中,唯一仍接受申请的类别,其余如投资移民、联邦技术移民等均仍暂停受理。 移民部在今年4月曾宣布将放宽持工作签证的高技术外国劳工申请CEC所需的工作经验要求,从原本的两年缩短为一年,加速他们申请移民,但细节尚需进一步公布。 目前,持有工作签证的外国劳工申请CEC,必须在过去3年内,在加国全职工作达24个月,新规定则只需要工作12个月,即符合有关要求。 中国留学生叹 审批易找工难 中国留学生普遍申请CEC的经验都算顺利,有人甚至在递交申请后的6个月即获审批,即使等候较久的个案也不超过一年半。但有此类别的中国移民反映,这批移民部积极挽留的国际精英人才,已有人因为找工过程中到处碰壁,结果选择回流。 不久前透过CEC申请取得移民身分的熊先生说:“对CEC申请人来说,移民申请程序似乎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 他接覑说:“移民申请其实是最容易的部分,接下来找工作就困难了,身边一些CEC的朋友才二十几岁,有人受不了一年都找不到像样一点的工作,禁不起在中国的家长催促,最终选择返回中国就业。” 熊先生表示,移民部让在本地留学及曾有就业经验的外国人申请CEC,让他们可以不用像过去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在海外“排大队”,等上四年或五年才能申请,这点移民部还算用心。 然 而,熊先生认为,周边CEC的申请朋友,兴高采烈取得永久居民身分后,即面对找工作不理想,又或者想换工作,却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比起从前抵技术移民 的就业情况,其实也好不到那里。他认为,如果加拿大整个大环境不是很理想,最终那些取得身分的CEC移民,还是会有高比例回流。 2008年从西门菲沙大学(SFU)教育学硕士专业毕业的陈同学则说,她申请CEC的过程顺利,当时做两份兼职,才累积足够的工作时间,而且只等候6个月即获批。 她说,本地的全职工作即使对硕士毕业生来说都不好找,身边多数铁定心要留下来的朋友都是四处打工,用几项兼职工作拼凑出一年的最低工作经验要求。 印度留学青年成为第2万名经验类移民 来自印度的留学生戈尔(Gaurav Gore)不仅拥有多伦多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而且拥有在满地可银行担任商业顾问的工作经验。他已透过加拿大经验类别获取了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成为第2万名透过该类别移居加国的人士。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上午在多伦多祝贺戈尔成为第2万名透过加拿大经验类别获取加国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士。 康 尼还在昨天宣布,为了让加拿大经验类别更好地满足加拿大劳工市场的需求,联邦移民部已计划对该类别的申请条件进行修订,拟降低有关工作经验的要求。申请人 只要在递交移民申请前的36个月内拥有12个月的加拿大工作经验,便符合该类别的申请要求,从而使国际学生能有更多的时间来获取加拿大工作经验。 联邦移民部在2008年创设了加拿大经验类别,为国际学生及拥有一技之长的海外临时劳工提供了获取永久居民身分的快捷途径。其中,国际学生的申请要求包括:在加拿大完成至少两年的专上教育,取得毕业文凭或学位,并在完成学业后拥有至少一年全职工作的加拿大工作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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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技术移民积案诉讼 原告代表取得移民身分

代表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状告移民部并获胜诉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原告代表梁东(Liang Dong,音译)已在8月20日收到移民局发出的移民签证。

  李希表示,加拿大驻北京使馆在法庭裁决后,仅花32天就完成梁东的申请案,值得称许。事实上早在2010年3月10日,移民官审核后给予梁东81 分,远高于通过所需的67分,但就此全无下文,直到梁东兴讼并获得胜诉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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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论:2013技术移民新政策 加拿大移民体系的巨大退步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最近悄悄公布对联邦技术移民计分法的大幅改革。这项消息更加巩固了这几个月来,移民部对移民系统的改变。新政策推广着所谓的「加拿大经验」, 也突显出加拿大政府孤立保守的立场及对移民国际经验的排斥。

  在新制度下,有意愿移民者须先成为临时外籍劳工(外劳),在通过语言和「加拿大经验」的资格审查后,才能够成为永久居民。在新政策下很明显的讯息是 : 在别处所积累的经验, 并不如在加拿大的经验。一般而言,国际经验在全球化的世界中是争相追求的;为甚么加拿大政府要那么强调一个还没有得到学术界、商界以及社区团体认可的「加拿大经验」概念呢?由于移民求职必须提供「加拿大经验」,僱主可藉此贬低求职者在他家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这可说是变相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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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安置就业AEO计划申请程序

Human Resources and Skills Development Canada (HRSDC)/Service Canada Assessment for 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s
加拿大雇佣海外劳工及辅助申请移民安置就业AEO计划
加拿大的雇主可以在公司企业内部 ,为具有所需技能的海外劳工提供永久性的全职工作。因而辅助海外劳工在加拿大获得永久居留身份。

但请注意,猎头中介公司不能算作雇主。除非存在雇主/雇员的关系。魁北克省招聘海外劳工的流程有所不同。请参考相关内容。

申请流程

提供聘书,提交安置就业意见AEO申请表 – 【EMP5275】:
Application Form – Arranged Employment Opinion

sc-emp5275(2011-06-009)e.pd

使用第三方代理的雇主,必须填写“指定移民代理表” 【EMP5520】,并与AEO申请表一起提交。
ANNEX TO THE APPOINTMENT OF REPRESENTATIVE FORM

hrsdc-emp5520(2011-07-0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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