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连载:留学移民加拿大指南《我在加拿大的生存智慧-留学篇》第六节 寻找兼职

黑工也难找

出国前去北京体检,跟父母去了趟王府井书店,父亲带回来一大袋子书,都是关于加拿大留学移民类的。回家的火车上,老爸通通看完,然后还划了重点,其中就有一些留学生半工半读的例子。记得有个中国留学生,面对高昂的学费,选择了去打工,两年赚足学费后再读书,这样就减轻了家里的负担。当时我就很佩服这样的人,这么懂事,就暗下决心自己也要跟人家一样半工半读养活自己。

出国的时候就带了不到一年的生活费,一年的学费是之前在国内就交了的。我已经非常节约,租的房子几乎是最便宜的,在吃饭上也很节省。出国前真的是衣食无忧,从来不曾为吃犯愁,母亲顿顿张罗得齐全。可是出国以后,自己精打细算地过日子,真的为吃犯了不少愁。

出国后,第一个月在寄宿家庭,因为是包吃,所以自己没为生活操过心。后来我搬进了第一个房东阿姨家,她是一位单身母亲,柬埔寨华人,带了3个孩子,孩子都是在温哥华生的。我租了他们的一间卧室,300加元一个月,包水电、洗衣和电话,不包上网,有公用厨房跟卫生间。

房东阿姨对我很好,把我当儿子一样看待。自打从寄宿家庭搬出来后,就得自己算计着过日子了,我开始关心粮食和蔬菜,自己为一日三餐考虑。要是自己不张罗,那就得饿肚子。任何花销,我都是节约节约再节约。

温哥华这个地方,只要有钱,国内可以买到的东西,这里全都有。而我呢,则属于没钱的人群,可以说,就算是花一分钱,我都要掂量掂量,买东西一定要货比三家选最便宜的。买任何东西前都要乘以六,因为加币跟人民币的汇率当时差不多是一比六。

我真正经历了“三月不知肉味”是什么感觉,几乎舍不得买肉吃。鸡蛋也一样,一打鸡蛋要好几块,算成人民币的话,一个鸡蛋要一块多钱,我怎么舍得吃呢!米我也是买最便宜的,当然就没那么好吃。结果有一次房东自己没有做米饭,要盛我锅里一点米饭吃,我答应了。后来她跑来跟我说,我的米太硬了,以后买好一点的米。我苦笑着点点头,其实我想说,我的原则是能吃就行。

我当时住的附近有个印度面包店,每隔几天都会有特价面包,因为第2天就过期,所以特价九毛九一包,还不打税。我经常赶在特价的时候去买,买来放在冰箱里,吃的时候用微波炉热一下。有一次房东看到了我冰箱里的面包,想给我扔掉,说过期的东西不能吃。我赶紧拦下,笑着说不会的,面包就是过期了也不能怎样,何况我冷冻了。她见我舍不得也没再说什么,从那以后,我再买过期的面包时,都会把封口的日期牌子撕掉。当时的主食就是大米,常吃的蔬菜就是土豆跟洋葱,因为就这两种最便宜。

房东阿姨信佛,周末就会去庙里吃斋拜佛。有一次她带我去看了一下,后来她不去的时候,周末我就自己走路去庙里吃斋饭。人家去庙里吃素的斋饭是想调剂一下胃口,尝尝斋饭的味道,而我去吃是因为我饿了,而且斋饭是免费的,还可以吃一盒多要一盒,虽然会遇到别人的冷眼,但我没想那么多。能吃饱又省钱,就是我的目标。

总之我在生活上只奉行一条原则——省钱。中午人家上课都自己带饭,用学校的微波炉热一下吃。这个时候,我就跑到后院一个没人的角落,拿出我带的过期面包,用手捏成一小团,塞进嘴里快速地吃完,因为怕被同学看见,被他们笑话。然后再跑去水龙头,喝点凉水,这就是我的一顿饭。说来也怪,以前在国内的时候肠胃不好,经常因为吃了生冷的东西而犯病,可是出国后,经常就着凉水吃面包,我却一次肠胃炎都没犯过。也许我的胃习惯了吧。

当然,钱并不是省出来的,是自己赚出来的,我深深地知道这一点。看着银行账号里越来越少的存款,我在省钱上下工夫:出行用二手自行车代替了车票,每个月又省下几十块;不再用手机,而是用房东家里的座机。与此同时,我开始找兼职。

留学生打工的事情学校是不管的,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生活就与学校无关了。这是因为加拿大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是住校内的,而是在校外自己租房子住。但是当时加拿大的法律规定,留学生不可以在校外打工,如果被发现就会被遣送回国,后果很严重。可是也有很多人不管这一套,打黑工。因为留学生很多,移民局不会挨个查的,只要不接到举报,就不会被找上门。我提到的打黑工,并不是“涉黑”的意思,其实也就是现金工,因为没有工卡,所以不用缴税,雇主给现金。其实,温哥华的劳动力还是短缺的,所以没有工作签证而打黑工的现象在当时很普遍。可是与此同时,黑工也就意味着很多老板的心也很黑。最近对于非法居留打工的事开始查得很严了,我曾经在报纸上看过,在天车站的抽查过程中发现了两个非法拘留打工的墨西哥人,后来两人被遣送回国,而在之前是没有这么严格的。

