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类条例修订方案 2013 (第五章 技术移民计分机制)


加拿大联邦技术移民新条例

第一章 综述
第二章 背景
第三章 问题
第四章 目标
第五章 技术类移民
第六章 技工类移民
第七章 经验类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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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语言有最低门槛要求

认识到语言对社会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性,新的计分机制建议

(1)规定最低语言能力门槛,以符合申请资格,和
(2)显着提升官方语言的流利程度的得分,从16分提高到24分。

新的语言门槛是听说读写四种能力必须达到加拿大语言基准7级(CLB7)。它相当于 “适当的中等语言能力”。

第二官方语言的分数从8分减少到4分,需要至少加拿大语言基准5级(CLB5)以上。来自利益相关者的调查和反馈表明,第二语言对申请人的经济收益没有太大帮助。随着这些修订,语言能力将成为最重要的评分因素,占总分(100分)的28分。

参考:加拿大语言基准CLB和雅思成绩的单项对比

Proficiency Level
(CLB/SLC*)
IELTS Test Results for Each Ability
Reading  Writing  Speaking  Listening
HIGH
(CLB/SLC: 8-12)
 7.0 – 9.0  7.0 – 9.0  7.0 – 9.0  7.0 – 9.0
MODERATE
(CLB/SLC: 6-7)
5.0 – 6.9 5.0 – 6.9 5.0 – 6.9 5.0 – 6.9
BASIC
(CLB/SLC: 4-5)
4.0 – 4.9 4.0 – 4.9 4.0 – 4.9 4.0 – 4.9
NONE
(CLB/SLC: 0-3)
Less than 4.0 Less than 4.0 Less than 4.0 Less than 4.0

更加注重年轻劳工

年轻的移民通常能更迅速地融入劳动力市场,他们有更长时间对加拿大的经济作出贡献。相比之下,年龄在45岁以上的移民失业率通常比25岁至34岁的移民高几乎一倍。修订后的条例18到35岁的申请人可以获12分,46岁以后的申请人无分,相较以前的21至49岁的申请人是10分。但47岁以上的申请人将仍有资格申请,只是处于劣势。

联邦技术移民新条例(左)和旧条例(右)比较

联邦技术移民新条例(2013) 联邦技术移民旧条例 (2009)
 第一官方语言
有最低分数要求 最高24分 未指定最低分数要求 最高16分
  基本水平:理解对话的主题思想和重要细节,能够写作日常商业信函,能够参加小组讨论,就某话题表达观点和保留意见
  每项能力有最低分数要求, 最低分数是CLB/NCLC 7 听说读写 每项能力4分 CLB/NCLC 4 or 5 每项能力1分,最高2分
  中级水平:理解技术性对话主题并读懂专业素材,问询,分析和比对数据以做出决定
  CLB/NCLC 8 每项能力5分 CLB/NCLC 6 or 7 每项能力2分
  高级水平:参加商务会议和辩论,理解一般和抽象议题,写作正式或非正式笔记和总结报告
  CLB/NCLC 9 每项能力6分 CLB/NCLC 8+ 每项能力4分
 第二官方语言
  最高4分 最高8分
  CLB/NCLC 5  所有能力  
 年龄
  最高12分   最高10分  
  18岁to 35 岁 12 21岁to 49岁 10
  36岁 11 20岁or 50岁 8
  37岁 10 19岁or 51岁 6
  每多一岁,减一分 18岁or 52岁 4
  46岁 1 17岁or 53岁 2
  47岁以上 0 <17 or >53岁 0
 工作经验
  最高15分 最高21分
  1年 9 1年 15
  2–3年 11 2年 17
  4–5年 13 3年 19
  6+年 15 4+年 21
  教育
最高25分 根据与加拿大相当地海外学历评估结果 最高25分  
博士学位 25 硕士或博士  (+17 年以上就学时间 ) 25
  硕士或专业学位 23 2个以上学士或3年的专后教育证书 (+15年以上就学时间) 22
  2个以上专后学位,至少一个学位修读在3年以上 22 学士(2年以上)或2年专后教育证书(+14 年以上就学时间) 20
  3年以上专后教育证书 21 学士(1年以上)或1年专后教育证书(+13 年以上就学时间) 15
  2年以上专后教育证书 19 1年专后教育证书(+12 年以上就学时间) 12
  1年以上专后教育证书 15 高中 5
  高中毕业证书 5 高中未毕业 0
 安置就业
  最高10分 需获得加拿大服务厅(HRDC劳务市场评估意见(LMO)及全职工作聘书。有时可以豁免LMO,但需全职工作聘书 最高10分  
 适应能力
  最高10分   最高10分
  主申请有加拿大工作经历 (至少一年 NOC 0, A, B职位) 10 配偶教育背景 5
  主申请有加拿大学习经历 5 主申请或配偶有加拿大就学经历 5
  以前在加拿大陪配偶就读 5 主申请或配偶有加拿大工作经历 5
  以前在加拿大陪配偶就业 5 有加拿大亲属 5
  安置就业 5 安置就业 5
  有加拿大亲属(18 岁以上) 5
  配偶语言能力  (CLB/NCLC 4) 5
   
