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H&C:人道同情移民申请限制令(Restrictions on Examination of H&C Applications)

解读H&C:人道同情移民申请的限制规定 (Restrictions on Examination of H&C Applications)

限制申请H&C的情形

详细资格限制说明如下:

有H&C申请进行中

在2010年6月29日之后收到的H&C申请时,申请人有下列情形… H&C申请…
进行中的H&C申请 (其他因素的H&C移民申请  1)
  • 不予受理。没有例外。
  • 申请及费用给予返还

不被豁免的限制入境情形inadmissibilities

在2013年6月19之后提交H&C申请,申请人… H&C申请…
被发现有Section A34, A35 or A37 规定的限制入境状况
  • 无例外,不予受理
  • 如果申请未开始审理,返回申请和申请费
涉嫌满足第A34,A35或A37 限制入境条款,但尚未做出最终裁定
  • 送到 the BRO-V Security Unit 办公室评估. 保留申请费
  • 如果根据第A34、A35或A37 认定申请人属限制入境,则拒绝该申请
  • 如果申请人不属于限制入境,请审核H&C请求。

H&C申请的其他限制

当 收到H&C申请,并且申请人… H&C 申请…
在收到申请时,申请人是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
  • 无例外,不予审理
  • 返回申请和费用
在开始处理申请后,成为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
  • 无例外,不予受理。
  • 收取申请费,发拒签函
失去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身份
  • 如果身份丧失获得确认,给予审理
  • 如果身份丧失未获得确认,返回申请和费用。

提出难民申请的人士

如果有人在在加拿大境内/海外提出了难民申请,则他们可能会受到H&C申请限制。具体来说,下列人士禁止申请H&C:

  • 移民和难民局难民保护司((IRB/RPD)尚待处理的难民申请
  • 提出了难民保护要求,资格不符,未被转介给RPD,并且他们有待处理的离境前风险评估(PRRA)申请

同样,如果难民申请在RPD听取实质性证据后被拒,被确定放弃或撤案 2 , 并且自确认之日起不到12个月,则禁止申请H&C

  • RPD裁决后,如果未向难民申诉厅(RAD)上诉或未提交联邦法院申请许可和司法复议
  • RPD裁决后,已向难民上诉厅(RAD)申诉或已提交联邦法院申请许可和司法复议

请参见下表,了解限制与例外情况:

限制与例外
H&C申请情形 H&C申请的下一步 例外
申请人有进行中的难民申请
  • 不予审理
  • 申请和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以下条件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 收到了RPD关于难民申请的否决裁定。
  • 未向RAD上诉。
  • 未向联邦法院申请案例受理许可和司法复审。
  • 自RPD裁决定之日起12个月之内,申请不予审查
  • 费用和申请将予退还。
如果申请人的离境安排会导致以下情况之一,可给予特例处理:

  • 因其原籍国无法提供足够的医疗或保健而可能造成生命危险
  • 直接离境安排将影响儿童的最大利益(BIOC) (儿童必须未满18岁)

收取费用,请求豁免将被审查。

申请人收到了RPD难民申请的负面裁决,并有以下情况之一:

  • RAD申诉 裁决
  • 法院受理/司法复核 裁决
  • 自RPD/RAD/法院受理/司法复核负面裁决定之日起12个月之内,申请不予审查
  • 费用和申请将予退还。
申请人放弃难民申请。
  • 自IRB确定放弃难民申请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应审查该申请。
  • 费用和申请将予退还。
在实质性证据经过听证后,申请人撤回了难民申请。 3
  • 自IRB确定撤回申请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应审理该申请。
  • 费用和申请将予退还。
申请人的难民申请不符资格,未转给RPD,并且PRRA申请正在审理中。
  • 申请 不被受理
  • 费用和申请将予退还。
申请人撤回了难民申请,在RPD听证会检验实质证据之前
  • 申请可予受理