熟悉了国外的一切,我开始着手找兼职工作。这里有一段小插曲,因为当时的政策缘故,留学生想移民的话很难。而我听说,如果可以找一份义工的话,将来移民可以算工作经验,而且很多雇主等你毕业后会录用你。我就在网上漫天地去找,大部分都是社区中心,或者福利机构,我也去参加过面试,但都被拒绝了。义工,顾名思义,就是免费工作的,人家都不接受,是不是很可笑?他们的理由很多:有的是因为我不是公民或者移民;有的是因为我没有工卡。总之,我免费给人家干活人家都没收留我。

既然没有别的路子,那就出点力气赚点生活费总可以吧。但事情远远没有我想象得那么简单。国外几乎任何工作都需要有本地工作经验,或者要懂粤语,最起码要听懂。我在国内高中毕业就出来,什么经验都没有。粤语,也只是在电影上听到过,说起来鸟语花香的,一点都听不懂。让我很不解的是,连在餐馆刷盘子的工作都要求有工作经验。盘子谁不会刷啊?我从小吃完饭都自己刷碗刷盘子。但人家餐馆说了,这根本不算。后来去一家渔场面试,但人家知道我的留学生身份以后就说我们需要人了再联系你,从此没有下文。去过一家果菜铺面试,老板竟一本正经地面试,跟招IT精英一样问东问西,搞不懂为什么招一个摆货的小工还这么正式。可是结果还是没戏。

一路找,却一路没有结果,因为当时认识的人少,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圈子,少量认识的人也跟我一样是新到的留学生,知道的并不比我多。后来房东阿姨帮我联系了一家奶茶餐厅,老板当即让我去试工。我去做了一个晚上,没事的时候学配菜,有盘子了就洗盘子,然后还要记菜单。一刻没停地工作,还是让老板骂来骂去。我放弃了,从那个晚上开始,我还暗下决心,就是饿死也不做后厨。

在那几个月里,我自己一直找,房东也帮我,但始终没能找到一份兼职。我的房东当时的工作是帮人看孩子,后来她又找到另一份工作,就想把看孩子的工作让给我去做。在加拿大,父母把12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是犯法的,如果一旦这么做了,而且被发现,就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只要有人报警或者投诉,儿童保护组织就会把孩子带走,一旦孩子被带走了,父母得找律师、找证人,要花很多时间跟精力才可以把孩子要回来。后来真的送来了一个小姑娘,很文静、内向的一个小孩。她的妈妈周末要上班,就把她送到房东家里,我周末没事做,就帮着照看房东的3个孩子跟那个小姑娘。我需要做的只是不离开家,并且到时间把她带的饭热一下给她吃,最后把小姑娘送去中文学校或者教堂就可以。小姑娘的母亲会给我一点钱,但后来房东的小女儿总是欺负人家,估计小姑娘也不愿受那个委屈,来了几次以后就没再来过。

我做了几次兼职“保姆”以后,对加拿大保护未成年儿童的相关规定也了解了一些。加拿大一向被称作是儿童的天堂,当一个家庭有了孩子后,这个家庭便可以向政府申请领取加拿大儿童福利金,俗称牛奶金。加拿大政府按月支付,帮助抚养18岁以下的儿童。如果是低收入的家庭,孩子上托儿所的费用,政府还有额外的补贴。我有很多朋友都是新移民,从国内背井离乡来到国外,尽管工作不如以前,待遇甚至比在中国还差,但当他们看到孩子可以在优良的教育与生活环境下成长,就会觉得只要孩子好,再辛苦都是值得的。

加拿大是个联邦制国家,除联邦政府有儿童保护法以外,各省也都有自己的儿童保护法。例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儿童福利法》规定,儿童保护会的任务是调查虐待儿童事件,确保儿童安全,对家庭进行辅导,照顾儿童。法律授予儿童保护会特别的权力。必要时,儿童保护会有权将儿童从家庭强领出来,通过法庭取得对儿童的临时监护权,直到法庭审理了有关虐待儿童的起诉,下判决为止。

以上所说的虐待儿童不单单是指打骂儿童,也包括对儿童的忽略。例如,将12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孩子冬天穿着过于单薄;孩子吃不饱饭;睡眠不足;父母因为自己的婚姻问题,在孩子面前吵架、打架,完全不顾孩子会受到什么影响,等等。对儿童的忽略,包括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忽略。父母管教儿童的限度是不能伤害儿童。

如果有邻居或者孩子的老师发现孩子受伤,经过询问后孩子说是父母造成的,邻居或者老师会马上将这件事情报告给儿童保护会。儿童保护会将会派工作人员来调查。如果伤得不严重,儿童保护会的工作人员将和孩子的家庭联系,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并对父母进行有关子女教育的方法辅导。如果伤得严重,儿童保护会将会把孩子立刻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记录下孩子受伤的情况,用照相机拍下伤痕。有了医生的报告和意见,如果儿童保护会认为孩子留在家里有再次受到虐待的危险,儿童保护会可以向法庭申请将孩子置于其保护之下。这种情况下,儿童保护会通常是将孩子交给临时养父母监管。在法院做出决定之前,孩子的父母不会知道临时养父母的地址和电话,也不能与孩子单独接触。儿童保护会可以安排父母与儿童见面,但是儿童保护会的工作人员也会在场。

所以在加拿大,如果在对待孩子、教育孩子方面处理不当,便会给自己和孩子带来很大的麻烦。

再回到我找兼职的话题。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我也一直在找兼职。只要一听说有谁做兼职了,都会跑去问人家有没有可能介绍我去做。当时我的想法就是,不管做什么,只要不是犯法的事情,能让我凭自己的力气养活自己就可以了。再苦再累,我都无所谓。但我还是一无所获。

直到出国后半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并且坚持做了下去,让我的学费跟生活费都有了保障。具体细节在后面的章节中我会详细叙述。