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愧:加国投资移民缴税不如难民多

 在过去30年中,加拿大接收的难民缴纳的收入所得税超过了百万富豪移民投资者缴纳的所得税。

  “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驻温哥华的记者伊恩·杨(Ian Young)根据来自加拿大移民部的相关数据得出了上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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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新政生效 难民申请降至25年最低

今年上半年,负责处理难民申请的加拿大移民难民委员会平均每个月收到750份难民申请,是1989年以来最清闲的一段时间。去年该委员会每个月平均收到1685份申请。而在2001年,这个数字曾经一度达到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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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难民申请急跌70% 节省开支20亿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图)昨天正式宣布,联邦政府收紧难民接收政策的31号法案自去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以来,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已取得卓着的成效。联邦政府每周接获的难民申请个案与在过往6年的同期接获的难民申请个案相比大幅减少,跌幅高达70%。

根据联邦移民部的预期,如果上述趋势将持续,加拿大各省和地区将在未来5年内,在社会援助、教育和医疗等方面节省多达4.2亿元的额外开支,从而使加拿大各省和地区因受惠于难民接收政策改革而节省的开支增至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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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缩短难民申请时间 也有人不满

在多伦多市内最大的一个难民接待站-马修避难所的午餐时间, 有来自世界很多国家的难民聚在一起。 他们 有的来自埃塞俄比亚、有的来自刚果,也有的来自伊朗和阿富汗。这天的午餐有汉堡包、 蔬菜沙拉、果汁和蛋糕。午饭之后, 他们有许多事要做: 避难所的工作人员要带新来的避难者去买衣服,鞋袜;已经住进来的要找律师咨询,约见律师;还有的要整理他们的申请文件。他们必须抓紧时间, 因为加拿大政府压缩了难民申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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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入境的中国夫妇申请难民获再审核

2009年3月2日,因再度怀孕,除被强迫堕胎还被要求结扎。由于医生认为她大出血不宜结扎,遂转而要求她的丈夫曹展聪(Zhan Cong Cao,译音)结扎,曹到处躲藏。

  2009年5月8日,两人担心无法安全留在中国,偷渡来加拿大。2011年1月,他们在加生下第二个孩子、一个女儿。因担心返国后有麻烦,于是申请难民。

  不过,IRB指他们所提证据涉嫌造假,同时带第二个孩子回中国,只会被罚款,不会受到迫害或残忍对待,故驳回他们的难民申请。曹闻二人不服上诉,法官在今年2月19日裁定,IRB的决定不合理,拒绝采纳申请人经宣誓的文件无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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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加快难民申请程序 启用全球档案系统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根据《保护加拿大移民系统法案》(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更改境内难民申请程序,同时启用「全球档案管理系统」(Global Case Management System)加快处理申请。

  由 2012年12月15日开始,公民及移民部更新一系列难民申请表格,表格可透过网上下载,旧有的IMM 5611表格将会停用。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IRB)将会提供新的《申请理由表格》(Basis of Claim),在边境口岸填写的申请人,必须IRB推荐后15天内交回难民保护处(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简称RPD);在境内的申请人,表格必须即时连同其他难民表格交给移民部处理,若由难民保护处转介,有关官员会将表格转交难民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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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难民法严打“虚假” 加快审批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昨天宣布,联邦政府收紧难民接收政策的C-31号法案将在本月15日正式生效。

该项法案旨在打击滥用加拿大难民接收制度的不法之徒,并加快审批真实的难民申请个案,从而确保加国的难民体系更加公平和快捷。

上述有关收紧难民接收政策的31号法案对现行的难民接收制度进行改革,是《保护加拿大移民制度法》(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的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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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难民新制:政治庇护60日内聆讯 时间缩10倍

加难民新制:政治庇护60日内聆讯 时间缩10倍

 移民部提供加拿大由下月15日开始实施新的难民甄别制度。联邦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指出,难民申请人将在60日内出席聆讯,较现时的轮候时间缩短十倍,不合资格的人会在一年内被递解出境。