12个月的禁止申请令

12个月的限制令,是自RPD做出负面裁决之日起(如果未进行RAD审诉,也未进行法院许可和司法复审),或在听取了实质性证据后撤案的日期或放弃申请的日期。 如果有RAD申诉 或要求法院许可 或请求司法复核,则该限制日期为RPD,RAD或联邦法院的裁决之日起生效。 禁制令为期一年。

示例:如果难民申请人于2018年2月20日收到IRB的负面裁决,则12个月禁止期限为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0日后,可以审查该申请人的H&C申请。

禁止申请

失败的难民申请人必须遵守12个月的禁止申请期,除非他们满足以下条件:

该禁止令包括其他类别(包括公共政策类别)的H&C豁免的申请人。

例如:

  1. 难民申请人于2018年2月20日收到IRB的否决判定。IRCC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H&C申请。由于该限制的有效期至2019年2月20日,因此该H&C申请将不予审查。
  2. 难民申请人于2018年2月20日收到IRB的否决判定。IRCC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H&C申请。由于该限制已过,H&C申请会受到审查。

例外情形:对生命构成威胁的医疗状况

受到12个月禁止限制的申请人,如果被驱离,并且由于医疗状况而面临生命危险,因此如果请求豁免,请检查提交的证据,以确定是否支持申请人此类疾病而无法在申请人的原籍国获得治疗而遭受痛苦。 申请人必须证明驱离会导致生命风险是真实的,迫在眉睫和可预见的。 证据必须包括以下两项:

  • 申请人提交的医生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已被诊断出存在生命危险的医疗状况,适当的治疗方法,并确认治疗对申请人的生存至关重要
  • 来自原籍国可靠来源确认申请人在原籍国没有相关治疗条件。

需要确认申请人提供的信息。 参考: hardship-assessment / 无力提供医疗服务的国家 的链接,详细介绍了许多国家/地区可用的医疗服务的网站信息。 在特殊情况下,经理可以联系NHQ的医疗服务机构,以确认特定国家/地区是否可以提供相关治疗。

如果满意申请人符合一年例外的医疗特许要求,请对H&C请求进行全面评估。 参考: H&C医疗限制入境 medical inadmissibility.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一年禁令规定的医疗例外要求,请发函给申请人,说明拒绝其豁免12个月禁令的H&C请求。费用不予退还。

特例:儿童的最大利益

如果申请人受12个月禁止令限制,请求根据儿童的最大利益请求豁免, 请审查所有申请材料,以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12个月禁止令的特例。 确认适用以下两项:

  • 遣返儿童将对其产生个人影响(说明具体原因,为何遣返不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
  • 有可靠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的遣返会对其儿童产生直接和不利影响。

18岁以下的儿童是申请人或是申请人的受抚养人: 适用的例外情况如下:申请人是18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申请人是18岁以下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加拿大公民,或在加拿大外籍身份,或在海外的外籍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官员将对H&C申请进行完整的全局评估。 最终决定必须考虑所有因素,包括详细评估 儿童的最佳利益 .

请求考虑儿童最佳利益(BIOC)例外情形: 如果申请人是未满18岁儿童,但不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者申请人不是18周岁以下儿童,请确定是否适用 12个月限制期 。 为此,确定申请人在陈述中证明是否有对儿童最佳利益的直接负面影响。 若然,请在参考所有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决定,包括 儿童的最佳利益 / assessment-best-interests-child .

如果申请人未能证明他/她有资格豁免12个月限制期,请向申请人发出拒绝信。 申请费不退还。

家庭成员

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 (SCLPC –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class) : SCLPC 申请人不能满足移民法例规定的家庭成员定义 R124(a)R124(c) 可以请求人道同情H&C豁免。 此类申请将在H&C类别下处理,而不是家庭团聚(SCLPC)类的家庭成员担保申请。 参考 配偶和同居伴侣说明 (中文) / Assessment-dealing-family-relationships (English)

依亲子女的锁定年龄: 确定受抚养子女资格的锁定日期是IRCC收到完整的H&C申请和申请费的日期。 受抚养子女必须是  (English Version)在收到申请时,满足规定的适当年龄的未婚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