  符合申请资格的分数 67 符合申请资格的分数 67

调整工作经验得分

海外工作经验往往被加拿大雇主大打折扣。因而海外工作经验从21分减至15分,并增加工作满分的年限从4年到6年。 分数的重新分配方案是更侧重语言和年龄因素。

增加外国学历认证和调整教育得分

以前教育的得分是基于获取文凭所用的年限。加拿大省级监管的海外学历认证机构将有资格为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评估和认证学历,以确定其在加拿大的同等学历。申请人的学历如无法对应任一在加拿大的学历,将不符合申请加拿大技术移民的资格。

对于特定的需执照规管职业,联邦移民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会评估申请人的学历。

简化安置就业申请程序和减少潜在的弄虚作假的就业机会

联邦技术移民的评估显示具有有效的安置就业的移民在加拿大表现良好。在前三年里,比无安置就业的移民工资收入多79%以上。 同时,也有必要对雇主提供的就业机会提供更严格的审核,防止弄虚作假。 人力资源和技能发展部(HRSDC)和联邦移民部(CIC)的审理时间也需改进。

新规定指出,无论是临时工作许可还是永久居留申请,一律要求雇主向HRSDC申请劳工市场意见(LMO)。安置就业意见(AEO)程序被取缔。LMO程序有利减少弄虚作假。重复申请LMO的拥有良好记录的雇主可以享受加速处理。取得积极或无异议(positive or neutral)LMO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人将获得15分。

为保持项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和联邦移民部(CIC)和人力资源和技能发展部(HRSDC)保证联邦技术移民的LMO申请程序和海外临时劳工类别的申请LMO程序 “基本相同”,包括工资,工作条件和职业。将海外劳工类别的LMO雇主黑名单,沿用到联邦技术移民和联邦技工移民的LMO申请。雇主应使移民部相信他们提供的是合格的工作机会,而非季节工和短期工。

修改适应能力得分

和联邦移民部(CIC)提出的适应能力标准,强调移民的经济和社会融合度。雇主最关心的加拿大工作经验,最高分为10分,如果主申请人有以前的加拿大工作经验。以前加拿大的留学经验得分保持不变为5分。

根据2010年的评估报告,享有配偶学历得分的申请人与未享有配偶学历得分的申请人经济收益相似。而且许多配偶并未从事自己所学的领域。因而配偶的教育得分被基本的语言能力取代,以提高家庭的配合度,并提高配偶的独立性。

为享有得分,申请人或随行配偶需先前在加拿大就读两年全日制课程。高中课程也符合要求。

评估报告还指出,技术移民在加拿大有亲戚并不能改善其经济收益。但有可能会促进申请人的经济和社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