  康尼表示,加国每年接纳全球十分之一的难民,但却被不少人心存侥倖,滥用加拿大人的慷慨和同情心。政府现时积压的33,000难民个案,申请人平均要排期 21个月才能出席聆讯;但当中大部分是不实或申请人自行撤回。去年有62%的难民申请被驳回,估计今年被拒的比率达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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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难民法条例修订方案 – 申诉时限 (2)

申诉时限
时间限制是指第一级听证的时间安排,包括提交和完善提出上诉的文件和对上诉申请的裁决。“条例”规定如下:

(一) 如果难民申请是在入关时提出,在转给加拿大移民难民署IRB后,基本审诉文件( Basis of Claim)的提交不超过15天。如果难民申请是在内陆的移民办公室提出,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Basis of Claim)都必须在面试时提交。

基本申述表(Basis of Claim)将取代 个人信息表(Personal Information Form)。以前,个人信息表规定要在28天内提交。基本申述表更精简,要回答的问题更多,收集的信息有利于移民难民署IRB的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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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难民法条例修订方案 – 申诉时限 (1)

主要来自某些国家的大量难民庇护申请,被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RB)发现查无实据。这不仅对加拿大的难民庇护体制造成压力,而且会导致漫长的等待和造成案件积压。目前,真正需要保护的人士需等待约19个月,而不需要保护的人士平均要在加拿大呆上四年半。事实上,这些败诉的难民申请人有机会获得多层次的救助,导致延误遣返。在某些情况下,会长达10年以上。在此期间,申请人有机会获得工作许可,进入加拿大的劳动力市场,并获得社会服务和福利。这反而刺激那些不需要保护的人群,为能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更长时间,挺而走险申请难民庇护。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加拿大移民部长在2010年介绍了均衡难民改革法案(the Balanced Refugee Reform Act),紧接着在2012年介绍了保护加拿大的移民制度法(the 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草案C-31)。这些法案简化了难民庇护系统,通过规定审理时间,以加快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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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公布修订《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草案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公布修订《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草案,展开30天公众谘询,主要目的是加快审理合资格难民申请及打击偷运人蛇集团。

《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周五刊登有关草案,根据修订的法规,一旦难民申请移交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IRB),应在不迟于60天内进行难民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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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和美国联手行动 封堵难民 防止非法进入北美

新解密文件显示﹐加拿大和美国计划合作﹐联手阻止难民非法进入北美洲﹐在境内迁徙。到2014年﹐两国会交换旅客生物特徵信息﹐例如指纹。

  加拿大为法例和修例做准备﹐新例要求所有旅客﹐包括加﹑美两国公民在进入加拿大国境时出示保安文件﹐例如护照﹑ 增强版驾驶执照。

  这些计划在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2012年2月的简报中提到﹐ 它勾划出去年底宣布的加﹑美保安协议。

  周边保安协议在数年间逐步实施﹐它既要加强边境防卫﹐又要疏导边境客﹑货运交通。

  加拿大公民公民及移民部是10项周边保安计划的领导部门﹐其中最大争议的一项透过美国的信息﹐追踪所有进出境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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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C31法案出炉 “难民”们还能混下去吗?

为保护加拿大移民制度,防止加拿大难民制度被滥用为目的的C31法案终于在6月29日加拿大的第145个生日的前夕正式生效了。这一法案在国庆之前的实施无疑是献给我们伟大的北方之国的一份极有份量的生日礼物。

  C31法案的最初构思还是在联邦保守党的少数政府执政时期,然而由于当时国会山庄反对党过半数的政治现实,这样一份旨在对加国难民制度进行改革的法案,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丝通过的机会。去年联邦大选,保守党赢得了多数政府,联邦移民部长康尼才有了正式提出这份法案并获得通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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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部提案 要加速遣返假难民 处理时间缩短至45天

联邦移民部长康尼16日向国会提交「保护加拿大移民制度」(Protect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ct)新法案,加速遣返假难民申请人,堵住难民申请系统中的漏洞。

康尼在电话记者会上表示:「新法案推出的目的明确,如果你不需要加拿大保护,加拿大政府会很快送你回国。」

提案赋予移民部长权力,决定哪些国家属於安全国家,哪些属於非安全国家。二者难民申请人将区别对待,来自安全国家的难民申请人如果申请被拒,将不允许向难民局(IRB)上诉;虽然所有申请人仍可以继续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覆核,但是安全国家申请人在等待法庭判决之前就可以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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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难民申请制度,遣返前风险评估 和遣返令

加拿大的移民法对难民和要求保护申请人是很宽松和富有同情心的。申请人向境内的移民局部门提出申请后,可以获准工作及学习,还可以得到生活补助金、免费医疗(包括看牙医、配眼镜等)。另外,难民申请人可以完全由政府资助(Legal Aid)聘请律师帮助其上庭、上诉。加拿大移民局统计资料表明,每年大约有50%的境内难民申请人或申请保护者获准合法申请移民。加上政府及私人团体担保的难民及其家属,在过去10年里,每年有近3万人以此种方式合法移民加拿大。 自2001年11月起, 受9.11的影响, 加拿大政府要求所有难民申请人接受背景调查 (Refugee Claimant Screening)。主要是在加拿大国家安全局(CSIS)和皇家骑警(RCMP)的档案中调查该申请人是否有恐怖活动或严重犯罪行为. 如果难民申请人是通过非法途径进入加拿大,移民局会照惯例立即给申请人发布一个离境令(Departure Order)。这个命令要求当事人在30天之内离开加拿大,否则,离境令会转变为驱逐令(Deportation Order)。但是,只要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难民申请,离境令会被暂停,直到申请有结果。还有一种指令是排阻令(Exclusion Order). 这三种由移民局派发的指令统称为遣送令(Removal Order),对象可以是所有类别的移民申请人。接到离境令离开加拿大的人,可以在以后的任何时候合法来到加拿大。排阻令的接收者在离开加拿大一年内要回来,必须得到移民部长的批准。如果排阻令是因为申报移民时弄虚作假(Misrepresentation)而导致,当事人必须得到移民部长的批准才能在离开加拿大两年内回来。驱逐令最为严厉,其规定当事人如果想在以后的任何时候回来,都必须得到移民部长的批准。 难民申请时应该加倍细心准备个人情况表(PIF),因为这是加拿大难民保护处(RPD)最为关心的资料,也是难民申请成功的关键。这个情况表应当阐明申请难民的原因,包括种族、信仰、民族、政治团体或特殊社会团体成员等因素。如果是申请保护,则需要说明申请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或面临残酷的处置或惩罚。 遣返前风险评估 (PRRA) 在难民保护申请失败后,移民局会自动通知申请人他们有机会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 ( PRRA)。这是个一次性的机会,但不会给有危害国家安全及严重犯罪行为的申请人。在此评估期间,申请人可以争取到一些时间留在加拿大,以期有好的结果,比如期待移民局会批准此前已做出的人道主义移民申请。但根据以往的案例,多伦多地区的评估时间为60天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期求变化是很困难的。另外,针对难民申请失败后提出的风险评估申请,移民局只会考虑新的证据或在难民申请时无法提供的证据。据统计,每年遣返前风险评估申请成功的机会是2% 到3%,很有点中六合彩的意思。针对要求作遣返前风险评估的申请人,移民局要求他们处于“准遣返状态”( Removal Ready),以便评估失败后便于递解出境。申请人必须上缴护照等证件,并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亲自来到移民局的遣返部门听侯评估的最终结果。如果评估失败,申请人会被当场预约遣返时间及航班。如果移民官认为此人有消失的可能,移民官还可以将此人拘留以限制自由。当然,失败的风险评估申请人可以提出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议( Judicial Review), 如果一旦驳回,就会很快被要求离境。 如果您想了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请与【嘉和国际】直接联系,我们的资深移民顾问以及专业难民律师一定会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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